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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银亿股份控股股东以资抵债 涉新疆银洲星国际商贸城项目 来源:观点地产网
观点地产网讯:12月3日,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银亿控股以资抵债及关联交易的情况。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对银亿股份的占款尚未偿还完毕,银亿股份下属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及新疆银洲星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拟与银亿集团、宁波盈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签署《债务清偿协议》。
具体而言,邦奇自动变速箱拟将其应付银亿集团的新疆银洲星49%股权转让款3957.47万元及新疆银洲星拟将其应付银亿集团的分利款333.01万元,全部转让给宁波银亿房产,用以抵偿宁波盈日金属对宁波银亿房产的部分占款4290.49万元。
本次以资抵债涉及资产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银亿集团应收邦奇自动变速箱的新疆银洲星49%股权转让款3957.47万元;二是银亿集团应收新疆银洲星的债权333.01万元。
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股权转让以新疆银洲星截止2019年7月31日的净资产(全部股东权益)8076.48万元作为定价依据,邦奇自动变速箱受让的新疆银洲星49%股权的交易对价为3957.47万元。
因银亿集团为银亿股份控股股东银亿控股的母公司,银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银亿股份28.91亿股股票(占银亿股份总股本的71.77%),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9年11月19日,本次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新疆银洲星49%股权已变更至宁波银亿房产关联方邦奇自动变速箱名下。
新疆银洲星成立于2011年,主要开发“新疆国际商贸城”项目。本次转让前,宁波银亿房产持有其51%股权,五洲星集团名义持有其49%股权(根据2019年7月银亿集团、五洲星集团等签署的执行和解协议书,五洲星集团将该项股权抵债给银亿集团,即银亿集团为49%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本次转让后,宁波银亿房产持有其51%股权,邦奇自动变速箱持有其49%股权。
若本次交易完成后,银亿股份将间接持有新疆银洲星100%股权,将对上市公司资产状况具有积极影响;同时,新疆银洲星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公告披露,2019年初至目前,银亿股份向控股股东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收取的服务费收入9.92万元、租赁收入30万元,收到银亿集团提供的借款148万元,收到银亿集团下属子公司宁波银亿仓储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4.5亿元,收到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以现金方式归还占用资金3.14亿元。
此外,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已将普利赛思100%股权作价4.8亿元转让给银亿股份全资子公司浙江银保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用于抵偿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对银亿股份的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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