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摘要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9年08月27日 04:19 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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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证券时报网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9

2019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6、公司债券情况(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一)宏观经济与行业运行情况

2019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45.09万亿元,同比增长6.3%,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0.5个百分点。其中:一季度同比增长6.4%,二季度同比增长6.2%。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统计局)

2019年上半年,猪牛羊禽肉产量3911万吨,同比下降2.1%;其中,猪肉产量2470万吨,下降5.5%。生猪存栏34,761万头,同比下降15%;生猪出栏31,346万头,同比下降6.2%。(统计局)

2019年上半年,受非洲猪瘟影响,生猪产能持续调减。截止2019年6月,能繁母猪存栏环比降低5.0%,同比下降26.7%。(农业部)

2019年上半年,生猪产能大幅降低导致猪价呈持续攀升走势,相比去年同期明显上升。2019年春节前,受非洲猪瘟疫情的影响,全国猪价保持低位运行,各地价差显著拉大;春节后,北方猪价率先反弹,4-5月猪价小幅调整,6月猪价继续攀升。上半年全国出栏肉猪平均价格为14.31元/公斤,比去年同期上升15.56%。(农业部)

(数据来源:农业部)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围绕子公司的产能扩大及提升场区生物安全硬件基础设施的改造进行建设,截止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余额为188.95亿元,比年初增加9.70%。同时,公司强化物品、人员的管理,加大生物安全防控成本的投入,加大对优秀技术成果以及生产成绩的奖励力度。2019年上半年,在各方面投入都有所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生猪上市成本仍保持较低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生猪销售581.50万头,比上年同期增长22.58%,其中商品猪521.82万头,仔猪59.26万头,种猪0.42万头;实现营业收入71.60亿元,同比增长29.87%;受非洲猪瘟疫情的影响,公司一季度生猪销售价格显著低于往年的正常水平,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40亿元,第二季度,生猪价格开始逐步上涨,公司开始步入盈利期。但因一季度亏损较大,2019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6亿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包括94家子公司,2019年新增4家全资子公司,包括:牧原肉食、正阳肉食、平原牧原、新沂牧原。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8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201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0号文批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牧原食品”、“公司”)于2014年1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6,050万股,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3,0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3,05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07元/股,截至2014年1月22日,募集资金总额722,1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4,278,836.8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7,821,163.1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验字(2014)第HN-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1)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注: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止2014年2月16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41,607.47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1,607.47万元;直接投入募集投资项目490.78万元,2014年度合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2,098.25万元。

(2)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3)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33号文)批准,公司于 2015年12月22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873,109股,每股发行价为30.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75.78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305,551.4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2,694,424.3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验字(2015)第HN-016号验资报告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99,999,975.78元,扣除未付的保荐费及承销费人民币5,000,000.00元后的资金人民币994,999,975.78元,已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1)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注:截止201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包含已经支付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2,105,051.40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00,500.00元,合计2,305,551.40元。

(2)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三)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2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股票不超过127,149,400股。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24,717,239股,发行价格为24.6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76,774,286.13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6,443,096.9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50,331,189.1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14000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76,774,286.13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人民币23,320,000.00元后的资金人民币3,053,454,286.13元,已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1)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2)2018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3)2019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注:截止2019年6月30号临时补流资金14,700万元已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四)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65号)批准,公司于 2017年12月26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759,300股,每股发行价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75,930,000.00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240,173.8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59,689,826.1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14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75,930,000.00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人民币13,780,000.00元后的资金人民币2,462,150,000.00元,已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1)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2)2018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2)2019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修订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已经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4年11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14年2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乡县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下列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16年9月销户:

2、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15年12月30日,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南阳分行、中信银行南阳分行分别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因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3.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商水牧原农牧有限公司、西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太康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闻喜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正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新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支行、内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交通银行南阳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南阳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乡县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及上述7家子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及以定期和理财资金方式存储的金额为6,427,130.16元,系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已减手续费),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4.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内蒙古翁牛特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内蒙古开鲁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吉林农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辽宁建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黑龙江兰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南阳分行营业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南路支行、民生银行南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优先股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及以定期和理财资金方式存储的金额为698,639,001.18元,系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已减手续费),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经公司 2016 年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由于“通许牧原第一期 52 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通许县发展规划进行调整, 导致通许县二场、三场、六场养殖场未能按照原计划进行建设。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通许牧原第一期 52 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中通许牧原二场、三场、六场生猪养殖项目变更为新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河牧原”)一场(新河县仁让里乡中良家庄村西)、四场(新河县仁让里乡东边仙村南)。变更后的项目已取得发改委备案确认书、环保局环评批复文件,便于项目尽快建设产生效益。

由于商水县发展规划进行调整,导致商水牧原一场未能按照原计划进行建设。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商水牧原第一期 45 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中商水一场生猪养殖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商水县大武乡雷庄村。实施地点变更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方式也无变化,对项目实施进度无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仅涉及地点的变更,无需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后的项目已取得发改委备案确认书、环保局环评批复文件,便于项目尽快建设产生效益。

由于扶沟牧原原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地点发展规划进行调整,导致扶沟牧原七场未建设的土地不能继续进行养殖场建设。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扶沟牧原第一期20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中“扶沟牧原七场” 部分生猪养殖项目的地点变更为“扶沟牧原十六场”。变更后的项目已取得发改委备案确认书、环保局环评批复文件,便于项目尽快建设产生效益。

“西华牧原第一期27.5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实现预计效益,节余募集资金3,669.91万元(含利息)。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用于西华牧原十一场0.5万头母猪场的建设。 经过公司相关部门考察,西华牧原十一场符合项目建设的各项条件,可以规划建设0.5万头母猪场。“西华牧原十一场”已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确认;同时,该场已取得河南省环保厅环评批复,符合开工建设的条件。

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商水牧原第一期 45 万头生猪产业化 项目”中“商水三场” 和“商水五场”,由于原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地点 发展规划进行调整,导致商水三场和商水五场未建设的土地不能继续进行养殖场建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过公司相关部门考察,“商水九场”和“商水七场”符合项目建设的各项条件 ,“商水九场”和“商水七场”已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确认;同时,“商水九场”和“商水七场”已取得周口市环保局环评批复,符合开工建设的条件。 为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中“商水三场” 部分生猪养殖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到“商水九场” ,“商水五场”部分生猪养殖项目的地点变更到 “商水七场”。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新河牧原生猪养殖项目拟增加项目实施地点“新河牧原三场”和“新河牧原六场”。经过公司相关部门考察,“新河牧原三场”和“新河牧原六场”符合项目建设的各项条件,已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确认;同时已取得环评批复,符合开工建设的条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太康牧原第一期25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拟增加项目实施地点“太康牧原八场”;正阳牧原第一期18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拟增加项目实施地点“正阳牧原九场”。“太康牧原八场”和“正阳牧原九场”已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确认;同时已取得环评批复,符合开工建设的条件。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扶沟牧原第一期20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拟增加项目实施地点“扶沟二十场”;经过公司相关部门考察,“扶沟二十场”符合项目建设的各项条件,“扶沟二十场”已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确认;同时已取得环评批复,符合开工建设的条件。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西华牧原第一期 27.5 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之“西华牧原十一场”变更为“西华牧原十五场” 已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确认;同时已取得环评批复,符合开工建设的条件。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 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黑龙江兰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20 万头生猪养殖建设项目”中“兰西二场”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内蒙古开鲁牧原农牧有限公司60万头生猪养殖建设项目”中开鲁一场、开鲁二场发展规划进行了调整,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实施地点 “兰西八场”、“开鲁牧原三场一区”和“开鲁六场”三个项目实施地点。 经过公司相关部门考察,“兰西八场”、“开鲁三场一区”和“开鲁六场”符合项目建设的各项条件,已取得发改委备案确认书、环保局环评批复文件。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内蒙古翁牛特牧原农牧有限公司70万头生猪养殖建设项目拟增加项目实施地点“翁牛特八场”。经过公司相关部门考察,“翁牛特八场”符合项目建设的各项条件,“翁牛特八场”已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确认;同时已取得环评批复,符合开工建设的条件。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其他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截止2019年6月30日,201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收益84.80万元,自有资金915.20万元,共计1,000万元增加全资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所增资金用于增加“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80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的建设资金。

注2: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实际支出金额67,313.78万元,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金额为512.94万元。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是:募集资金累计理财收益、利息收入513.98万元扣除募集资金专户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1.04万元后的净额512.94万元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截止2019年6月30日,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注: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实际支出总额为99,766.56万元,其中用于偿还银行贷款5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49,766.56万元,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金额497.12万元。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是:募集资金累计理财收益、利息收入499.15万元扣除募集资金专户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2.03万元的净额497.12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截止2019年6月30日,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截止2019年6月30日,2017年度首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0

关于股东股权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66,801,7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9%;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72,853,154股,占公司总股本8.2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593,190,233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6.45%。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6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8月16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英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9年8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7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8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褚柯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9年8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监 事 会

2019年8月27日

投资项目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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