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能源:国厚资产为公司提供有偿中介服务与其身份不存在矛盾

中天能源:国厚资产为公司提供有偿中介服务与其身份不存在矛盾
2019年06月14日 21:59 中国证券报

  中证网讯(记者 宋维东)中天能源(600856)6月14日晚在回复上交所问询函中表示,国厚资产作为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国厚的实际控制方,为公司提供有偿中介服务,与其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方的身份不存在矛盾。

  中天能源表示,近年来,公司在经营和发展中遭遇困境,股权遭受多轮查封、冻结,资金流出现断裂,债务危机已经显现。在尝试各种救助途径后仍未能显著改善困境后,公司希望借助国厚资产作为地方AMC在困境企业救助和债务重组等领域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经验,助力公司化解自身危机。

中天能源表示,国厚资产控股子公司铜陵国厚于3月6日分别与中天资产、邓天洲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铜陵国厚,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铜陵国厚实际控制人李厚文。铜陵国厚虽被认定为公司控股股东,但其并不享有受托股权的所有权、处置权等权利,非受托股份的受益方,亦不参与上市公司的股份分红及剩余价值分配。故此次表决权委托并非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控制上市公司为最终目的,具有阶段性特征,实为铜陵国厚实现困境企业救助的手段和方式,最终实现助力化解债务危机的救助目的。

  中天能源表示,公司拟聘请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团队的国厚资产作为顾问方提供债务化解、中介服务、咨询顾问等综合性服务,双方进而签署了《债务重组及咨询顾问协议》。在本协议下,国厚资产已经并将持续为公司提供所需的债务重组、企业管理和债务危机化解方面的综合中介服务。同时,国厚资产已在前期尽职调查中投入了相当的人力、物力及时间成本,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作为具有财务顾问资格的主体,其有权就提供的顾问服务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且协议中约定的大部分服务费用将于达到约定工作成果时收取,并非前端一次性收取。

中天能源表示,公司出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获得优质高效服务考虑,聘请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为上市公司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专项服务等并非市场上的个案,是符合市场规律的。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方,国厚资产有意愿、有能力为公司提供债务重组及咨询顾问服务,其资质、业务范围和经验符合为公司提供债务重组和咨询顾问服务的要求,国厚资产可帮助公司寻求解决债务危机的途径,有利于保障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最终受益方为公司及各股东。

中天能源 铜陵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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