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7日 08:0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公告编号:2023-032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以建筑装饰主业为依托,围绕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的上下游进行产业链延展创新,融合幕墙、智能、机电、园林、物业管理、新能源、IDC等业务为一体的城乡建设综合服务提供商。目前公司以承接办公楼、商业建筑、高档酒店、文教体卫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等公共建筑为主和普通住宅、别墅等住宅建筑为辅的工程施工、设计业务和物业管理服务,并逐步向物业管理、新能源以及科技创新板块进行拓展。

从增量经济到存量经济,我国物业管理行业迎来了蓬勃发展期。2017年,公司参与了深圳赛格物业的混改;2020年公司收购嘉泽特100%股权,间接控股深圳市科技园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园物业”);2022年6月,科技园物业竞得深圳市东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通过公司在物业板块的不断深耕和投入,物业板块在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占比在不断提升。公司战略明确:物业管理板块是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重要补充,一方面优质的现金流将改善公司整体现金流情况,另一方面公司的物业板块以科技园区物业管理为主,在未来业务延展创新上有巨大的潜力空间。此外,未来园区的屋顶光伏、园区绿电、节能管理等业务将为公司相关业务板块带来协同发展。整体而言,物业管理板块将以内生外延并进的方式发展,专注于提供更多的多元化、差异化的增值服务。

公司致力于绿色环保建筑的研究和新能源的应用开发。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之下,“双碳”1+N 政策体系逐步完善,顶层设计已经发布,各项配套细化政策陆续出台,绿色能源发展是大势所趋。在碳中和的大背景下,公司在2011年起就开展光伏新能源业务,2017年成立子公司深圳市中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与经营,不断推进光伏、风力发电业务的开展,致力成为“绿色人居环境”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在新基建与科技创新领域,2020年公司取得顺德宽原60%股权,并于2022年增持至65%;布局IDC新基建领域,该项目已完成1号楼建设,逐步交付机柜;区块链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中装智链平台是建筑装饰行业首个赋能行业发展的区块链技术服务平台,用区块链技术解决行业现金流痛点,助力上游供应商通过平台获得银行融资。

未来,公司围绕建筑装饰主业积极进行产业链延展创新,同时战略协同物业管理、新能源、IDC等业务,形成延展创新新兴业务、稳健增长、逐步提速的良好态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对2018年-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出具了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经本公司2023年4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长期信用状况和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于2022年6月27日出具了《2021年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跟踪信用评级结果:中装建设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中装建设公开发行的“中装转2”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3-030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庄重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王庆刚先生、肖幼美女士、朱岩先生向董事会提交《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裁庄展诺先生所作的《2022年总裁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生产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2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2022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1100021号],详见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521,202.0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9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24.9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8.91%;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60,383.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62,635.2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36%。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1100021号],详见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议案》

庄重、庄展诺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3)1100062号],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1100022号],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1100063号],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其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可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同意本次更正及追溯重述事项。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8-2021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之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3)1100158号],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处置和往来核销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是基于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减值测试,并按照谨慎性原则进行计提和核销,符合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确保公司会计信息的公允性与合理性。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345.09万元,2020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合计实现净利润为 4,788.92万元,高于约定的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合计承诺净利润 4,338 万元,完成了 2022 年度业绩承诺。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3)1100064号],详见巨潮资讯网。

《关于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四楼公司会议室,会议以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十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审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18-2021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之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3-039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四楼公司牡丹厅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3年5月19日16:00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邮编:518001,电话:0755-83598225,传真:0755-8356719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琳

2、联系电话:0755-83598225

3、传真号码:0755-83567197

4、电子邮箱:zhengquan@zhongzhuang.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8、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2”,投票简称为“中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3年5月19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2)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3-034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4.92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347.56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年不计提盈余公积。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5,748.58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4,850.92万元。

公司 2022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应收账款较高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 2022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其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可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合理,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3-040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的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办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方式如下:

1、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2、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庄重先生、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财务总监何应胜先生、董事会秘书庄粱先生、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王斌先生。

为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9日12:00前将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zhengquan@zhongzhuang.com。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3-035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其他更正事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因项目未完成结算,公司前期对相关项目的预计成本作出会计估计时,判断存在偏差,导致未准确计提费用。

自查后,为更准确反应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如实反应相关会计科目列报,公司决定对2018-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涉及其他应付款、管理费用、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科目。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公司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影响的2018 -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以及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一)对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2、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二)对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2、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三)对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2、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四)对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2、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四、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及其他更正的专项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之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3)1100158号],认为中装建设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装建设前期差错更正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报告。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同意本次更正及追溯重述事项。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其他更正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关于本次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其他更正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3-037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具体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一、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6,800万元人民币。

截至 2020 年8月 18日,公司已经完成标的公司股权的交割及过户工作,标的公司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0年8月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5)。

二、业绩承诺情况

1、业绩承诺数额及期限

根据公司与标的公司原股东严勇等13人签订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关于标的资产业绩承诺之补偿协议》中的约定:标的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91万元、1446万元、1601万元。在业绩承诺期的第一年实现的净利润低于第一年承诺净利润的95%、在业绩承诺期前两年合计实现的净利润低于前两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95%或业绩补偿期届满时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三年累积实现的净利润低于累计的承诺数,视为业绩承诺未完成。

2、业绩补偿承诺

各方一致确定,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责任由标的公司13位股东分别按照各自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对价的金额占本次交易对价总额的比例承担补偿责任。

业绩承诺未完成时,交易对方应当优先以股份方式进行补偿,补偿的股份数量计算方式为: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标的公司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合计总额-截至当期期末标的公司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合计总额)÷标的公司盈利补偿期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合计总额×标的公司交易作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应现金补偿,现金补偿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转增、送股的,则交易对方累计补偿的股份数量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交易对方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亦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调整。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现金分红的,对于应补偿股份数量所获现金分红部分,交易对方应相应返还给甲方,但交易对方累计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中装建设股份数(包括转增、送股所取得的股份)。

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转增、送股的,则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上市公司就补偿股份数已分配的现金股利,交易对方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

但业绩承诺方向上市公司支付的股份补偿与现金补偿总计不超过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业绩承诺期内的每一年, 上市公司将在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由该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与协议中约定的标的公司同期业绩承诺数的差异情况进行单独披露,并在出具年度审计报告的同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如果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表明需要进行补偿的,则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上市公司董事会计算确定股份回购数量和应补偿的现金数额,向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向需履行补偿义务的各业绩承诺方以总价1元的价格定向回购股份的议案,在中装建设股东大会通过定向回购股份的议案后90日内,由中装建设办理完毕相关股份的回购及注销手续;需补偿现金的,中装建设应当在董事会确定应补偿的现金数额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方收到中装建设书面通知后30日内,应将现金补偿款项支付至中装建设指定银行账户。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标的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345.09万元,业绩完成率为84.02%,鉴于标的公司2020年完成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76.18万元、2021年完成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867.65万元,2020 ~ 2022年累计4,788.92万元,业绩完成率为110.39%,已完成2020 ~ 2022年业绩承诺期目标。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3-038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 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1911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52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5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51,230.69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18233号《验资报告》。

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相关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计划募集资金净额51,230.69万元,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4月21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2,204.97万元,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34.5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为51,801.1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11,801.16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相关产品的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的投资品种将不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述现金管理不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6、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7、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为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提出理财额度建议、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合作机构、制定理财计划、筹措理财资金、实施理财计划等;负责对投资理财情况进行严格监控,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投资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现金管理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流动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的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规范自有资金使用,保障资金安全。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产品,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流动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的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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