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1年04月27日 05:4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本公司将于2021年4月28日起增加同花顺为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具体基金如下:

  ■

  自2021年4月28日起,投资者可按照同花顺提供的方式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业务。关于上述基金的基本情况、费率等重要事项,详见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发布的其他相关公告。博远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3月30日生效,目前尚未开放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具体的业务开始时间,请留意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2555

  网 址:fund.10jqka.com.cn

  同花顺的具体业务办理方式及业务办理规则等,请投资者遵循其规定。

  2、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755-29395858

  网    址:www.boyuanfunds.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信息,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1年4月28日起,对通过同花顺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1年4月28日起,投资者通过同花顺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可享受认/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费率折扣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同花顺的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适用本公司旗下所有基金;在优惠活动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同花顺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销售业务当日起适用于上述优惠活动。投资者在同花顺认/申购相关基金,业务办理的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以同花顺的安排和规定为准。基金费率详见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发布的其他相关公告。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同花顺,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同花顺的有关公告,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详情

  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2555

  网    址:fund.10jqka.com.cn

  同花顺的具体业务办理方式及业务办理规则等,请投资者遵循其规定。

  2、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755-29395858

  网    址:www.boyuanfunds.com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信息,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参与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1年4月29日起,对通过东方财富证券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1年4月29日起,投资者通过东方财富证券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可享受认/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费率折扣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东方财富证券的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适用本公司旗下所有基金;在优惠活动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东方财富证券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销售业务当日起适用于上述优惠活动。投资者在东方财富证券认/申购相关基金,业务办理的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以东方财富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基金费率详见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发布的其他相关公告。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东方财富证券,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东方财富证券的有关公告,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详情

  1、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7

  网    址:www.18.cn

  东方财富证券的具体业务办理方式及业务办理规则等,请投资者遵循其规定。

  2、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755-29395858

  网    址:www.boyuanfunds.com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信息,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本公司将于2021年4月29日起增加东方财富证券为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具体基金如下:

  ■

  自2021年4月29日起,投资者可按照东方财富证券提供的方式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业务。关于上述基金的基本情况、费率等重要事项,详见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发布的其他相关公告。博远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3月30日生效,目前尚未开放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具体的业务开始时间,请留意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7

  网 址:www.18.cn

  东方财富证券的具体业务办理方式及业务办理规则等,请投资者遵循其规定。

  2、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755-29395858

  网    址:www.boyuanfunds.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信息,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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