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1-001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0年12月1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亦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定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主持人:董事长杨秀彪先生。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月6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6日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长虹大道1号公司会议室
(6)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的审议事项及相关内容已于2020年12月1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2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9,966,8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8%。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代理人)为11名,代表股份238,043,05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20%。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为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23,7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2、表决结果
第2、3项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交易对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其控股股东以及其所控制的下属子公司。因此,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所持212,994,972股回避对第2、3项议案的表决 。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常晖、林煌彬
3、结论性意见: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