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年01月07日 02:50 证券时报

原标题: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01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2021年1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6日在北京海航大厦2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李铁民先生、刘文吉先生、独立董事赵慧军女士、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共5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因工作调整原因,王景然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经理职务。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王景然先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无私奉献,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和规范运营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对王景然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佳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佳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因工作调整原因,王佳魏先生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马晓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马晓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为确保公司境内外财务审计工作的统一协调及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专项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用金额为265万元人民币(包含税费,不包含差旅费、文印费等代垫费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用金额为184万元人民币(包含税费及差旅费、文印费等代垫费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02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于2021年1月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佳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马晓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说明

  因工作调整原因,王景然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景然先生持有公司75,000股股票。王景然先生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承诺对其所持股份进行管理。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王景然先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无私奉献,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和规范运营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对王景然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佳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佳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佳魏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5810268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号海航大厦20层

  传真:010-59782368

  电子邮箱:jiawei-wang@bohaileasing.com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说明

  因工作调整原因,王佳魏先生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佳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马晓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马晓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马晓东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991-2327723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

  传真:0991-2327709

  电子邮箱:xd_ma1@bohaileasing.com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附简历:

  王佳魏,男,1986年生,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士。自2012年起先后担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航空金融事业部业务总监等职务。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王佳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佳魏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王佳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晓东,男,1986年生,厦门大学民商法硕士。自2014年起担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资本运作主管。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中心经理。马晓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马晓东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马晓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03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于2021年1月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449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265万元人民币(包含税费,不包含差旅费、文印费等代垫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84万元人民币(包含税费及差旅费、文印费等代垫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自成立以来,安永华明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安永华明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所。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永华明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19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其中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扬女士,项目合伙人,具有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02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拥有19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航空、租赁及房地产行业上市审计等业务具有逾18年的丰富执业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范伯羽女士,具有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06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拥有12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租赁、工业制造、电子商务、医疗行业上市审计等业务方面有逾11年的丰富执业经验。

  3.业务信息

  安永华明2019年度业务收入43.75亿元,审计客户逾11,212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94家,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安永华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扬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宁女士、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范伯羽女士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从业经历及执业资质情况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扬女士,自2002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19年执业经验,在航空、租赁、房地产行业的上市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宁女士,中国执业会计师,自2002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20年执业经验,在航空、制造业行业的上市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范伯羽女士,具有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06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12年执业经验,在租赁、工业制造、电子商务、医疗行业的上市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5.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安永华明于2020年两次收到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扬女士和范伯羽女士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形。

  6.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金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能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而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安永华明关于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资料,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赵慧军女士在审议上述事项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前,公司向我们提供了安永华明的相关资料,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可以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赵慧军女士在审议上述事项后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安永华明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请安永华明作为公司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相关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安永华明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04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㈠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决定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㈤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㈥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

  ㈦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㈧现场会议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审议事项

  1. 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㈡披露情况:提案1、2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㈠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㈡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1月19日(上午10:00一14:00;下午15:00一18:30);

  ㈢登记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㈤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马晓东、郭秀林

  公司电话:0991-2327723、0991-2327727;

  公司传真:0991-2327709;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渤海租赁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02。

  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代码:360415;

  ㈡投票简称:渤海投票;

  ㈢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可对提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时间:2021年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㈡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下午15:00。

  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㈢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提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证券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1-08 华骐环保 300929 --
  • 01-08 盈建科 300935 56.96
  • 01-08 南网能源 003035 --
  • 01-07 合兴股份 605005 6.38
  • 01-07 神通科技 605228 5.89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