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银保监会滁州监管分局关于李宁任职资格的批复 来源:安徽
滁银保监复〔2020〕107号
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李宁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工银皖报〔2020〕15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核准李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你分行拟任职人员应自本文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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