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年08月21日 03:56 证券时报

原标题: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96 证券简称:广聚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8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20年上半年,新冠疫情席卷全球,冲击国内经济,给各行各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影响。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积极防疫抗疫,努力维持经营稳定。随着国内复工复产,二季度虽呈现恢复性增长,但总体而言仍对公司上半年经营业绩带来影响,主营业务业绩下滑。

  上半年,受“疫情”与“供需失衡”的叠加影响,国际原油价格先抑后扬,国内成品油价格相应先跌后涨。在经历一季度大幅下跌后逐步回升,但批发价、零售价整体与去年同期相比降幅明显。疫情的突发,市场环境的变化,冲击着成品油批发及零售业务;加之报告期内,子公司南山石油对深圳市内五家加油站进行升级改造,油站停业施工给公司成品油总体零售销量也带来一定影响。综上原因,公司上半年成品油销量和利润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

  报告期内,成品油销售总量7.83万吨,同比减少33%;营业收入4.28亿元,同比减少39.82%;营业成本3.79亿元,同比减少40.49%;毛利率11.43%,同比增加1个百分点;净利润2,138万元,同比减少39.92%。

  因深圳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及前海片区的重新定位,液体化工市场需求逐年减少,子公司广聚亿升液体仓储业务规模日渐萎缩;加之原有客户订单于年初陆续到期后,客户提出退罐及续签减租的要求,在仓储库区安全投入大,设施维护费用逐年递增的情况下,减租将导致公司液体仓储业务面临亏损。基于已经可以预测的经营前景,为避免延续经营带来的亏损,广聚亿升于2020年起暂时停工停产,有序收尾仓储业务,积极探索经营转型,并开展各项资产减值计提及资产处置工作。报告期内,广聚亿升仓储进出业务总量0万吨,同比减少100%;实现净利润-904.05万元,同比减少3,374.33%。

  危化品贸易方面,控股子公司广聚亿达继续拓展危化品销售业务和供应渠道。由于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危化品贸易客户复工复产时间延后,需求减少,PVC贸易业务与合作方改变了业务合作模式等原因,虽销量上升,毛利却有所下降。

  投资收益方面,公司证券投资收益1,131万元,同比增加441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387万元。深南电本期扭亏为盈,公司核算其投资收益为6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45万元。

  综上所述,2020年上半年,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大幅增加,主营业务盈利水平下降,总体业绩较去年有所下降。但自疫情爆发以来,公司迅速筹备防疫物资,积极培训一线员工抗疫,期间除了处于升级改造停业的油站,所有油站均未因防护不到位受政府管控措施而停业。虽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公司仍全力以赴,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带来的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8亿元,同比减少26.31%;营业成本5.36亿元,同比减少24.85%;利润总额3,780万元,同比减少24.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61万元,同比减少22.23%。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董事长:张桂泉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096 股票简称:广聚能源 编号:2020-027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0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桂泉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同名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029号《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单位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变更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

  双方经协商,拟定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5万元。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单位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单位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2:30在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22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030号《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96 证券简称:广聚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9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单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公司拟将2020年度审计单位更换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该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2019年度审计单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容诚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但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亚太事务所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并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容诚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容诚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容诚事务所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聘请亚太事务所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并出具相关审计报告。亚太事务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审计工作质量符合行业监管要求;亚太事务所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交易所自律监管及民事诉讼,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其专业能力及资质等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通过。

  双方经协商,拟定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5万元。

  三、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营业场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B2座3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子龙

  成立日期:2013年09月02日

  合伙期限:2013年09月0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亚太事务所1993年获取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1998年,经国家财政部财协字(1998)22号文批准,跨地区组建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12号《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业务领域涵盖审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税务咨询、工程咨询、司法鉴定等,服务对象涉及石油石化、商业、贸易、金融、证券、保险、能源、化工、钢铁、机电、电子等多个行业,业务广泛分布于二十多个省市。目前已完成几十家上市和拟上市公司的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业务。2011年,亚太事务所加入了国际组织一一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联盟(CPAAI),在其框架下,共享资源,共同发展。亚太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20,112.27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公司审计工作拟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承办。亚太事务所深圳分所成立于2007年11月,2014年3月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49楼。执业证书编号:5001659

  亚太事务所深圳分所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4,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亚太事务所员工人数2099人,其中合伙人89名、注册会计师541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95人。亚太事务所深圳分所拥有员工300多人,其中:博士2人,硕士20余人,80%的员工拥有本科学历。人员结构由15名合伙人、30余名高级经理、80余名项目经理、200多名专业审计人员组成。其中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85人。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姓名:王季民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从业经历: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4起从事审计业务,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并购重组审计。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 年。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姓名:廖坤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从业经历: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业务9年,先后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任职,现场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企业IPO申报。2019年加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5年。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邓飞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注册会计师,先后在深圳市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2016年加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0年。

  (三)业务信息

  亚太事务所2019年度总收入7.9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5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47亿元。2019年度为约3100家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其中上市公司32家,主要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业、邮政业和房地产业,亚太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亚太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王季民、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廖坤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邓飞从业经历丰富,均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五)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亚太事务所以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交易所自律监管及民事诉讼。亚太事务所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累计11份,其中,2017年2份,2018年2份,2019年7份,均已完成整改工作。

  四、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一)公司已提前与原审计单位容诚事务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先沟通,容诚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亚太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单位。

  (三)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同意变更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单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拟变更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的原因客观、真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报备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确认无异议的书面陈述意见;

  5.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96 证券简称:广聚能源 公告编号:2020-030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3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2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027号《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29号《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单位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0年9月7日(星期一)上午9:00一下午2:30。

  (四)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22 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涵

  电 话:0755一86000096

  传 真:0755一86331111

  邮 箱:gjnygf@126.com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22楼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096

  (二)投票简称:广聚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0年9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0年9月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22楼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愿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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