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2020年07月21日 05:55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期权简称:联合JLC2。

  2、本次行权的期权代码:036337。

  3、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25,760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6%。

  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5、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

  6、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14人。

  一、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11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7年12月11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7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17年12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和/或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8年2月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 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12名激励对象授予61.35万份股票期权,向30名激励对象授予199.35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86.41 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3.21 元/股。

  6、2018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613,500调整为981,600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86.41元/股调整为53.82元/股,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170,000股调整为272,00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93,500股调整为3,189,60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43.21元/股调整为26.82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10,000股调整为816,000股。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发表了《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7、2018年11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18年11月29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授予16名激励对象27.2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33名激励对象81.6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9年1月24日,公司公告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26.20万份股票期权,向31名激励对象授予80.8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2.35 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18元/股。

  9、2019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94,480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3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56,880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19年8月6日,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981,600调整为1,570,560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3.82元/股调整为33.45元/股,预留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62,000股调整为419,200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2.35元/股调整为13.78元/股;首次授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232,720股调整为3,572,352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6.82元/股调整为16.58元/股,预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08,000股调整为1,292,80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1.18元/股调整为6.80元/股。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广东信达事务所发表了《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1、2019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3名激励对象的离职资料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2、2019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0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2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71,168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7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90,464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20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1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25,760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3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4,384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2020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6、2020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7、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8、2020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3.45元/股调整为33.30元/股,预留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78元/股调整为13.63元/股;首次授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6.58元/股调整为16.43元/股,预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由6.80元/股调整为6.65元/股。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 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了《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结果与已披露情况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行权方案与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披露的《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9)不存在差异。

  三、关于满足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等待/限售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行权/解除限售所获总量30%。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18年11月29日,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19年1月24日,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1月28日,截止目前,公司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待期/限售期届满。

  2、满足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1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数量为125,760份;3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384,384股。

  四、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具体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涉及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2、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14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25,760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56%,具体数据如下:

  ■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63元/份。

  4、本次行权日为交易日,且不属于下列期间内: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5、本次行权方式为集中行权。

  6、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行权。

  五、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果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0年7月24日。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25,760股。

  3、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未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行权,14名激励对象本次行权所获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上市流通。

  4、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最终股本结构变动以中国证券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数据为准。

  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本次行权缴款、验资情况

  1、本次行权款项的缴款时间和缴款金额

  截至2020年7月9日,公司已收到14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出资额合计人民币1,714,108.8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125,760.00元,资本溢价1,588,348.80元。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使用的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权事项进行验资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权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SZA20377号:经我们审验,截至2020年7月9日,贵公司已收到14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出资额合计人民币1,714,108.8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壹万肆仟壹佰零捌元捌角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125,76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伍仟柒佰陆拾元整),资本溢价1,588,348.8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捌万捌仟叁佰肆拾捌元捌角),截至2020年7月24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2,952,128.00元(人民币大写:贰亿贰仟贰佰玖拾伍万贰仟壹佰贰拾捌元整)、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22,952,128.00元(人民币大写:贰亿贰仟贰佰玖拾伍万贰仟壹佰贰拾捌元整)。

  七、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2020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96,533.74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4元/股。以本次行权后总股本222,952,128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摊薄计算基本每股收益为-0.04元/股。

  九、报备文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0SZA20377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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