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11月23日 05:16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9-71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11月21日上午 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9 年11月 14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陈红浪女士、王勇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73)。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9-7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11月21日上午 10: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9 年11月14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 7 名,实际参加监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监事王霜女士、郑宏钧先生、王琦翔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73)。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9-73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为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南油气分公司”)购买公司生产所需部分原料--天然气;向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购买二氧化碳产品。

  2.为积极开拓市场,公司2019年为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代加工柴油车尾气处理液;向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销售公司车用尿素产品;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成都创意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销售公司LNG产品;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南石油分公司购买LNG产品;向西南油气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编织袋产品。

  3.为实现尾气二氧化碳回收利用,增加经济效益,向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销售二氧化碳尾气。

  4.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生产设备位于公司绵阳地区工业园区内,需使用我公司生产用地,向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租赁生产用地。

  5.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被公司授予分许可证并获得保密知识技术经验的使用权,向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收取商标使用费。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西南油气分公司、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下属北京分公司、滨海分公司,以及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四川石油分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重庆江南石油分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成都创意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均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因公司指派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公司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公司2018年度(第六十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94,931万元,截至2019年11月20日已发生金额为89,160.65万元, 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8,931.03万元,本次增加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103,862.03万元。

  (三)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1.2019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33)。该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度(第六十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2019-47)。

  2.2019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同意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8,931.0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陈红浪女士、王勇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新增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未超出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报请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四)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负责人:甘振维,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88号13楼,注册号:51000000019019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422747640,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开采、销售;管道运输;技术及信息的研究、开发、应用;石油石化原辅材料、设备及零部件的采购、销售;替代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应用、咨询服务。

  2.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负责人:宋云昌,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法人独资),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6号,注册号:11000000135780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8011251105,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石油化工产品、塑料制品、石油化工设备;石油化工设备修理和安装;普通货运;技术检测;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

  负责人:冯有朝,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企业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于庄子路2061号,注册号:12010700000437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612876246,经营范围:石油制品(不含汽、煤、柴油);仓储(不含煤炭、危险品及有污染性货物);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限非压力容器);塑料、包装容器制造(限非压力容器);场地、房屋租赁;生产尿素水溶液AUS32;技术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

  负责人:杨军泽,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企业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88号14楼,注册号:51000000004604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422882938,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批发汽油、柴油、煤油、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零售汽油、柴油、煤油、压缩天然气、预包装食品、卷烟、雪茄烟。(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销售润滑油、燃料油;汽车清洗服务;零售:纺织、服装、日用品、五金、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充值卡;委托代理收取水电费;票务代理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

  负责人:王红兵,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分公司,企业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88号(环球金融中心)48楼,注册号:50000030000512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90290050X5,经营范围:批发汽油、柴油、天然气(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销售食品,零售卷烟、雪茄烟(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销售润滑油、燃料油、沥青、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纺织、服装、日用品、五金、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委托代理收取水电费、票务代理服务;日用百货便利店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汽车清洗服务;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汽车装饰。(依法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依法应经许可审批而未获许可批准前不得经营)

  6.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

  负责人:张家顺,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21号,注册号:52000000002502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143073897,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石油成品油销售;石油化工、化纤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储运;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输;技术及信息的研究、开发、应用;日用百货便利店经营;汽车清洗服务;餐饮;食品加工;汽车维修;定型包装、散装食品、酒、卷烟、雪茄烟、粮油、农产品、报刊杂志、食盐、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冷冻食品、医用药品、医疗器械、图书音像制品、农产品、农用物资、服装及服饰、金银首饰、汽车用品、汽车配件、水泥、钢筋、家电、手机、数码产品销售;电话卡、彩票代售业务;房屋及广告位出租;代收电话费、电费、水费、燃气费、车辆违章罚款(以上项目限取得相关许可证的下设分支机构经营);燃气、天然气经营;零售保健食品;油库、加油站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石油管道及相关设施的投资、建设、维护;销售润滑油、燃料油、沥青、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纺织、服装、日用品、五金、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代理发布广告、五金、汽车及零配件;与经营有关的咨询服务、技术应用研究和计算机软件开发;与经营有关的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汽车装饰。)

  7.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毅,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地址:重庆市长寿区维江路36号,注册号:50000010000006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037689,经营范围:制造、销售(限本企业自产)化工产品(含乙炔、甲醇、醋酸乙烯、乙醛、氧气、氮气、液氩、液态二氧化碳、液氨、醋酸甲酯、液氧、液氮);批发(自有储存设施)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正丁醇。(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 集中式供水,制造、销售化学纤维、化纤坯布、色布、花布、煤灰砖,销售粉煤灰、石膏,机械设备安装、维修及制造,工业供水,蒸汽供应,电力生产,工厂自营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本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业务,开展“三来一补”业务,商品储存(不含危险化学品),铁路专用线运输,铁路槽车租赁,工业废物处置(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山,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注册地址: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556号,注册号:51070040000144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0667788351,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工农业用、民用二氧化碳气体,提供技术支持,售前售后服务,以及工业气体在环保、高新技术方面的专业应用技术,气体及气体应用相关设备及其零配件的销售和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分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南石油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小彬,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分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38号国贸中心32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5828170525,经营范围:批发汽油、柴油、天然气(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销售食品,零售卷烟、雪茄烟(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销售润滑油、燃料油、沥青、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纺织、服装、日用品、五金、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委托代理收取水电费、票务代理服务;日用百货便利店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汽车清洗服务;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汽车装饰。(依法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依法应许可审批而未获许可批准前不得经营)。

  10.成都创意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志辉,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镇鹿角村六组;注册号:51011200000616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727434715G,经营范围:天然气配套设备(不含专项限制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产品、电器产品、五金交电、陶瓷制品、卫生洁具、塑料制品、日用杂品、轮胎;教育信息咨询(不得开展辅导、培训);带储存设施经营(零售)天然气(含甲烷的,压缩的)(凭许可证经营并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零售:图书报刊、预包装食品、服装、电子产品、充值卡、音像制品、香烟;票务代理服务;设计、代理、发布广告;汽车维修与维护;代理收取水电费;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剧毒化学品除外)、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剧毒化学品除外)、危险货物运输(3类)(剧毒化学品除外);液化天然气销售(仅限票据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1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继从,公司类型: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7号石油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71518750XW;经营范围:汽油、煤油、柴油的批发,润滑油、燃料油、化纤及其他化工产品、食品的销售,国内贸易、药品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彩票代理销售;委托代理收取水电费、票务代理服务;代办高速公路收费、保险代理、车辆环保标志代理;房地产中介业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房屋、场地、机器设备和租赁。以下项目仅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汽油、煤油、柴油的零售;石油气、天然气(富含甲烷的)、燃气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卷烟、雪茄烟的零售;酒类经营;销售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汽车及零配件、摩托车及零配件、农副食品、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家居,监制材料、图书、报刊、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保健食品,零售纺织、服装、日用品、五金、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充值卡;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日用百货便利店经营;汽车清洗、美容、维修、保养服务;加冰服务;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乘用车);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技术应用研究和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技术应用;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其中西南油气分公司与公司有多年的交易经历,是公司稳定的生产原料供应商,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双方已形成固定的交易伙伴关系;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下属北京分公司、滨海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四川石油分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重庆江南石油分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成都创意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及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均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治理运营规范、发展前景良好、履约能力强的交易伙伴;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与公司也有多年的交易经历,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已形成固定的交易伙伴关系。公司对上述关联方的履约能力表示信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采购原材料

  (1)交易标准

  天然气输供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17820-1999《天然气》的规定;

  二氧化碳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T6052-2011《工业液体二氧化碳》的规定。

  (2)交易价格与定价依据

  天然气交易价格以当期国家有关天然气的价格政策、法规或指导性文件为依据执行。供方根据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即时公布的相关规定和计算方法计算;或在国家或地方政策允许时,按照双方认为合理的其他方法确定。如果遇有政府出台相关的价格变动政策、法规或指导性文件,天然气价格应从该政策、法规或指导性文件发布并开始实施之日起同期调整(含国家对天然气价格实行阶梯收费模式)。

  二氧化碳交易价格参考当期市场价格,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定价。

  2.代加工产品:柴油车尾气处理液

  (1)交易标准

  按照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产品技术标准执行。

  (2)交易价格与定价依据

  参考当期市场价格,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定价。

  3.销售产品

  (1)柴油车尾气处理液

  1)交易标准

  按照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产品技术标准执行。

  2)交易价格与定价依据

  参考当期市场价格,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定价,同时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因经济状况、法律规则发生大幅度变更、变动,或产品的技术规格发生变更或改进,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可对价格进行调整。

  (2)非管输液化天然气(LNG)

  1)交易标准

  供气方销售给用气方的非管输液化天然气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天然气》(GB 17820-2012)中所规定的二类天然气标准。

  2)交易价格与定价依据

  价格参照当期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确认函”确认的价格为准,如遇国家或区域行政性气源价格政策调整等,供方有权随之相应调整销售价格。

  (3)编织袋

  1)交易标准

  按照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产品技术标准执行。

  2)交易价格与定价依据

  参考当期市场价格,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定价。

  4.购买LNG产品

  (1)交易标准

  按照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产品技术标准执行。

  (2)交易价格与定价依据

  参考当期市场价格,并作相应价格优惠调整,最终价格以确认函为准。

  5.销售二氧化碳尾气

  (1)交易标准

  按照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产品技术标准执行。

  (2)交易价格与定价依据

  参考当期市场价格,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定价。

  6.租赁土地

  (1)交易标准

  按照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费用标准执行。

  (2)交易价格与定价依据

  参考当期市场价格,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定价。同时,按照当地政府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及实际租赁面积测算土地使用税并由需求方支付。

  7.收取商标使用费

  (1)交易标准

  按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年收入总额的2%收取。

  (2)交易价格与定价依据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合同签署情况

  1.采购原材料

  公司与西南油气分公司购买原材料天然气的关联交易合同为一年一签,合同目前已签署。

  2.代加工产品

  公司为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代加工产品的关联交易合同已签订。合同分西南区域及华东区域分别签订,西南区域合同执行期限为2019年4月20日至2020年12月31日;华东区域合同执行期限为2019年7月15日至2020年8月31日。

  3.销售产品

  公司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成都创意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销售非管输液化天然气的合同已签订,四川石油分公司合同执行期限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重庆石油分公司合同执行期限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贵州石油分公司合同执行期限为2019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12日,广西石油分公司合同执行期限为2019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成都创意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合同执行期限为2019年5月5日至2020年5月4日;公司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销售车用尿素产品的合同已签订,合同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向西南油气分公司销售公司编织袋产品的合同已签订,合同执行期限为2018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向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编织袋产品的合同已签订。

  公司将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实际,在实际交易中与关联方按日常订单进行销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采购原材料

  天然气是公司主要的生产原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是四川省天然气主要供应单位之一。为充分利用西南油气分公司的天然气资源,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基于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选择由西南油气分公司向公司供应天然气。

  二氧化碳是化肥分公司重要的生产原料,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是四川省二氧化碳主要供应单位之一。

  2.代加工产品

  柴油车尾气处理液为近年来公司开发的环保产品,公司为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代加工柴油车尾气处理液,有利于公司利用润滑油公司稳定的产品销售体系,提升公司柴油车尾气处理液的产能利用率。

  3.销售产品

  公司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成都创意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销售非管输液化天然气,向西南油气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销售编织袋,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中石化集团健全、规范的运营网络,扩大公司产品销量,促进公司发展。

  4.购买LNG产品

  公司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南石油分公司购买LNG产品,主要目的是拓展市场渠道,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市场占有率。

  5.租赁生产用地

  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生产设备位于公司绵阳地区工业园区内,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我公司向其租赁生产用地。

  6.收取商标使用费

  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被我公司授予分许可证并获得保密知识技术经验的使用权,我公司向其收取商标使用费。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董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保证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付、收款条件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上述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朱厚佳、陈晟、陈嵩对公司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同意上述《关于公司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三)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发生的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有益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化工股份 四川美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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