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上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9年10月31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2019年10月30日-10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下午3:00至2019年10月31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贵州省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路7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振宇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25,590,295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全部股份的52.585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95,171,301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全部股份45.4945%。
(2)股东参与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418,994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7.0907%。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418,994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7.0907%。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投票选举,邹睿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25,544,3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7%;
反对票4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30,373,0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1%;反对票4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9%;弃权票0股。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邹睿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19年10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与关联企业签订〈物资采购协议〉的议案》
本项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为“贵州航天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梅岭电源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没有参与相应表决。
上述关联股东放弃对本议案的投票权后,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本议案投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0,418,994股(全部为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30,418,9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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