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检察院撤诉:工总行前高管羁押30个月后无罪回家

无锡检察院撤诉:工总行前高管羁押30个月后无罪回家
2019年08月28日 14:57 中国经营网

  原标题:撤诉:工总行前高管羁押30个月后无罪回家

  本报记者 晏耀斌 北京报道

  8月27日,江苏省无锡市检察院以证据发生变化,被起诉人徐志宏不构成犯罪,决定对徐志宏不起诉。

  徐志宏于1994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进入工总行,2006年2月至2009年12月任工总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2009年12月,徐志宏由工总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出任永隆银行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职务直至案发。业内人士认为,徐志宏属于典型的专家型职业经理人,出版过多部金融类书籍,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中国经营报》曾以《宇宙行前高管受贿悬疑:视频与笔录存在多处差异》率先披露该案。根据报道,徐志宏受贿案是由马续田等太湖新城融资窝案牵连而出,作为徐志宏的下属,马续田因受贿169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徐志宏案成了无锡太湖新城融资受贿窝案中的一个悬案。

  截至无锡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之日,徐志宏已经被羁押了30个月。2017年2月22日,徐志宏因涉嫌受贿罪在深圳湾口岸被无锡市检察院带走,4月22日被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同年6月6日由无锡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2018年2月11日,无锡市检察院提起的公诉中,并没有提及徐志宏在太湖新城融资中有受贿情形,但指控在2006年9月份到2010年春节前后,徐志宏在担任工总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期间,收受4笔贿赂,总计238.056万元。

  不过,这4笔款项,被徐志宏当庭否认,徐志宏辩护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做了无罪辩护。被指控的4笔受贿款项,包括收受唐某50万元、戴某120余万元、工总行鹤岗分行某副行长5万元、韩某61余万元。

  与此同时,经过两年多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开庭中,大量视频与笔录的明显差异,以及连续不断的审讯记录,让办案人员受到指责,而视频中他们的一些言论曾一度遭到诟病,比如:“黄泥巴掉在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冤枉你就算冤枉你了。”

  2019年4月12日,徐志宏案件在开庭后即陷入僵局。8月27日,无锡市检察院向无锡中院提出撤回起诉并获得准许。根据徐志宏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介绍,徐志宏已于27日下午走出看守所,并于当晚由家人陪同返回北京。

  8月28日,何兵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称,针对大家关注的国家赔偿的事情,目前还没考虑。“检察院之前办案的做法有些偏差,但最终坚持了法律值得称赞,无锡检察院贯彻了最高检对于企业家可诉可不诉坚持不诉、可抓可不抓坚持不抓的精神。”

  (编辑:郝成 校对:张国刚)

责任编辑:张译文

中国经营报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9-05 五方光电 002962 --
  • 09-04 科博达 603786 --
  • 08-28 中科软 603927 16.18
  • 08-28 安博通 688168 56.88
  • 08-27 瑞达期货 002961 5.57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