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9-030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现将2019年1-6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9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9元,共计募集资金161,800,000.00元,坐扣承销费用20,000,000.00元(含税)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1,8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086,971.68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0,713,028.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2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06,085,943.86元,其中: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8,591,000.00 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7,494,943.86 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35,646.65元;2019年1-6月份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67,867.68元,2019年1-6月份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652.49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8,253,811.54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57,299.14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716,515.9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年,公司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包装印刷生产线建设项目系对现有的生产系统进行扩建,在现有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产能扩充,购置相应的国内外先进生产工艺设备,进一步提高公司中高档烟标的生产能力,同时,通过改善现有设备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生产工艺实力,由于生产产品与原有产品重叠,因此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计量,项目所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对公司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升级研发中心,研发中心的建设促使相关科研成果的逐步产业化,有利于公司技术创新体系的完善和综合研发实力的提升,增强公司对新产品的设计、开发力度,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因此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计量,项目所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2019年0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结论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2019年1-6月
编制单位: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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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说明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所述。
[注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17年度完工,尚有零星工程尚未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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