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经贸摩擦的这些问题你真的清楚吗?(之二)
——关于“公平贸易”
指责中国采取不公平、不对等的贸易政策,导致美国出现对华贸易逆差,在中美经贸交往中“吃了亏”,是美国政府挑起中美经贸摩擦的一个主要理由。一些美国政客试图以“公平贸易”为理由,在国际舆论上占据道义的制高点。然而,究竟什么是“公平贸易”?这些美国政客所要求的“公平贸易”真的公平吗?
公平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在国际贸易中,由于不同国家的发展阶段、具体条件以及利益诉求不同,为了让贸易顺利进行,国际上形成了通过平等协商建立贸易规则的规范。也就是说,公平与否不是某一国说了算,规则如何改也不应取决于某一国自己的利益,而应通过各国平等协商来决定。实现公平贸易,必须秉持协商一致、互利互惠的原则,尊重国际贸易中的契约精神和国际规则,摒弃任何唯我独尊、唯我独大的错误想法。
但是,美国政客强调的所谓“公平贸易”却不是基于国际规则,而是以“美国优先”为前提,以维护美国自身利益为目标,其核心是所谓的“对等开放”,即各国在每个具体产品的关税水平和每个具体行业的市场准入上都要与美国完全一致,追求“绝对对等”。这种“绝对对等”表面上似乎公平,但由于它违背世界贸易组织最惠国待遇和非歧视性原则,无视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事实上是极其不公平的。
更何况,美国政府所强调的所谓“对等开放”,也不过是一种说辞而已,切不可当真。在开放问题上,美国的政客们从来都实行双重标准:在需要国家支持以进行资本积累的时候,就大行保护主义和国家干预之道;在拥有明显的竞争优势时,则要求他国无条件开放市场,强行推进自由贸易以从中渔利;当其竞争优势因后发国家的追赶慢慢削弱时,又重新祭起贸易保护主义的大旗。一方面,在世界市场上利用自由贸易发挥本国垄断资本对后发国家的优势,竭力维护本国资本在市场、技术等方面的垄断地位;另一方面,利用国家的力量,采取各种保护主义和霸权主义措施,竭力打压、遏制他国资本——不论是国有资本还是私人资本——的竞争、冲击和赶超。这种经济逻辑以意识形态“正统”自居,把竞争对手的优势解读为意识形态“异端”。德国历史学派的代表李斯特用“抽梯子”的说法,对这种伎俩进行了绝妙的比喻:一个人当他已攀上了高峰以后,就会把他逐步攀高时所使用的那个梯子一脚踢开,免得别人跟着他上来。这就是美国政客所谓的“公平贸易”的实质。
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在国际贸易领域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现象,这种不公平主要体现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利用自己的科技优势和垄断性权力,在国际贸易中从发展中国家低价获取资源、劳动力和产品,高价卖出其高技术产品和服务。这种不公平的贸易格局为美国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让发展中国家蒙受了重大损失。大量经济学研究表明,这种不公平的贸易结构,制约了发展中国家的投资,锁定了它们落后的产业结构,抑制了这些国家劳动者收入的上涨,成为损害发展中国家发展能力、加速世界经济两极分化的重要原因。美国在国际贸易中利用这样的优势事实上占尽各国的便宜,但那些美国政客们却喋喋不休地抱怨贸易不公平,这难道不是一件十分荒唐的事情吗?
回顾历史,美国的政客们曾多次给竞争者扣上“不公平”的帽子。当欧盟实力上升时,欧盟被看作“不公平竞争者”;当日本有超越之势时,日本被看作“不公平竞争者”;现在,中国又成了美国政客眼中的“不公平竞争者”。历史反复告诉世人,美国政客主张的“公平”与“不公平”完全是站在自己的立场设定的,具有强烈的单边主义和主观色彩。“不公平贸易”已成为美国政客推行霸权主义的工具,什么时候需要就什么时候拿出来,哪个国家强大了就扣在哪个国家头上。美国政府采取一系列贸易保护措施,违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损害多边贸易体制,严重干扰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给经济全球化趋势造成重大威胁。美国的政客们看似是公平贸易的提倡者,实际上却是不公平贸易的始作俑者、公平贸易的破坏者。
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规则是经各经济体协商同意、普遍认可的,如果成员国之间发生贸易争端,应在世贸组织框架内解决,这是维护国际经贸关系公平的基本原则。美国作为世贸组织的创始国之一,理应遵守这一基本原则。然而,那些美国政客们并没有这样做,相反却绕开世贸组织大搞贸易霸权主义,不断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挑起贸易战。如此作为,怎么可能带来公平贸易?如果他们真有解决经贸问题的诚意,就该好好反思自己强调的“公平贸易”是否真的公平,走出自设的“公平贸易”篱笆,在与各国平等协商中寻找解决经贸问题的切实办法。
责任编辑:李兀 SF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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