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树立理性投资观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以私募股权基金风险处置为视角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多年以来一直是投资者科学资产配置的重要投资品类。截至2020年8月末,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达到2.44万家、管理资金规模达到15.02万亿元。其中,截至今年6月末,已备案私募基金累计投资于境内未上市未挂牌企业股权、新三板企业股权和再融资项目数量达12.55万个,为实体经济形成股权资本金7.48万亿元。私募基金在投项目中,中小企业项目6.38万个,在投本金2.12万亿元;高新技术企业3.54万个,在投本金1.50万亿元;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6.07万个,在投本金3.25万亿元;在165家科创板上市企业中,有145家在上市前获得990只私募股权及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累计投资本金703.77亿元。
由此可见,私募投资基金支持了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合格投资者们也从实体经济创新发展中分享到了可观红利,带来了理想收益,对财富增值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合格投资者们也必须面对一个客观现实,即由各个实体公司所构成的私募股权基金一定会面临着国内外经济政策、市场竞争、行业周期、经营管理、道德违法等各种方面的风险考验,部分基金会出现亏损现象,部分投资项目也会出现估值调整,甚至破产重整的情况。在该现状下,合格投资者们秉持理性投资、增强风险防范及风险抵御的意识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性购买私募基金产品
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充分做好个人及家庭风险评估的前提下,务必理性、审慎、独立评估私募基金产品的各方面风险,并与个人风险识别和抵抗能力相互匹配,对于专业机构推介销售过程中揭示的各类风险不能识别理解的,以及高于自身风险等级的私募基金产品均不要购买,要从根本上认识并理解出现极端风险时的承受能力,遵守投资纪律。
二、理性识别、处理已经或可能出现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勤勉、尽责、审慎、公正等一系列受托义务,并始终将投资者利益置于首位。基金将募集资金投向标的公司后,即需面对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被投资标的公司的各类风险。在标的公司方面,合格投资者可在私募基金管理人揭示的信息及说明解答下去识别、理解风险属性,对于周期、行业、市场等外部风险,应当理性看待专业管理者和公司管理者的判断和解释,耐心沉着等待;对于经营负债、资金流动性、公司治理、管理团队等内部风险,需要理性看待专业管理者、公司股东、公司管理者的揭示信息及风险处置方案,客观判断标的公司的风险属性,从公司风险化解、价值保障、长远价值培养角度看待该风险事项,通过各方参与机构的努力使标的公司价值回归才是处理风险的合理途径,贸然清算处置会错失价值重整的机会,需要投资者们冷静看待并处理。
三、理性建立与投资各方主体的关系
合格投资者实现私募股权基金的资产配置目标,一般需要与基金销售机构及其销售人员、私募基金管理人(包括投资顾问)、被投资标的公司等统称为“各方主体”达成法律、法规的约定事项而实现,各方主体均应当在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下履行自身义务,出现违约违规事项均应当承担法律、甚至刑事责任。同时,在无主观故意的情况下,合格投资者们也应当认识到基金发生的任何风险是各方主体均不愿看到的,从风险识别及处置的角度,各方主体形成合力才是解决风险的根本途径,如因通过非法方式向正在致力于解决风险的主体寻求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诉求,致使无法继续合理科学地处置风险,最终结果很可能是加大了投资者自身的损失。
在国家不断加强规范资产管理行业的趋势及潮流下,“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已经成为广大合格投资者和各方参与主体的共识和共同遵循的原则。新湖财富作为财富管理行业的领先公司,以“做最好的私人银行”为愿景,将始终坚定的以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为出发点,帮助我们的客户一同去面对、解决各类问题,希望广大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不断树立理性投资观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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