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荣: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的行与思

李东荣: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的行与思
2020年10月17日 11:00 中国金融杂志

  作者|李东荣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

  文章|《中国金融》2020年第19-20期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等从业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以及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回顾其发展历程,互联网金融跟人类金融史上历次重大金融创新类似,也正经历一个从快速生长、风险积累到行业治理和规范发展的周期过程。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正是在行业步入大浪淘沙、优胜劣汰的调整阵痛期背景下,作为国家赋予承担特殊职能的全国性行业自律组织而诞生的。我有幸作为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事业从无到有的实践者、推动者和见证者之一,每每回顾协会筹建与发展之路,依然不由得思绪万千。在《中国金融》创刊70周年之际,谨以此文记录点滴,与行业同仁共勉。

  临危受命,筹建维艰

  21世纪初的中国,互联网开始进入千家万户。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新业态与人们日常生活的联系日益紧密。在需求驱动、科技进步、客群变化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以2011年人民银行颁发第一批支付业务许可证为重要标志,互联网金融行业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网络借贷平台迅速增多,众筹融资平台开始起步,互联网基金销售规模急剧扩大,第一家互联网保险公司获批,很多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纷纷将互联网金融提升至企业战略高度。客观来看,互联网金融在促进普惠金融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引导民间金融规范化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但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比如,行业发展“缺门槛、缺规则、缺监管”;客户资金安全存在隐患,经营者“卷款跑路”事件不时发生;信用体系和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不健全;从业机构的信息安全水平有待提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就互联网金融发展作出重要指示。2015年7月18日,人民银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基本业务规则和监管职责分工。《指导意见》高度重视行业自律机制在支撑配合行政监管、规范从业机构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求由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组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并明确协会在制订经营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推动机构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明确自律惩戒机制等方面的重要职责。

  按照中央领导同志指示和《指导意见》要求,人民银行党委高度重视协会筹建工作。时任行长周小川同志和分管行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在各金融监管部门大力支持和全程参与下,人民银行迅速组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和筹建工作组,正式启动协会筹建工作。受人民银行党委的委托和信任,我担任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面对纷繁复杂的行业形势和千头万绪的筹建事项,我和筹建工作组同事都倍感责任重、时间紧、要求高、压力大。凭着对互联网金融事业满腔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筹建工作组克服缺场地、缺人手、缺经费等困难,以勇于担当、精于专业、甘于奉献的作风,先生产、后生活,边生产、边建设,扎实推进筹建各项工作。

  一是坚持深入调研,摸清行业发展底数。筹建工作组先后赴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杭州、深圳等互联网金融发展较快地区调研,深入了解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挑战。邀请100多家从业机构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其业务模式、经营情况和潜在风险。通过调研,筹建工作组深刻认识到行业急需规范发展的紧迫形势,明确协会“服务监管、服务行业、服务社会”的职责定位,将“规范发展、防范风险”贯穿筹建工作全过程。

  二是坚持共商共治,抓紧制度规则建设。在深入调研和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筹建工作组编制形成了协会章程、会员自律公约、行业健康发展倡议书、会员管理办法等基本制度。同时,在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指导下,筹建工作组组织部分从业机构按照顶层设计和急用先行相结合的原则,以金融风险防控和消费者保护为重点,抓紧研制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资金存管等行业急需的标准,着力提升行业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是坚持审慎规范,完成首批会员发展。筹建工作组坚持“审慎规范、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运用“冒烟指数”、舆情监测等监管科技手段,推动首批会员发展工作。筹建工作组没有一味追求会员“多多益善”,而是合理设置具有行业示范引导作用的入会标准,侧重关注从业机构合规意识和风控水平,从准入关口防止“害群之马”混入协会,避免其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和行业声誉造成恶劣影响。在此期间,e租宝、望洲财富等伪互联网金融机构为加入协会,曾通过各种方式说情或施加压力,但筹建工作组始终顶住压力,坚持既定原则规程,最终稳妥有序地完成会员发展工作。首批入会的400多家机构,覆盖了金融体系主流业态和新兴业态,充分体现了协会的规范性、开放性和包容性。

  四是坚持科技驱动,夯实行业基础设施。筹建工作组积极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规划建设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实现对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和业务信息的统一采集和处理,逐步形成了既能服务于监管又能服务于行业和社会的基础数据库。同时,筹建工作组注重与监管机构、从业机构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和共建共享关系,协同推动行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是坚持统计立会,建设统计监测体系。筹建工作组在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制定互联网金融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依托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规划和建设切合实际的互联网金融统计分析监测体系,为摸清行业发展底数和风险情况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投身整治,规范市场

  经过数月紧张艰辛的筹备,协会成立的各项工作已基本就绪。2015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通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准予成立。2016年3月2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召开成立会议暨第一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会议表决通过协会章程等各项基本制度,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我当选为首届协会会长,深感重任在肩、如履薄冰。2016年4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积极稳妥、有序化解,明确分工、强化合作,远近结合、边整边改”的原则,对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资管、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金融广告等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整治。文件明确要求,充分发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作用,制定行业标准和数据统计、信息披露、反不正当竞争等制度,完善自律惩戒机制,开展风险教育,形成依法依规监管与自律管理相结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全覆盖的监管长效机制。为此,协会持续加大人员和资源投入力度,以科技手段为保障,以调查研究为支撑,以自律管理为抓手,全力做好专项整治的配合和支撑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功能,上线平台产品登记子系统。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系统实现网贷会员机构全覆盖。依法有序扩大互联网金融信息共享平台接入机构范围,上线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功能。进一步强化互联网金融举报信息平台风险分析和预警功能,及时发现“租金贷”等蕴藏较大风险的新业务模式。组织行业力量共建互联网金融客户尽职调查服务平台,助力提升行业实名验证和反欺诈能力。建设运行互联网金融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网络监测平台,逐步实现互联网金融反洗钱监管全覆盖。牵头行业机构组建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进一步深化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二是抓紧出台互联网金融关键标准规则。在金融监管部门指导下,协会组织会员机构发布实施个体网络借贷信息披露、资金存管、借贷合同要素以及互联网消费金融信息披露、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信息披露等多项标准。制定实施《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互联网金融营销和宣传活动自律公约(试行)》,规范行业催收和营销宣传等经营行为。与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文,依据协会出台的资金存管标准,开展商业银行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综合测评,针对性解决行业存在的假存管、部分存管、只存不管等问题。

  三是扎实推动数据统计与风险监测。协会依托各类行业基础设施,加强数据核验、统计分析和风险预警功能,编制互联网金融行业、代币融资交易、涉嫌违法违规金融广告等统计报表和监测报告,发送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参考。在国家统计局支持下,协会采集的互联网金融综合数据已正式纳入国家统计制度,为建立全面、统一、准确的互联网金融统计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四是及时开展风险提示与政策宣贯。协会充分运用自身平台宣传优势,及时针对网贷不实广告、虚拟货币交易、首次代币发行(ICO)、现金贷、非法互联网外汇交易等情况进行风险提示,帮助广大投资者提高风险识别能力。上线“金融广告随手拍”微信小程序,进一步丰富金融广告监测手段。连续多年出版《中国互联网金融年报》(中英文版),为各方了解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提供全面翔实的参考资料。通过举办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教育公开课、知识进校园等活动,协会积极宣传互联网金融行业政策,帮助社会公众提升数字金融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是建立完善会员管理和约束机制。协会成立自律检查工作组,督促相关会员机构完成自查自纠,扎实做好非现场检查工作。密切关注会员发展情况,建立失联会员单位公示机制,对负面舆情较多的会员机构开展实地摸底和风险督导,对部分高风险会员机构进行现场约谈和风险警示,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会员机构实施自律惩戒。

  总结经验,把握规律

  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决策部署下,经过多年的共同努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虚拟货币交易、第三方支付、互联网外汇交易等领域整治基本完成,网贷存量风险大幅压降,行业规范发展态势正在形成,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有机协调配合的长效治理机制初步建立。回想协会筹建之初,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到底干什么、怎么干,这在当时的中国乃至全球范围内并没有比较成熟的经验可资借鉴。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和不断总结,协会逐步深化了对新时代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科学规范有效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管理机制的规律性认识,形成以下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正确政治方向。协会作为人民银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组织建立的国家级行业自律组织,始终坚持“业务发展到哪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就跟到哪里”,确保协会工作和行业发展能够在党的领导下始终走在正确的方向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以及中组部相关司局对协会以党建引领行业自律管理工作的实践和成效均予以充分肯定。

  二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金融是跟老百姓钱袋子打交道的特殊行业,而互联网金融更是依托网络渠道将更多人民群众纳入了金融服务范围。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实现。为此,协会明确提出将“建设让人民银行党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金融行业自律组织”作为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始终注重规范和引导从业机构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着力提升社会公众数字金融素养,把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到互联网金融发展和行业自律管理的各个环节。

  三是始终坚持遵循金融发展的客观规律。互联网金融本质仍然是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的功能属性和风险属性,而且由于网络的开放互动性和技术的“双刃剑”效应,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隐蔽性、突发性和扩散性更为突出。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包括法律约束、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社会监督在内的多层次互联网金融治理体系。正是基于对金融发展和社会治理的规律性认识,协会自筹建之初就按照国家社会组织改革要求和行业发展客观需求,确立了“服务监管、服务行业、服务社会”的职责定位,以服务为纽带,把行业协会与监管部门、从业机构和社会公众连接起来,共同营造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

  四是始终坚持打造高素质自律管理队伍。新时代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对协会自律管理工作的专业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为此,协会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注重“干学结合、培用融合”,强化“一专多能、一岗多责”,全面提升协会人员特别是青年同志在服务、执行、协调、学习、调研等方面的专业能力,着力打造协会在信息科技、统计监测、标准研制、行业研究等方面的“硬核”实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自律管理队伍。

  坚定信心,迈向未来

  随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深入推进,行业多年积累的风险问题集中暴露,大量从业机构退出市场,互联网金融一度被污名化。但部分机构“跑路”不代表互联网金融整体失序,个别业态“跑偏”不代表互联网金融价值丧失。互联网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普惠金融方面的独特作用和现实价值不容忽视。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互联网成为广大消费者获取金融服务的主要途径,各类互联网金融服务得到了严格检验,也经受住了压力测试。因此,我们应当对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充满信心,用负责的态度铭记互联网金融的初心使命,用务实的精神汲取行业前期成长的经验教训,用发展的眼光审视互联网金融的前进方向。

  展望未来,随着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步伐继续加快,互联网金融在渠道线上化、服务全时化、运营平台化、流程自动化等方面的优势更加突出。互联网金融行业应以金融业数字化转型为主线,统筹推进主流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机构数字化转型和新兴业态主体规范化发展,以数字普惠金融为重点,以金融科技创新应用为手段,逐步完善传统金融机构、新金融业态主体、专业服务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良性竞合的互联网金融生态圈和产业链,助力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和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

  一是以金融业数字化转型为主线。不论是主流金融机构,还是新兴业态主体,都应深刻把握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趋势,特别是结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全社会对互联网金融需求,自上而下培育互联网思维和数字化理念,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市场定位,制定实施数字化转型与发展战略,积极优化管理模式和组织架构,加强线上线下渠道一体化建设,通过“练内功”和“借外力”相结合的方式,围绕主业主责打造数字化时代核心竞争力。

  二是以发展数字普惠金融为重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点在普惠金融,难点也在普惠金融。当前,国家正加快建设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体系,着力改进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科创企业、三农、精准扶贫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行业应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重点围绕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成本高、效率低、商业不可持续等问题,发挥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优势,综合运用各类先进技术,着力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延伸金融服务半径,拓展普惠金融服务的广度、深度和精度。

  三是以金融科技创新应用为驱动。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第一动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是当前全球研发投入最集中、创新最活跃、应用最广泛、辐射带动作用最大的技术创新领域。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应牢固树立科技驱动理念,加快推动金融科技创新从营销获客向风险管理、流程管理、生态运营等关键核心环节渗透,建立具有独特信息优势和技术优势的业务“护城河”、风险“防火墙”。

  四是以互联网金融生态圈为基础。在公平、开放、联动、共享的数字化时代,金融供给主体更加多元化、分层化,金融分工更趋专业化、精细化,金融产业链和价值链不断延伸拓展,封闭式、割据式的经营发展模式已难以适应时代要求。主流金融机构、新兴业态主体和专业服务机构等各类从业机构,应注重结合自身特点和比较优势,在技术研发、风险管理、精准营销等方面不断探索合规可行的合作模式,真正实现“1+1>2”的优势互补和协同发展效应。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围绕上述互联网金融的重点发展方向,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将继续加强互联网金融理论与实务研究,推进互联网金融关键标准的研制和落实,发挥互联网金融信息共享、供应链金融数字信息服务、金融科技能力共享等平台作用,促进从业机构特别是中小从业机构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同时,协会将继续完善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统计监测、反洗钱监测、举报处理等基础设施,着力推进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移动金融APP备案管理等重点工作,为行业规范发展和互联网金融治理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撑。

  (责任编辑 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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