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银保监会披露两起银行大案处理情况:逾300人被问责,30余人被判刑 来源:第一财经
浦发银行违规发放贷款案件、广发银行违规担保案曾是两起轰动社会的银行大案。10月16日,银保监会披露了持续推动重大案件责任人员问责处理情况。
根据银保监会披露,浦发银行方面,已有311名责任人员受到内部问责,多名中高层管理人员受到党纪处分,地方人民法院已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原行长等21名刑事被告人作出判决;广发银行方面,已有48名责任人员受到党纪处分、内部问责,地方人民法院已对包括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侨兴集团有限公司涉案人员等在内的共12名刑事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
这两起大案也暴露出银行在公司治理、内控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银保监会强调,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深化整治市场乱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两起旧案
2018年1月19日,原银监会公布依法查处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违规发放贷款案件,原四川银监局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案进行处罚,共罚没4.62亿元。
这一案件被监管部门定性为是一起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主导的有组织的造假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手段隐蔽,性质恶劣,教训深刻。
原银监会在2017年现场检查中发现,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存在重大违规问题,立即要求浦发银行总行派出工作组对成都分行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核查。通过监管检查和按照监管要求进行的内部核查发现,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为掩盖不良贷款,通过编造虚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权审批等手法,违规办理信贷、同业、理财、信用证和保理等业务,向1493个空壳企业授信775亿元,换取相关企业出资承担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不良贷款。
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发生的违规发放贷款案件实则暴露了银行掩盖不良贷款的问题。根据报道,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利用超1000个空壳企业承债式收购,以腾挪不良贷款。
所谓承债式收购,是不良贷款腾挪的一种手段。例如,甲企业由于欠息在银行的贷款即将成为关注类,银行找来乙企业(空壳企业)以一笔资金收购甲企业的这部分债务。与此同时,银行给乙企业新发放一笔贷款,乙企业再用这笔贷款的资金偿还此前甲企业欠银行的利息。通过上述腾挪,原本要逾期的贷款就又变成了正常贷款。
10月16日,银保监会表示,对于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发生的违规发放贷款案件,银保监会已依法对浦发银行总行时任董事长、时任行长、1名原副行长等总行责任人员,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原行长、2名副行长、1名部门负责人和1名支行行长等分行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并责成浦发银行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对广发银行,银保监会曾开出7.22亿元天价罚单,此后又对涉及广发银行违规担保案的13家出资机构“没一罚一”,罚没金额合计13.41亿元。
据悉,2016年12月20日,广东惠州侨兴集团下属的2家公司在“招财宝”平台发行的10亿元私募债到期无法兑付,该私募债由浙商财险公司提供保证保险,但该公司称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为其出具了兜底保函。之后10多家金融机构拿着兜底保函等协议,先后向广发银行询问并主张债权。由此暴露出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员工与侨兴集团人员内外勾结、私刻公章、违规担保案件,涉案金额约120亿元,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约100亿元,主要用于掩盖该行的巨额不良资产和经营损失。
银保监会认为,这是一起银行内部员工与外部不法分子相互勾结、跨机构跨行业跨市场的重大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牵涉机构众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为近几年罕见。
10月16日,银保监会表示,对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发生的违法违规担保案件,银保监会已依法对广发银行总行时任董事长、时任行长等总行责任人员,对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原行长、2名副行长、2名原纪委书记及6名涉案人员等分行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并责成广发银行总行按照党规党纪、内部规章对总行相关高管及责任人员严肃处理。目前,已有48名责任人员受到党纪处分、内部问责,地方人民法院已对包括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侨兴集团有限公司涉案人员等在内的共12名刑事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
坚持对违法违规案件处罚高压问责
上述两起旧案,实际上暴露出银行在公司治理、内控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合规意识淡漠,推高金融杠杆,助推乱象,扰乱市场秩序。
银保监会认为,案发时广发银行公司治理薄弱,存在着内控制度不健全、内部员工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薄弱、考核激励不审慎等多方面问题。
同时,银保监会认为浦发银行一案暴露出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存在以下问题:内控严重失效;片面追求业务规模的超高速发展,弄虚作假、炮制业绩的不当手段,粉饰报表、虚增利润;合规意识淡薄;总行对分行长期不良贷款为零等异常情况失察、考核激励机制不当、轮岗制度执行不力、对监管部门提示的风险重视不够等。
银保监会表示,在上述两起重大案件查处工作中,银保监会坚持对违法违规案件处罚问责高压态势,推动相关机构健全公司治理,强化内控机制建设,提升合规管理水平,从严落实案件防控各项要求。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此前撰文指出,金融机构多数具有外部性强、财务杠杆率高、信息不对称严重的特征,只有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才能使之形成有效自我约束,进而树立良好市场形象,获得社会公众信任,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优化激励约束机制方面,郭树清认为,按照收益与风险兼顾、长期与短期并重、精神与物质兼备的原则,不断完善业绩考核机制,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和战略目标实现。对于可能产生重大风险的岗位,对稳健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人员,应实施薪酬延期支付制度。
在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方面,郭树清提出,按照“了解客户、理解市场、全员参与、抓住关键”的原则,构建垂直独立的内控风险架构,形成上下联动的矩阵式风险防控网络,实现成长、效率与风险的平衡。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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