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昌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心支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保险代理人通过自媒体进行产品违规宣传,受到警告并处罚款14万元。
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心支公司个人代理人的韩冬,因通过自媒体进行产品违规宣传,受到警告并处罚款6000元。
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心支公司个人代理人的党秀丽,对通过自媒体进行产品违规宣传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处罚款6000元。
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心支公司团险业务部经理的李瑾,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心支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心支公司本部负责人的汪光荣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心支公司保险代理人通过自媒体进行产品违规宣传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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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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