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郭佳欣)近日,宝鸡市民马先生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称,自己在给刚出生的双胞胎孩子领取新生儿免费疾病筛查单据时,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知,按规定每人只能领取一份,“对于双胞胎没有相关规定,需要自费检查。”
“明明有两个娃,为啥只能免费筛查一个?”马先生十分困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样做符合相关规定吗?”
新生儿疾病筛查单据资料。(网友马先生供图)
记者了解到,陕西省人民政府曾于2019年7月24日实施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规定,对于夫妇至少一方具有陕西省户籍或夫妇非陕西省户籍但女方在陕西省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及其新生儿,对孕妇每孕次进行一次免费唐氏综合征、开放性神经管缺陷血清学筛查,每孕次进行两次免费常规超声检查;对新生儿进行一次免费苯丙酮尿症筛查、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和听力障碍筛查,采用“双指标法”(心脏杂音听诊和经皮血氧饱和度测定)进行一次免费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只给一套疾病筛查的单据是否符合规定呢?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联系了宝鸡市金台区妇幼项目办。工作人员高华告诉记者,产前筛查和新生儿免费疾病筛查项目适用于所有满足户籍或居住时长要求的孕妇及其新生儿。“当孕妇生产后,无论胎数,《实施意见》中规定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适用于每一个胎儿。”
高华说,金台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给新生儿父母发一套疾病筛查的单据,但并不意味着这套单据只对应一个新生儿。“父母可以拿着单据到医院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医院会对照花名册上登记的数量,为每一个新生儿进行疾病筛查。”
编辑:郭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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