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8,824,886.08元。2022年初法定盈余公积金266,590,323.08元,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63.72%,按照《公司法》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以不再提取,故公司2022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则本年可供分配利润418,824,886.08元,加上未分配利润年初余额2,294,386,339.00元,减去2021年度利润分配25,098,100.84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2,688,113,124.24元。

  公司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418,355,8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2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126,343,452.20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561,769,672.04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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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 TDI产品:2022年国内供应总量因个别装置检修,供大于求的矛盾有所缓解;整体产业链运行情况要好于前期,下游工厂生产需求得到进一步释放,TDI整体运行价格处于近几年相对高位。公司紧贴市场变化,充分发挥公司生产系统稳定、产品市场认可度高的优势,紧贴市场变化,重点做好周边区域销售占比及散水占比,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确保公司效益最大化。

  2、烧碱产品:2022年以来,国内液碱市场差异性依旧存在,不同地区根据供需调整出货,涨跌互现。下游氧化铝、粘胶纤维、造纸、化工品等行业整体表现相对平稳。因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受当地直接用户需求及山东区域供应面影响较大,2022年总体市场由于供需双方,运输层面的影响,间接对生产和销售政策产生压力,公司面对市场现实情况,积极采取措施,贴近市场,提前预判,灵活应用销售政策,拉动需求,全年平均结算价格保持在1,000元/吨(含税)以上高位运行。

  3、PC产品:2022年底国内PC合计产能约327万吨/年,新增产能70万吨。在国内产能增长下,结构性供应不平衡态势、市场低端价格竞争局面仍存。目前国内PC消费各领域占比变化有限,预期行业仍维持传统消费领域,随着碳中和、碳达峰进度的逐步推进,新能源领域的应用或增速加快。2022年,PC在行业扩能的过程中,也呈现产业链一体化加快发展的态势,随着成本面的下降指引,整体价格跌幅较大,行业年度产能利用率约为54.4%,下游消费量约为279万吨,进口依存度约为50.2%。PC未来将推动产品多元化生产,满足细分市场的需求。

  1、TDI产品:TDI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主要应用于软泡、涂料、弹性体、胶粘剂。其中软泡是最大的一块消费领域,占73%左右,涂料占17%以上。软质聚氨酯泡沫材料在家具、建筑和运输领域有广泛的应用。我国TDI产品消费地区分布基与下游产业分布一致;TDI产品最主要的消费行业主要集中在软体家具、涂料、汽车等行业。

  目前国内TDI产品生产企业有7家,分别是上海科思创、上海巴斯夫、万华化学(包含福建万华)、新疆巨力、沧州大化、甘肃银光(装置停产检修)、辽宁锦化(装置长期停产,产能暂不计入)。2022年中国 TDI设计产能约132万吨。

  公司 TDI 产品采用直接用户和经销商双线销售的模式。

  2、烧碱产品:氢氧化钠,化学式为NaOH,俗称烧碱、火碱、苛性钠,是一种国民经济基础性化工原材料,用途十分广泛,主要用于生产纸浆、氧化铝、肥皂、染料、水处理、人造丝,冶炼金属、石油精制、棉织品整理、煤焦油产物的提纯,以及食品加工、木材加工及机械工业、化学工业(制取硼砂、铬盐、锰酸盐、磷酸盐、生产聚碳酸酯、超级吸收质聚合物、沸石、环氧树脂、磷酸钠、亚硫酸钠和大量钠盐、药剂及有机中间体,旧橡胶的再生)等方面。我公司烧碱产品为液体状态,市场统称为液碱。

  公司液碱产品采用直接用户和经销商双线销售的模式。

  公司烧碱产能为16万吨(折百计算),主要供应给河北省以及山东省周边的下游直接客户,产品质量稳定,供应及时,价格合理,在周边市场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

  3、PC产品:是一种综合性能非常优异的热塑性工程塑料,具有良好的力学性能、光学性能、热性能和阻燃性能,被广泛应用于汽车零部件、消费电子、电子工程、家用电器、发光二极管、建筑板材、耐用消费品、光学透镜、光盘基料以及专业防护和医疗器材等诸多领域。

  公司PC产品采用直接用户和经销商双线销售模式,核心直接用户有一定额度授信。

  2022年公司PC产能10万吨,占国内总产能的3%。6月份高分子溴化PC项目一次投料试车成功,成为国内第一家、世界第二家高分子溴化PC的生产企业,既填补国内该领域空白,又进一步筑牢了沧州大化在国内PC产业的领先地位。8月份20万吨/年双酚A项目一次开车成功,产品质量全部达到聚碳级水平,提升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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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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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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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生产经营再创新高,TDI装置实现全年安稳常满优高质量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1,357.88万元,上年同期302,806.03万元,同比增加188,551.8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009.84万元,上年同期-3,225.65万元,同比增加45,235.4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1.0206元。

  1、TDI产品:全年生产TDI 168,269.29吨,同比增加34,563.83吨,增加25.85%;销售TDI 169,805.63吨,同比增加25,830.92吨,增加17.94%;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2,254.49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33,153.22万元,毛利39,101.27万元。

  2、离子膜烧碱收入、成本、毛利情况

  全年生产离子膜烧碱520,768.19吨,同比增加36,194.58吨,增加7.47%;销售离子膜烧碱345,196.75吨,同比减少47,905.61吨,减少12.19%;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719.19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6,383.06万元,毛利18,336.13万元。

  3、PC产品收入、成本、毛利情况

  全年生产PC产品94,017.27吨,同比增加55,921.65吨,增加146.79%;销售PC产品89,732.59吨,同比增加57,481.54吨,增加178.23%;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8,960.94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40,008.6万元,毛利-1,047.66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3-003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下午2:00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陈洪波、独立董事霍巧红、李长青、宋乐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监事郭新超、平殿雷、赵爱兵列席了会议;会议人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要求。会议由董事长谢华生主持。

  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阅意见》;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计提2022年度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三项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604,730.25元,调减2022年度利润总额8,604,730.25元。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坚持了谨慎的会计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真实公允的反应了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3-005)。

  (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完善、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程序和方法、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整改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和监督作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预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8,824,886.08元。2022年末法定盈余公积金266,590,323.08元,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63.72%,按照《公司法》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以不再提取,故公司2022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则本年可供分配利润418,824,886.08元,加上未分配利润年初余额2,294,386,339.00元,减去2021年度利润分配25,098,100.84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2,688,113,124.24元。

  公司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418,355,8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2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126,343,452.20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561,769,672.04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如下: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和决策程序。

  本次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加快公司内部发展规划实施、持续推进产业链一体化的新项目建设。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将有利于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并顺利推进公司战略发展,符合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00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支付2022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审议通过支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

  独立董事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能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支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

  (十一)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谢华生、陈洪波、刘增三人已经回避表决。

  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的,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对2022年度超出预计部分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公告》(2023-007)。

  (十二)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度超出预计部分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谢华生、陈洪波、刘增三人已经回避表决。

  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是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的,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事项表示认可。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对2022年度超出预计部分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公告》(2023-007)。

  (十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颁布了解释第 15 号,对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 的会计处理做出了新的规定。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解释第15号中规定的试运行销售会计处理。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23-008)。

  (十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支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对董事、监事、高管2022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发放数额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能够与管理者的岗位价值、履责情况、管理能力、综合测评等相挂钩,2022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通过查验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与《金融许可证》等资料,并审阅了相关的定期财务报告,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谢华生、陈洪波、刘增三人已经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财务公司的管理风险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关联存款风险目前可控。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十七)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退休,1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拟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前述3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102,100股进行回购注销;此外,因公司2021年度业绩未达到解锁条件,公司决定对剩余14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08,766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设定指标,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中拟第一批解锁的股票的解锁条件未能达成,在此情况下公司拟回购注销第一批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108,766股;因个人离职、退休原因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2,100股。前述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股票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210,866 股,并且同意公司按激励计划规定的价格对该等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谢华生、刘增二人已经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23-009)。

  (十八)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

  (十九)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签订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我们认为拟签订的《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2023-2025)》是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的,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

  由于本议案所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谢华生、陈洪波、刘增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签订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的公告》(编号2023-011)。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谢华生、陈洪波、刘增三人已经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议案。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十一)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谢华生、陈洪波、刘增三人已经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真实、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关联业务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独立性、安全性,资金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该专项说明客观、公正,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二十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沧州大化2023年HSE工作计划》;

  (二十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2023年沧州大化投资计划合计12,200万元,其中投资项目计划投资3,000万元,经营性固定资产支出计划投资9,20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整为:

  主任委员:董事霍巧红

  委    员:董事李长青、宋乐

  (二十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6月8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相关事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2)。

  (二十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二十七)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杜森肴已经回避表决。

  按照《沧州大化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确定经理层成员2022年考核结果。

  (二十八)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延长至2024年经营业绩指标补充分解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杜森肴已经回避表决。

  (二十九)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杜森肴已经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充分考虑了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业绩考核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30      证券简称:沧州大化       公告编号:2023-009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10,866 股。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2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年4月10日,公司发布《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编号2021-20号),公司收到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87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 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1年5月6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1年5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1年6月 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33号),首次授予的673.28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6月9日完成登记。

  8.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2年5月 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号),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175.31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10.2022年7月20日,公司披露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号),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了办理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5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7月22日完成注销。

  11.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

  1、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退休,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2,100股进行回购。

  2、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满足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满足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若某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满足,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原则回购。

  第一批解除限售期业绩指标为:2021年度公司归母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同期75分位水平;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同期75分位水平;经济附加值完成2021年度集团下达目标。

  归母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年归母净利润/((期初归母所有者权益+期末归母所有者权益)/2)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计算,2021年度公司归母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3,637,128.61元/(3,785,909,134.06元+3,573,386,052.07元)/2?=5.53%

  公司2021年度经计算归母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小于公司业绩考核解锁要求10%,公司2021年度业绩未达到解锁条件,公司拟按照规定对剩余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4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08,766股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15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10,866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 A 股普通股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总计为2,210,866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53%。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如激励对象退休或成为公司监事,则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中,尚未达到可解锁时间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公司按授予价格计息(利息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如激励对象离职,则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中,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原则回购;若某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满足,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原则回购。经董事会决议,前述市场价格为董事会审议本次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发生派息时,调整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调整前的回购价格-每股的派息额

  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66元/股,公司2020、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激励对象每股分配现金红利 0.0675 元(不含税),故本次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5.66元/股调整至5.5925元/股。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的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本次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为16.40元/股,大于前述除息后的授予价格。

  如本次回购前公司实施完成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则回购价格随之相应调整。

  综上所述,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因个人原因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9,000股限制性股票,以及14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108,766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按照除息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进行回购;退休的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63,1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按照除息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计息(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

  4、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四、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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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年度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设定指标,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中拟第一批解锁的股票的解锁条件未能达成,在此情况下公司拟回购注销第一批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108,766股;因个人离职、退休原因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2,100股。前述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股票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210,866 股,并且同意公司按《激励计划》规定的价格对该等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退休,1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拟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前述3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102,100股进行回购注销;此外,因公司2021年度业绩未达到解锁条件,公司对剩余14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08,766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关于本次股票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确定方式符合《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为实施本次股票回购注销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尚需就本次股票回购注销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及就本次股票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九、备查文件

  1、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3-004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 《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1、 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价格变动情况:

  TDI产品: 2022年国内TDI行情呈现整体上行趋势,全年均价维持在相对高位,因俄乌冲突引发能源危机导致欧洲主装置减产、停产,出口市场持续增量,国内某装置长期停车检修供应量减少等因素影响,四季度均价达到年度最高。总观全年国内TDI行情呈现整体上升趋势,供需变化仍是影响价格的主要因素。

  离子膜烧碱产品:2022年市场整体走势相对平缓,供需基本平衡, 总体价格维持在1,000元/吨(含税)左右。3月份产品价格开启上涨之路,成交气氛活跃,到5月份价格到达平均1,300元/吨(含税)左右的全年最高值,后期随着氧化铝需求放缓,市场利空因素重现,价格逐步震荡下行,价格在1,000元/吨(含税)左右徘徊。

  PC产品:2022年国内PC行情稳中回落,上半年主要受部分厂家检修及原料双酚A上涨带动,小幅上调,高点出现在3月末,中端价格在21,500-21,700元/吨(含税)左右。5-6月进入传统淡季,需求低迷,全年最低点在8月底,中端价格在14,500-15,000元/吨(含税)左右。三季度国庆节前备货炒涨出现反弹,反弹高点在18,000元/吨(含税)左右,2022年年末行情企稳,国产供应短期偏紧,但终端需求暂未修复,价格波动相对较小,中端行情在15,000-16,000元/吨(含税)左右。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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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苯:2022年上半年受地缘政治影响,国际油价持续走高,再创七年以来新高,国内甲苯市场也一路上行,其中甲苯盘中最高成交价格在9,620元/吨(含税),市场价格同比上涨37.68%。下半年甲苯价格在经历高位回落之后,由于需求端持续萎缩,甲苯价格进入了横盘震荡整理周期,随后在年末价格急转直下,回归至年初水平,年末甲苯商谈价格在6,700元/吨(含税)左右。

  双酚A: 2022年国内双酚A市场价格震荡下行,受国内新增产能陆续释放影响,国产供应量增加,终端需求增速缓慢,供需平衡态势逐步转向供应宽松,双酚A价格承压下行,年内最高商谈在2月中旬19,100元/吨(含税),最低商谈在12月底10,700元/吨(含税),较年初下跌约42.16%。2022年8月,公司20万吨双酚A项目顺利投产,产出合格产品,各项指标优良,达到聚碳级双酚A标准,保证了原料双酚A稳定供应。

  三、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3-005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2年年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860.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坏账准备

  由于期末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本期计提坏账202,139.86元,年初坏账准备余额为28,045,292.68元,年末坏账准备余额为28,247,432.54元。

  2、存货跌价准备

  由于期末存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变现净值,存在减值迹象,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244,329.53元。年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1,890,625.37元,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8,134,954.90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经减值测试本期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回收金额。因此,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158,260.86元;本期有固定资产处置,故减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967,806.85元。年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216,629,077.74元,年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210,819,531.75元。

  二、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三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604,730.25元,调减2022年度利润总额8,604,730.25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体现了谨慎性的会计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真实公允的反应了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3-008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号”),对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做出了新的规定。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解释第 15 号明确了企业试运行销售相关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企业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2. 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3.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4.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规定,判断试运行销售是否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并在财务报表中分别日常活动和非日常活动列示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属于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同时,企业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金额、具体列报项目以及确定试运行销售相关成本时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等相关信息。

  5. 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第15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解释第15号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解释第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解释第15号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规定,根据衔接规定,需对2021年对比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现行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30       证券简称:沧州大化       公告编号:2023-012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8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永济东路20号沧州大化办公楼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8日

  至2023年6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8、10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3-003);

  议案9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10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2-052);

  议案11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3-002);

  2、 特别决议议案:6、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5、6、8、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8、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6:此次回购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51名激励对象及其有关联的股东。议案8、10: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邮编:06100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6月2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接待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永济东路20号,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永济东路20号,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3-002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17: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有效表决票3票。到会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新超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预算的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2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所涉及的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属实,董事会决议程序合法,计提依据充分,较恰当地运用了谨慎性原则。

  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正常购销往来和辅助服务,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度超出预计部分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正常购销往来和辅助服务,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7、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基本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

  8、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418,355,8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2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126,343,452.20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561,769,672.04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0、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退休,1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拟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前述3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102,100股进行回购注销;此外,因公司2021年度业绩未达到解锁条件,公司对剩余14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08,766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关于本次股票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支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报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能够与管理者的岗位价值、履责情况、管理能力、综合测评等相挂钩,2022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是公司从财务公司的基本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及经营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的客观有效的风险评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1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签订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拟签订的《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能够与管理者的岗位价值、履责情况、管理能力、综合测评等相挂钩。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3-006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2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8,824,886.08元。2022年初法定盈余公积金266,590,323.08元,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63.72%,按照《公司法》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以不再提取,故公司2022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则本年可供分配利润418,824,886.08元,加上未分配利润年初余额2,294,386,339.00元,减去2021年度利润分配25,098,100.84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2,688,113,124.24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418,355,8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2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126,343,452.20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2年度拟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3-007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对2022年度超出预计部分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对2022年度超出预计部分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公司第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度超出预计部分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因涉及到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四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参与了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事项表示认可。

  (3)本议案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规定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公司第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涉及到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四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参与了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

  (3)本议案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乔霄峰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街5号

  经营范围:生产化工机械设备;销售医疗器械II类、仪器仪表、玻璃制品、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实验室设备、消毒用品、消毒剂(涉及许可项目除外);化工机械设备的设计、维修、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生产第II类医疗器械(含医疗实验室及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6年03月26日);固定式压力容器-其他高压容器A2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06月19日);A1/A2级固定式压力容器-第三类压力容器设计(高压容器限单层)(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9月29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韦永继

  注册资本:79,073.94万

  住所: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邙岭路5号

  经营范围:钯催化剂、氧化铝载体、稳定剂、氢氟酸(464.1吨/年)、六氟化硫(1000吨/年)、三氟化氮(100吨/年)、四氟甲烷(200吨/年)的生产销售;聚氨酯材料、化学推进剂原材料的研究开发和制造销售;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化学技术服务、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承包;环境保护技术研究;环保工程的施工(凭有效资质证经营);环保设备制造及销售;从事本公司技术相关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研究、制造销售和生产所需材料、仪器仪表零备件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及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发布国内杂志广告业务;监督检验、检测(以上范围凭有效许可证或资质证书经营)。一氧化二氮[压缩的]、三氟甲烷、二氯一氟甲烷、三氯化硼、氦[压缩的]、氖[压缩的]、氩[压缩的]、氪[压缩的]、氙[压缩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压缩的]、甲烷[压缩的]、乙烷[压缩的]、乙硼烷[压缩的]、环氧乙烷、正丁烷、乙烯[压缩的]、丙烯、四氢化硅、氚、硫化氢[液化的]、氢[压缩的]、环氧丙烷[液化的]、四氧化硅、溴化氢[无水]、氨[液化的、含氨﹥50%]、氯[液化的]、四氟甲烷、六氟乙烷、八氟丙烷、三氟化氮、六氟化钨(无仓储)的批发。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3、中化塑料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国勋

  注册资本:49,283.11万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703室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木制容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蔡铠阳

  注册资本:3,214.2785万元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车陂西路396号

  经营范围: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林产化学产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其他合成材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仪器仪表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电子元器件零售;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广告业;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机械设备专业清洗服务;建筑材料检验服务;化工产品检测服务;电气机械检测服务;施工现场质量检测;电子产品检测;无损检测;计量认证(具体范围见计量认证证书及其附表);产品认证(具体业务范围以认证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为准);实验室检测(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皮革检测服务;船舶、海上设施、岸上工程的技术检验。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5、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学工

  注册资本:359,329.0573万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清北路233号12层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饲料、棉、麻、土畜产品、纺织品、服装、日用百货、纸浆、纸制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化工、化工材料、矿产品、石油制品(成品油除外)、润滑脂、煤炭、钢材、橡胶及橡胶制品,建筑材料、黑色金属材料、机械、电子设备、汽车(小轿车除外)、摩托车及零配件的销售(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除外);橡胶作物种植;仓储服务;项目投资;粮油及其制品的批发;化肥、农膜、农药等农资产品的经营,以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技术交流、技术开发(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6、沧州大化百利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刘增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河北省沧州市沧县风化店乡达子店村TDI公司院内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聚氯乙烯人造革及制品;批发零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咨询(不含资产管理及投资咨询);生产、销售:车用尿素、玻璃水、防冻液、聚氨酯组合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7、 沧州大化集团至正化工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亚妹

  注册资本:20万元

  住所: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经营范围:产品特征、特性检验服务、其他技术检测服务。

  关联关系: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8、聊城鲁西聚碳酸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牛军

  注册资本:90,000万元

  住所:山东省聊城化工产业园内鲁西集团驻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为市场价和以市场价为参考依据的协议价。

  部分关联交易按照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2020-2022年度)》执行,详见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的公告(编号:2020-15号)及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未约定部分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该关联方签订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辅助服务,对维持本公司正常生产运行是必要的,符合公司业务需要,有利于本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由于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30        证券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3-010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退休,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对上述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2,100股进行回购;公司2021年度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设定目标,第一批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未成就,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剩余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48人未达解锁条件的2,108,76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18,355,802股变更为416,144,936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完成前述减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18,355,802元变更为416,144,936元(实际减资数额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所的核准数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4月27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永济东路20号

  3、联系人:公司证券办公室

  4、联系电话:0317-3556143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3-011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内容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的购销往来和辅助服务,因此,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均影响不大,对关联方不形成依赖。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母公司)于2020年签订的《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2020-2022年度)》至2022年底已到期,考虑本公司与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未来生产经营和综合服务中仍需与集团公司、其全资子公司沧州大化百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公司)及沧州大化集团至正化工产品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正公司),发生正常购销往来和各项辅助服务,根据对市场的预测,以及本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拟重新签订《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2023-2025年度)》(集团公司)(百利公司)(至正公司)。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签订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的议案》。因涉及到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谢华生、陈洪波、刘增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参与了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我们认为拟签订的《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

  公司董事会人数7人,关联董事3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董事会参加表决人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规范。

  3、上述关联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规定尚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应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谢华生

  注册资本:81,8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永济东路20号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及其副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学、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机械设备制造、维护、维修及租赁;车辆及配套设施租赁;工程技术服务;吊装服务;冷藏设施租赁;建筑物清洗;建筑物及道路设施维护维修;环境保洁服务;房屋及场地租赁;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家政服务;化学品安全卫生、技术咨询及服务;医疗卫生教育服务。出口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自产产品;进口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除外);承包境外化工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餐饮、住宿、卷烟零售;美容、美发,零售日用品、服装、鞋帽,干洗服务(以上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其中美容不含医疗性美容)。

  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2、沧州大化百利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刘增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河北省沧州市沧县风化店乡达子店村TDI公司院内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聚氯乙烯人造革及制品;批发零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咨询(不含资产管理及投资咨询);生产、销售:车用尿素、玻璃水、防冻液、聚氨酯组合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沧州大化集团至正化工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亚妹

  注册资本:20万元

  住所: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经营范围:产品特征、特性检验服务、其他技术检测服务。

  关联关系: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拟与各关联方签署的《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2023-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如下:

  1、集团公司:本公司向集团公司销售材料及TDI产品,交易价格为市场价和以市场为参考依据的协议价,每月末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交易款。

  2、百利公司:本公司向百利公司提供天然气,双方之间互相提供辅助服务,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每月末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交易款。

  3、至正公司:至正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检测服务,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每月末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交易款。

  (二)协议的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上述公司与各关联方的《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2023-2025年度)》将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三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辅助服务,对维持本公司正常生产运行是必要的,符合公司业务需要,有利于本公司业务发展。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由于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因上述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和利润占公司总收入和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230                                                  公司简称:沧州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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