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ST易尚 公告编号:2023-040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3年4月24日、2023年4月25日、2023年4月26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12.2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5),该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截至本公告日,前述业绩预告不存在需要修正的情况。公司将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目前仍在报告编制期间,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请关注公司定期报告。
3、鉴于公司聘请的亚太(集团)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亚太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 风 险 警 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4、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38号)。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预计有可能将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 条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ST易尚 公告编号:2023-041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2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5条规定:“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规定:“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38号)。根据上述情况,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预计有可能将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鉴于公司聘请的亚太(集团)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亚太”)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亚太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38号),公司目前存在以下事项:
(一)未披露与控股股东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2020年至2021年,你公司以预付货款、预付设备款等名义将公司资金实际提供给控股股东刘梦龙使用。你公司未在相应年报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2019年至2021年财务报告不准确
2019年至2021年,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部分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收入成本确认缺乏依据,导致你公司相应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预计有可能将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2022年12月,中兴财光华审计项目组进驻公司现场开展2022年度审计工作。审计项目组就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范围、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报告时间安排、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等事项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有序开展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中兴财光华项目组正有序执行相应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并进行审计底稿的编制工作。目前审计项目组正有序执行相应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并进行审计底稿的编制,相关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因审计程序尚未完结,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最终需以中兴财光华的相关审计报告意见为准。
四、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2月1日、2月16日、3月4日、3月17日、4月1日、4月15日、4月21日及4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2023-010、2023-015、2023-021、2023-027、2023-032、2023-036、2023-039)提示相关风险。
五、其他说明
1、根据目前审计进展,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预计有可能将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2023年4月29日。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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