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房企发外债只能用于置换一年内到期境外债务

发改委:房企发外债只能用于置换一年内到期境外债务
2019年07月12日 16:24 发改委网站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完善市场约束机制 严格防范外债风险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8〕706号)等规定要求,完善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管理,强化市场约束机制,防范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可能存在的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对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提出如下要求。

  一、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只能用于置换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境外债务。

  二、房地产企业在外债备案登记申请材料中要列明拟置换境外债务的详细信息,包括债务规模、期限情况、经我委备案登记情况等,并提交《企业发行外债真实性承诺函》。

  三、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要加强信息披露,在募集说明书等文件中需明确资金用途等情况。

  四、房地产企业应制定发行外债总体计划,统筹考虑汇率、利率、币种及企业资产负债结构等因素,稳妥选择融资工具,灵活运用货币互换、利率互换、远期外汇买卖、期权、掉期等金融产品,合理持有外汇头寸,保持境内母公司外债与境外分支机构外债、人民币外债与外币外债、短期外债与中长期外债、内债与外债合理比例,有效防控外债风险。

责任编辑:陈合群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7-12 航天宏图 688066 17.25
  • 07-12 沃尔德 688028 26.68
  • 07-12 交控科技 688015 16.18
  • 07-12 方邦股份 688020 53.88
  • 07-12 嘉元科技 688388 28.26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