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夺权”港交所?

2016年07月29日07:37    作者:彭琳  (0)+1

  文/新浪财经香港站站长 彭琳

  不论哪一个监管机构主导上市审批,提升港股市场素质最终仍需落实到企业管治的改善和规范中来。改革上市架构,在推动改革的漫漫长路中,只是第一步的尝试,未来无论法律条例的修改,监管和执法的加强,还是投资者教育的改进,无处不关键,也无处不艰难。

香港证监会“夺权”港交所?香港证监会“夺权”港交所?

  自2013年起,香港市场跌跌撞撞走过了壳股妖股气焰高涨,投资者民怨沸腾的两年,连不少内地投资者也深受其苦。上月中,香港证监会和港交所终于在“众望所归”下发表联合咨询文件,建议改善目前的上市监管。

  令人意外的是,文件出台后,业界却突然炸了锅一般。其中代表逾200家香港本地和大型国企的香港上市公司商会,副主席罗嘉瑞直指建议“将让香港市场变成一潭死水”。香港会计师公会会长张颖娴则表示,“过分监管或使香港竞争力、自由度下降”。据新浪财经了解,香港律师公会已咨询会员,也将表态反对。甚至美银美林等外资大行,原本是上市监管改革坚定支持者,近日态度也开始转变。

  港交所或失去上市审核主导权

  “SFC(香港证监会)是故意的,趁6月大家放假就推这个咨询!”笔者一位金融界友人愤愤不平地表示,“等9月份大家刚回来开始忙,咨询就马上结束可以推行了。”

  这份引发争议的咨询文件,核心建议是改变港股上市审批架构,在现有的港交所上市科和28人组成的上市委员会之上,增设“上市政策委员会”和“上市监管委员会”。其中负责处理具有争议性企业上市申请的将是上市监管委员会,6个成员一半来自证监会,还有2人则是证监会有权否决委任的上市委员会正、副主席,被业界批评完全由证监会主导,令现有上市委员会权力被大幅削减。

  另一个上市政策委员会,则将为现港交所上市科行政人员进行工作评估,并以此作为相关人员薪酬的参考指标。业界意见认为,这一安排等于将上市科独立出来,不再为港交所的工作目标(即吸引更多企业来港上市)服务,而是从企业申请上市的一开始就贯彻证监会的思路。

  换言之,如果实施咨询中的建议,未来港股上市的主导机构将是香港证监会,而不再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

  对于不少香港资深的金融人士,今天的场景仿佛历史重现。十三年前的2003年,香港市场也饱受“妖股”困扰,舆论纷纷上市企业素质下降,当时一支由专家组成的小组提出,要港交所交出上市审批的职能,让香港证监会成为唯一监管上市公司的法定机构,理由是港交所从事上市审核存在“利益冲突”,自己批准自己的客户,时任香港公司法改革委员会主席罗杰士法官比喻,这等于“把生菜交给兔子看管”。

  争议部分原因来自更早的2000年,港交所由过去的会员制机构成为了一家上市公司,令港交所的管治结构大幅改变。会员制交易所不以盈利为前提,进行上市审核并没有瓜田李下之嫌,变成上市公司后港交所以股东利益为依归,令外界开始质疑其中立性。

  然而,当年的咨询结果并没有支持让证监会主导,港交所最终还是保留了上市审批权,仅是扩大了让证监会能够加强监视上市申请细节的“双重存档制度”,并对部分上市规定赋予了法律效力,以加强对申请上市企业的震慑作用。

  谁信不过香港证监会?

  港府及上市架构改革的支持方认为,监管独立是国际潮流。过去香港、新加坡沿用旧伦敦模式,让交易所兼具监管职能,但伦敦早在2000年已将上市审批功能转交上市管理局(UKLA),美国的上市审核主体则是证交会(SEC)。前香港证监会主席梁定邦指出,这次架构重组是香港更靠近国际市场的一步,将证监会原本已掌握的话语权更加明确化,将提高上市审批的效率,是一种进步。

  上市监管由证监会主导,也会让香港股市与内地股市在监管上更好接轨。新的咨询文件写道,“证监会与联交所在政策事宜及监管决策方面作更紧密协调,将有助于提升香港与内地及其他海外证券监管机构互动的能力。”有熟悉港府财经政策制定的人士指出,证监会站在新股上市审批的第一线,可以随时与中国证监会沟通新股相关问题,也是改革的一大目的。

  然而,让证监会站在新股上市审批第一线,或许并不是许多金融业界人士希望看到的。

  上市公司商会副主席、鹰君集团(00041-HK)主席罗嘉瑞举例称,由证监会主导的房地产信托基金市场,目前就是“一潭死水”,“我之前用房托上市(指冠君产业信托(02778-HK)),但是房托市场不行,唯有改用弹性比较大的商业信托(指朗廷(01270-HK))上市。”他担忧,如果港股上市全面由证监会主导,监管过严的情况恐怕会令流动性大受冲击。

  类似的情况也曾发生在英国伦敦,在上市审批权从伦交所转移到英国证监会主导的上市管理局之后,伦敦第二年新股上市数量即大跌近半,市场流动性的排名也从当年的全球第二,一直滑落至目前的十名之后。“证监会或是证监会下属的上市局,当然不是不希望市场更好,但他们肯定没有诱因去贴近市场,了解市场的需求”,一名不愿具名的金融业人士认为,“作为监管机构,对于上市就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一名曾经在香港证监会工作,负责上市产品方面的人士也对笔者形容,证监会是上市中的最后一道关卡,“谁出错,我们都不能错”,因此对于上市企业再小的潜在风险也高度警觉。两年前阿里巴巴有意来港上市,“证监会对淘宝这种业务模式,根本一开始就不赞成”,在内部会议中反复梳理了阿里上市可能触犯的规则条文,最终聚焦在引发社会争议的同股同权问题上。

  市场素质与活力的平衡木

  香港作为全球重要金融市场之一,口碑和声誉如同生命。当上市企业素质持续下滑,即便短期内因为炒作而繁荣,最终却会让投资者因为市场的监管、保障不足而离去,从而在全球金融市场失去竞争力。从过去两年新上市公司频频遭受质疑、狙击的情形来看,港股市场改革已是箭在弦上。

  然而,对于香港这样一个以金融为命脉的城市,每一天都在走在平衡木上。

  平衡木的另一边则是,如果上市审核过于严苛,将增加企业上市的财务和时间成本,对于当今瞬息万变的市场难以把握。企业的上市、收购、再融资等问题若全部要满足低风险的监管要求,金融市场的活跃度会大大降低,进而影响到市场的地位与每一个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生计。十三年前类似的改革建议并未得到接受,这一次要如何平衡好各方的利益,得到足够多的支持,将考验港府和监管机构的技巧和智慧。

  此外,数十年来一直困扰香港股市的壳股、妖股、僵尸股,是否仅仅是收紧上市审批,解决港交所利益冲突就可以杜绝,同样值得深思。近日本地媒体评论指,证监会对于上市企业一直拥有一票否决权,但此前著名的洪良国际IPO造假事件中,证监会并没有使用否决权,而是让其顺利上市,未来即便证监会站到审批第一线,也未必就能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在阿里巴巴“同股同权”争议暴露出来的另一个问题,是香港对投资者保护的法律明显不足,尤其缺乏如同美国证券法律中,针对投资者所在地,而非上市公司注册地进行执法的部分。当前香港上市公司绝大多数都非本地注册,但香港的法制在对企业上市后“变质”,出现失当行为的约束和监管能力依然有限。

  不论哪一个监管机构主导上市审批,提升港股市场素质最终仍需落实到企业管治的改善和规范中来。改革上市架构,在推动改革的漫漫长路中,只是第一步的尝试,未来无论法律条例的修改,监管和执法的加强,还是投资者教育的改进,无处不关键,也无处不艰难。港府要推动改革,必须有能力引导业界和舆论将聚焦点放在共同的改革目标和远景上,而不能在联交所与证监会“权斗”的假象上绊住了脚跟。

  (本文作者介绍:北大毕业后赴港留学,任职多年,贴身体验国际金融中心枯荣动荡。)

责任编辑:贾韵航 SF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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