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消费税上调是G20定的调

2014年12月05日 15:09  作者:翟永平  (0)+1

  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翟永平

  就在这次中国成品油消费税上调之前的两个星期,2014年11月16日G20布里斯班峰会公报第18段中有这么一句话:“我们重申逐步取消鼓励浪费的化石燃料补贴,同时对最贫困人群提供支持。”

成品油消费税上调是G20定的调成品油消费税上调是G20定的调

  在欧佩克会议决定不减产保价的决定之后,国际油价再次大幅度跳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微博]则宣布从11月29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2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提高0.14元/升。成品油消费税增加幅度“精准”的与发改委计划中的成品油价下调幅度一致。消息传来,网民议论纷纷:说好的“九连降”呢?

  到底应该怎样看待成品油消费税的上调?我们可以试从国际上普遍存在的对化石燃料补贴政策的角度来加以解读。

  化石燃料包括了石油、天然气、煤炭,我们就以石油产品来简单说明补贴的含义。如果不考虑税收,一个国家对石油产品的补贴就是指零售市场税前价格低于石油产品供应的边际成本(在国际市场成品油价格基础上,附加运输、分配、销售各环节的成本)的部分。这里面还涉及一个国际油价上涨“传递比率”(pass through ratio)的概念,即国际油价的涨幅在多大程度上传递到了国内成品油零售价格上。如果国际油价上涨的幅度“完全传递”(full pass-through)到国内成品油零售价格上的话,那么“传递比率”就是1.0。从2003年底到2008年中,国际油价成3倍上涨,但是世界各国在多大程度上对油价实施了“传递”呢?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微博](IMF[微博])的以汽油价格为例的研究数据,在155个国家中,有102个国家没有“完全传递”(传递比率小于1.0),其中有65个国家传递比率在0.75以下,还有33个国家传递比率更在0.50以下。如果传递比率低于1.0,那么就意味着补贴水平的增加。

  在2003年底到2008年中期国际油价暴涨的那个时段,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并没有在国内成品油价格“完全传递”上涨的国际油价,所以2003年以来世界各国对石油产品的税前补贴总额增长了六倍之多,从2003年的600亿美元猛增到了2008年的5570亿美元。随着油价的下跌,2009年世界各国对化石燃料的补贴有明显下降,但2010年以后随着油价的高企又开始逐步回升。根据国际能源署的最新数据, 2013年全球仍有40个国家每年化石燃料实施补贴,补贴总额高达5480亿美元,其中超过一半是对石油产品的补贴。相比之下,2013年全球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不过1210亿美元,远低于对化石能源的补贴总额。

  2013年排在前10名的“补贴大户”其中有8个是油气资源国,比如伊朗(840亿美元)、沙特(620亿美元)、俄罗斯(470亿美元)、委内瑞拉(380亿美元)、埃及(300亿美元)、印度尼西亚(290亿美元)、阿联酋(220亿美元)、阿尔及利亚(200亿美元),但也有两个油气消费大国——排在第3位的印度(470亿美元)和排在第9位的中国(210亿美元,主要是对石油产品和天然气的补贴)。如果说油气资源国对本国消费者实施补贴尚可理解的话,那么印度和中国这样的油气净进口国也名列补贴榜首,就显得有些另类了。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及的补贴还是指税前补贴。如果考虑税收,化石能源补贴的估算要更复杂一些,因为要把实际税收水平与一个理论上的“最优税收基准”(optimal tax benchmarks)相比较才能算出来,也就是说实际税收如果低于“最优”水平,那么就意味着存在“税收补贴”(tax subsidy)。对于石油产品而言,考虑到合理收入分配因素以及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最优”税收水平应该高于其他的消费品。当然,各国的国情和经济结构不同,“最优”税收水平也有所不同。目前在发达国家中,对石油产品虽然基本上不存在税前补贴,但总体来说还存在税收补贴(部分欧洲国家对石油产品实行超高税收,也称为“负补贴”),而很多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则同时存在税前的价格补贴和税收补贴。如果考虑税收补贴,全世界范围内对化石能源的补贴总额估计超过1万亿美元。

  这样高额的石油产品补贴都是哪些消费者在受益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研究认为,在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超过40%的汽油补贴为被20%相对收入较高的群体所享有,而处在收入低端的20%群体只享受到了不到10%的补贴优惠。许多国家对石油产品特别是汽油实施补贴都有为民谋福利的初衷,但是事实上这种政策从经济和社会的角度看是不公平的。因为只有高收入的群体买得起私家车,他们的汽油消耗量远比其他出行只乘坐公交车的收入较低的群体要多(消耗的越多,所享有的补贴也越多)。如果提高油价减少对汽油的补贴,节省下来的钱可以用其他更直接的方式对低收入的群体予以重点扶持,更有利于体现社会公平。而且,较高的油价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对石油产品的需求增长。据国际能源署曾估算,如果把石油产品的税前补贴降低一半的话,石油产品消费所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到2050年可望减少近5%。

  自2010年6月份多伦多峰会以来,历届G20峰会后发表的领导人声明中都提到了减少化石燃料补贴的问题,要求各国在考虑各自国情的基础上理顺化石燃料价格,兼顾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中期内逐步取消对化石燃料的补贴,并表示要在今后的峰会上对此项议题的实施进展进行审议和监督。也许很少人注意到,就在这次中国成品油消费税上调之前的两个星期,2014年11月16日G20布里斯班峰会公报第18段中有这么一句话:“我们重申逐步取消鼓励浪费的化石燃料补贴,同时对最贫困人群提供支持。”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这次借成品油价格下调的窗口精准上调消费税,其实是呼应了G20的定调,也是中国履行“说好的”国际承诺的又一次具体行动。

  (本文首发于财新网)

  (本文作者介绍: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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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G20消费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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