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315为何瞄准了跨境电商食品?

2017年03月16日10:46    作者:王先知  (0)+1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微信公众号kopleader)专栏作家 王先知

  在消费升级的背景下,跨境电商食品已经成为抢食中产阶层味蕾的首要阵地,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问题只是其中的冰山一角,除了日本之外,其他国家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央视315为何瞄准了跨境电商食品?央视315为何瞄准了跨境电商食品?

  昨日,央视315晚会把枪口瞄准了跨境电商食品。

  该节目曝光了国内许多跨境电商企业违规销售来自日本核污染地区的食品。据悉,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稽查局执法人员发现一些跨境电商平台上所销售的日本食品来自日本核污染地区,包括奶粉、麦片、大米、酒类等食品。而网站的商品详情介绍中,这些食品产地一栏仅标明是日本,而没有更为详细的地址。

  此外,深圳市市场稽查局还发现,国内涉嫌销售日本核污染食品的网上商家初步统计已达13000多家,针对这一问题他们将展开全面的清理行动。

  细思极恐,广大中产阶级再次哭晕在厕所里,这个群体对“跨境电商”这一新兴购物方式又是情有独钟。去年,有一项调查显示,“被访新中产阶层中有九成以上使用过跨境电商购物,其中,51.42%的调查者选择使用跨境电商渠道购买进口食品”。

  根据第三方机构艾媒咨询发布的《2016-2017中国跨境电商市场研究报告》,2016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到6.3万亿元,是2013年时的2倍多,“海淘”用户规模达到4100万人次,海淘消费呈普及化,海淘电商的业务量也随之增长。

  其实,从2014年开始,跨境电商在中国开始火热起来,天猫、亚马逊、网易、蜜芽等公司纷纷进入跨境电商的市场。从母婴商品兴起的这股潮流,已经默默延伸到零食、化妆品、空气净化器、奢侈品、家电等方方面面。这其中,跨境电商食品最为火爆。

  在笔者看来,在消费升级的背景下,跨境电商食品已经成为抢食中产阶层味蕾的首要阵地,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问题只是其中的冰山一角,除了日本之外,其他国家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无独有偶。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针对跨境电商产品监管,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表示,目前对于跨境电商的产品监管主要按照个人自用物品进行,关注有无疫情疫病和有害生物,质量方面由个人负责,“就像从国外买东西回来一样。”

  具体到食品,支树平则表示,目前对跨境电商的监管仍在过渡期,质检总局工作主要放在风险监测上,并实时发布警告给消费者提示,“去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化妆品监测的不合格率为4.6%”,过渡期结束后如何监管仍在调研,如果纳入货物管理,质检总局就要从准入到注册、许可等进行全链条监管。

  综合目前的各种渠道来看,跨境电商食品的运作模式,大致分为四种:

  一是网购保税+国内交易平台模式(境内B2C)。跨境电商经营者经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的保税区批量进口食品,通过国内电商平台(或与国内电商平台关联的、主要面对国内消费者的境外电商平台)销售。例如,京东全球购采用此模式。

  二是消费者在合法正规设立的境外贸易商电商交易平台购买进口食品(境外B2C),形成订单后直接邮寄给境内消费者的模式。例如,海外亚马逊网站销售境外生产食品属于此模式。

  三是个人通过不同途径在国内注册的互联网交易平台上销售进口食品(境内跨境电商),通过国内电商平台销售的模式。例如,淘宝上很多个人或公司卖家在淘宝平台上销售进口食品采用了此模式。

  四是境外的个体商家、个人买手通过境外的电商交易平台或其他方式形成订单,直接邮寄商品给国内消费者的模式(境外跨境电商)。例如,在eBay平台上,个体卖家的销售模式。

  其实,跨境电商食品的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对国内食品市场造成巨大冲击,一些假冒伪劣、“三无”产品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例也频频见诸报端,尤其婴幼儿配方乳粉,关系民生、关乎健康,更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具体表现为,跨境购食品打破了原有市场格局,出现问题出现维权难,扰乱市场秩序,存在损害国家税收和消费者利益的“灰色地带”,更为严重的就是跨境电商食品存在安全风险。

  以婴幼儿奶粉为例,原则上,只有在认监会注册的18个国家74家企业的婴幼儿奶粉可以在境内销售。可目前通过跨境购进入我国的奶粉品牌有1000多个。这意味着监管部门无法掌握大多数跨境购奶粉的信息及其生产企业的能力。

  去年,央视记者在跨境电商平台购买了19款国外品牌奶粉,检测发现有41%的海淘奶粉不符合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

  有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对跨境电商食品、化妆品,总共就风险监测了26273批,这其中检出来不合格有1210批,不合格率是4.6%,比正常贸易渠道不合格高5倍多。

  在笔者看来,针对当前跨境电商食品出现的各种风险和问题,国家层面既不能违反国际贸易规则,简单采取限制进口数量的做法,也不能因为监管难度大而束缚手脚。

  我国应按照“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加快完善跨境食品的监管制度,建立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跨境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完善对网络销售食品的监管,加强食品进口监管。具体建议如下:

  一、明确跨境电商食品的监管范围。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4月8日起实施),从法律属性将跨境购分为两种方式:网购保税(跨境电商B2C)与直购方式(海淘和代购)。如果食品按照网购保税的方式进口,称之为货物,应该按照一般贸易的方式实施监管。如果食品以直购方式进入我国,称之为物品,直购国外食品属于私权,采购人自己应对物品质量安全负责。

  二、加强跨境购食品全产业链管理。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对跨境购食品的出口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严格审核。

  三、建立健全跨境购食品的注册申报、备案和检验制度。对于跨境电商渠道进口销售的产品必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并在有关部门备案;对于从事销售海外产品的个人,必须将所销售的产品委托经过权威机构认证的、具有该品类检验真伪资质的第三方销售平台进行销售。

  四、加强跨境电商平台的日常监管。《电子商务法》即将出台,在制定实施细则时应充分考虑加大食品跨境购的监管力度,包括电商平台应建立食品质量控制体系与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金制度,对使用平台交易的进口商实施备案管理和黑名单制度等。

  五、建立不合格跨境电商食品曝光平台。曝光平台可由国家食药监总局、质检总局联合牵头,行业协会和主流媒体参与建设,平台曝光监管部门抽检不合格的进口食品,消费者可以向平台举报包括跨境购食品在内的问题产品,当举报查证属实且非个例现象,平台可以发出预警信息。

  六、建立由政府、协会、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针对跨境购食品市场,成立由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重点企业、智库机构等参与的行业健康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政法规和有关法律。

  综上所述,只有建立社会共治的跨境电商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才能配置各种主体责任,达到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和促进国际贸易之间的平衡,实现保障进口食品供给安全与满足国内消费需求之间的平衡,最终实现跨境电商食品的有效监管。

  (本文作者介绍:新华社《财经国家周刊》食品健康工作室主任、瞭望智库研究员。)

责任编辑:贾韵航 SF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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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跨境电商 315 进口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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