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微信公众号kopleader)专栏作家 莫开伟
在当前全球经济走向还不甚明朗的大前提下,海外并购的企业其未来的盈利上涨空间和盈利的可持续性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尤其是一些自有资金量相对缺乏、主要通过高杠杆来进行并购交易的企业,无疑将面临着较大的财务风险。由此,当前中企正确的海外并购策略应是三思而后行。
9月22日,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两部门就海外并购中的异常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发出警示:“现在企业‘走出去’增长速度有点快,对外汇供求肯定产生影响。我们支持真实合理的海外并购,也希望是那些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去做并购,而不是为了面子或者政绩,去进行‘蛇吞象’大规模并购行为(9月23日新华社)。
可以说,两部委对中企海外并购发出的警示是及时的、且非常有针对性,对引导我国企业形成正确海外并购理念、确保海外并购规模与管理能力相适应、防范海外并购风险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蛇吞象”大战,不是今天才发生的,早在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之时,大量国有企业凭借庞大的规模、较高的市场占有率、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纷纷在海外抢滩布局。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王岐山对某央企向海外并购向国家要钱时,就深表质疑地说:“如果你要钱,我可以给你,但你先得把你们要收购的对象好好研究一下”,同时指出“我们要敢闯,同时也要有科学的精神。” 他希望中企海外并购要量力、三思、深入研究而后行。
对中企海外并购,首先声明的是,应该持积极支持态度,因为如果确定了正确的海外并购战略,实施科学稳妥收购方案,量力而行,海外并购可更好地落实中央政府鼓励企业“走出去”及“一带一路”等经济战略实施,更好地展示中国企业形象和势力。同时,中企通过海外并购能学到国外企业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成熟的经营管理经验,促进中企综合经营能力及国际市场竞争能力的提升。尤其,在目前全球经济疲软、利率进入下行通道、全球资产普遍遭遇配置荒等情况下,中企海外并购有利于更好配置资产,提升中企盈利能力,对整合中企在全球资源配置、经营战略定位及落实中央政府推行的供给侧改革具有重要作用。
应该承认,前期中企海外并购主流是好的,既为更多中企进行海外并购打好了基础,积极了丰富经验,也让中企海外并购经受了各种复杂多变因素的挑战和考验,使海外并购行为更加成熟。但也应看到,目前中企海外并购的确存在不少问题,有些问题比两部委前指出的现象有过之而无不及:
其一,速度过快,并购质量难保证。据商务部发布数据显示,2016年8月底,中企海外并购延续了快速增长的势头,并购项目486个,实际交易金额617亿美元,已超过去年全年的并购规模。毫不隐瞒地说,这么庞大的并购数量,其中瑕疵一定不少。
其二,海外并购成功率不高,部分企业存在盲目性,对于在境外并购的目的性和必要性研判不足;同时与一些企业的不良心态有很大关系,要么是“炫耀性”的,要么抱着“抄底”心态,“总以为海外遍地是黄金,对海外并购的复杂性认识不足”。此外,对海外并购各种政治风险估计不足,对当地国家法律等制度不熟悉,遭遇较大阻力,甚至让并购蒙受损失。如中海油参股50%的Bridas公司在收购BP持有的阿根廷泛美能源股份时,正是出于法律原因最终终止了交易。
其三,少数企业境外并购面临着高债务的财务风险。 2008年中铝收购力拓、平安收购富通、国开行收购巴克莱、中投投资黑石等特大型案例使得中国企业海外收购的交易额达到了205亿美元,占当年对外投资额的一半以上。然而,上述企业海外并购的损失却高达2000亿元。
其四,由于自身经验不足、人才和管理能力等短缺,直接影响到并购前的尽职调查、风险评估等,使资源整合以及并购后协同效应无法发挥。
其五,存在并购腐败问题,发生多起暗地利益输送案件,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等等。
显然,对中企不顾自身资金实力、管理能力、并购效益,盲目进行的海外并购行为,应旗帜鲜明地反对。因为这样的并购,带来的后果是中国企业的灾难,不仅难以让中企在海外并购中强大,反而成了“送出去”的活雷峰,让中国资本大量流失,最终危及国家外汇储备安全;尤其会让中企处处陷入被动,在海外并购中丧失原有的优势,失去国际市场竞争力。
因此,笔者认为,在当前全球经济走向还不甚明朗的大前提下,海外并购的企业其未来的盈利上涨空间和盈利的可持续性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尤其是一些自有资金量相对缺乏、主要通过高杠杆来进行并购交易的企业,无疑将面临着较大的财务风险。由此,当前中企正确的海外并购策略应是三思而后行:
一要注意应量力而行,避免贪大求洋,防止盲目并购风险。境外并购没有常胜将军,中资企业应处理好资产合理配置问题,尤其要根据自身经营管理能力配置资产,防止失误导致经营陷入困局的现象发生。
二要遵守相关监管规定,不打政策“擦边球”。具体来说,中央政府监管部门应尽快完善海外投资相关监管规定,尤其在总资产上有准确界定,消除模糊地带;中资公司也要准确把握境外投资总额,避免因境外投资比例过高而导致“外重内轻”及资金周转失灵的现象发生。
三要注意并购之后生产经营可持续性,防止因并购使企业停滞不前。中企急于走出去,应立足自身能力,不要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中央政府身上,使海外并购成为“纯商业”行为;提高并购信息透明度,消除国外政府对中企并购的怀疑甚至阻挠,赢得双方信任,使并购顺利进行。同时,要全面吸收,消除采用单一引进海外高新技术和优秀品牌去拓宽海外市场的行为,消除并购阻力,建立长期平等互利合作关系。
四要注重并购效益,遏制无效并购,防范并购财务风险。当前中企并购与2008年经济环境大不相同,在全球流动性普遍过剩、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和国内产能过剩依然严重的大背景下,要注意防范对项目估值过高、在并购交易中支付过高溢价的现象发生。
五要注意并购后的整合能力,提高并购吸收能力。注意东、西方文化差异和制度差异,不断提高自身并购经验、储备足够人才和全面提高综合管理能力,不断扬长避短,使中企在并购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并购过程中的资源整合以及并购后协同效应能发挥得淋漓尽致。
六要避免相互间恶意竞价,防止中资企业资产尤其是国有企业资产流失。 中资企业境外并购时必须加强沟通,做好被并购企业价格评估及发展趋势预测,把维护中资企业利益最大化作为境外并购底线,坚决克服盲目竞价行为。
(本文作者介绍:知名财经评论人、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杜琰 SF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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