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值得注意的细节

2016年06月08日10:33    作者:董峥  (0)+1

  文/新浪财经金融e观察(微信公众号:sinaeguancha)专栏作家 董峥

  2015年就已经提出进一年时间的《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终于怦然落地。对照去年的征求意见稿和正式稿,在具体业务实施细则上变化不大,但是还是发现了一些细微的差异。

  昨天是周二,又是全国高考第一天。央行就在这么个日子里,在下午近晚上的时间,让2015年就已经提出进一年时间的《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终于怦然落地。2015年4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后,7月初人民银行的《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双标卡完成了历史使命

  在去年国务院的《决定》基础上,对照了一下去年的征求意见稿和今天发布的正式稿,在具体业务的实施细则上的变化不大,但是还是发现了一些细微的差异。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一条中的(三),与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合作授权发行双品牌银行卡,且采用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发卡标准,境内交易由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处理。

  《正式稿》第二十二条境外机构与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合作授权发行银行卡的,应当采用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发卡行标识代码。境外机构不得通过合作方式变相从事人民币的银行卡清算业务。

  从这条内容的修改,意味着作为中国信用卡市场中特殊产品——双标(品牌)信用卡,将退出历史舞台。双标卡(通称“双币卡”,但这个叫法是不妥的),就是在一张卡上有两个发卡机构的标志,也就是外卡组织+银联,持卡人在消费时,可以选择卡片上两家的网络或终端。但是按国际惯例,一张卡只能归属于一个卡组织,这些双标卡都属于外卡组织,而非中国银联,并应该由该卡组织负责转接清算。

  因此双标卡只能是在中国转接清算市场初建这一特定时期的产品,随着中国银联的日益壮大,它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双标卡时代的结束,同时也意味着外卡转接清算机构应该获得同等的“国民待遇”,让所有现有的转接清算机构和即将申请成为转接清算机构的企业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这就是中国转接清算市场开放的意义。

   中国银联也需重新申请牌照

  总体来看,该办法非常清晰地表明了中国转接清算市场开放的决心,其中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施行前已经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银行卡清算业务的境内机构,应当凭原批准从事银行卡清算业务的文件,参照本办法第十七条申请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在人民银行负责人就《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时,特意提到:中国银联也应当凭原批准从事银行卡清算业务的文件,参照《办法》对开业申请的资质管理要求申请《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

  中国银联近几年在市场开拓方面的投入有目共睹,开放的态度非常明确,尤其在去年,携手包括Apple Pay在内的新兴支付方式,以提升支付科技发展,2016年一季度末,全国已具备非接触支付能力的POS受理终端超过910万台,到2017年5月所有POS终端都将支持非接触支付功能。闪付和云闪付支付方式,让用户体验到新兴支付带来的乐趣。

  人人都能做“转接清算机构”的梦吗?

  这个《办法》也同样给了很多有兴趣进入转接清算市场的社会企业同样的机会。但是要澄清一个误区:支付企业并非做大就能成为转接清算机构,更非“摇身一变”披上马甲就成为了转接清算机构。要想成为转接清算机构,除了必须按照《办法》和准入条件进行申请,还应该满足:第十七条(十)为满足银行卡清算业务专营性要求,剥离其他业务的完成情况。由此可见,转接清算机构需要独立的运营模式,而不能与原其它业务进行交叉混同。

   外卡组织终获松绑

  《办法》明确,关于现有的境外转接清算机构,如果仅为跨境交易提供外币的银行卡清算服务,则无需申请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只需向监管部门报告业务开展情况,原则上可以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但对境内银行卡清算体系稳健运行或公众支付信心具有重要影响的,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法人,依法取得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

  在《办法》的第六条中,银行卡清算机构与境内入网发卡机构或收单机构的银行卡交易资金清算应当通过境内银行以人民币完成资金结算,为跨境交易提供外币的银行卡清算服务的情形除外。这也为外卡组织发行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的银行卡打开了大门,持卡人对转接机构可以根据服务有更多的选择。

  《办法》落地,卡组织迅速发声

  《办法》刚一出台,中国银联和万事达卡分别发出声音,由此也看出他们对中国转接清算市场的信心满满。

  中国银联

  中国银联支持并坚决执行国家关于放开和规范银行卡清算市场准入的相关决定。作为市场化的商业主体,中国银联将与其他银行卡清算机构在同样的监管条件下,依法合规开展平等的市场竞争。同时,中国银联将继续坚持开放、合作、共赢的理念,积极开展境内外合作,为全球成员机构、联网商户、持卡人提供安全、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综合支付服务,努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开放式综合支付服务平台。

   万事达卡

  万事达卡对于《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的公布表示欢迎。我们一直认为,银行卡清算市场的开放和机构准入不仅对万事达卡充满意义,更对中国消费者至关重要。我们将与中国的金融机构、消费者、商业机构和政府部门通力合作,充分发挥产业促进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中国市场充满机遇并拥有广阔前景,《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的公布将成为产业大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市场准入门槛高不高

  申请成为银行卡清算机构,应当符合几个条件:1)具有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2)至少具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持股20%以上的单一主要出资人,或者符合规定条件的合计持股25%以上的多个主要出资人,前述主要出资人申请前一年总资产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或者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提出申请前应当连续从事银行、支付或者清算等业务5年以上,连续盈利3年以上,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其他单一持股比例超过10%的出资人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转接清算机构不同于支付企业,设立这样的准入门槛是必要的,这就好比是奥运会,要想站在赛场上的运动员,需要符合最高级别的参赛标准,这样才能让比赛更精彩。

  (本文作者介绍:我爱卡网主编,信用卡市场资深研究人士。专注于信用卡行业发展、服务营销领域研究多年,从事信用卡产品及服务营销的策划及市场工作。)

责任编辑:秦婷 SF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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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中国银联 清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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