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金融e观察(微信公众号:sinaeguancha)专栏作家 保险智库
保险供给侧改革的突破口是构建现代保险服务体系,核心是创新保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式,提高供给质量、提高效率。在新一轮深化改革进程中,要进一步提高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渗透程度和服务能力,其关键是构建现代保险服务体系。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改革开放使保险业挣脱了制度的束缚,获得重生。在历史的进程中,伴随着我国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保险业从恢复重办时的官方独办、市场垄断、单一险种向市场经济下生产要素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配置方向转变,保险业的经营活力大大增强,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做出了重要贡献。2014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保险业“新国十条”,标志着党中央国务院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到国家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开创了保险业在更广领域和更深层面服务经济社会全局的战略新机遇,翻开了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新篇章。虽然保险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成绩,但与国际保险业相比,与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险业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保险业的需求和期望相比,差距仍然较为明显。
保险业长期存在的“三个不认同”——“行业不认同、消费者不认同、员工不认同”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扭转,制约保险业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瓶颈尚未彻底打破,保险业多年来的粗放式增长不仅难以为继,而且积累下来的隐患和矛盾在经济进入新常态阶段存在进一步加剧的可能。在“十三五”开局之年,迫切需要对制约保险业发展的瓶颈进行再认识、再思考和再突破,从深入理解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重要性出发,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经济工作的部署上来,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念,进行行业发展的顶层再设计和全盘深化布局,加快保险业改革创新,使保险业在今后的发展中更加注重结构优化、注重质量提升,从体制到机制,从制度到行为,破除制约保险市场完善和发展的障碍壁垒,深度释放行业发展活力。应该从保险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和需求的矛盾中去寻找改革发展的路径。
一、当前制约保险业发展的主要瓶颈是供给端的结构性矛盾
一是保险供给主体的结构性失衡无法实现市场供求均衡
从国外保险市场发展的情况看,一个成熟的保险市场上具有商业保险、相互保险、专业自保三大保险供给主体和再保险公司来为投保人提供多元化的保险产品,并由保险经纪公司、代理公司、公估公司等专业中介组织与保险产品供给主体共同形成和谐共存的生态产业链。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保险公司在治理形式上长期限于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的商业保险公司。商业保险公司追求利润无可厚非,但商业保险公司对风险高、损失大、利润低的承保项目通常选择回避。而风险高、损失大的项目本应成为风险治理的重点,而能够参与这些项目风险治理的互助型保险公司、自保公司、再保险公司在我国处于空白和薄弱状态,保险中介机构的发展依托于保险公司,没有专业的市场机构来代表和维护投保人的利益,市场的供需均衡机制向商业保险公司倾斜,造成了保险市场的结构性缺失,这是无法打破垄断、保险产品缺乏创新,同质化严重,许多应保风险没有得到充分保障的根本原因。从保险资金运用的情况看也是这样,保费增速西部快于东部,而资金运用仍高度集中于东部,“抽血效应”仍在强化。再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的合作组合是解决保险难题、分散保险风险,直接支持巨灾保险、农业保险、扶贫保险的最为有效的方法,在我国,这个功能尚未很好地发挥出来。
二是以规模扩张为主的粗放型经营方式难以为继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商业保险公司依靠粗放式经营进行规模扩张,仍然停留在“跑马圈地”的时代,“以保费论英雄”、“以市场份额论英雄”、“以在资本市场并购获利论英雄”,但粗放式增长的空间也越来越小了。据“新国十条”确定的目标,到2020年,我国的保险深度达到5%,全国保费收入预计要达到4.5万亿元以上。以2015年2.4万亿保费收入计算,这个目标要求保费收入年增长速度要保持双位数以上,至少是GDP增长速度的2倍。而我国保费平均增速已经从“十一五”期间平均24.45%的增速降到“十二五”期间的11.14%。且在“三期叠加”的经济新常态下,宏观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加了民众的焦虑和不安全感,对保险产品的需求分化、要求提高,保险业粗放型增长方式还能持续多久值得观察。
三是保险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一直以来,有些保险公司强调通过“销售技巧”推动保费规模的增长,不愿意通过产品创新和提高服务来提高经营业绩,从而推动保险业的转型升级。突出体现的是研发投入不够、产品同质化严重、服务水平低,部分公司靠一两款产品包打市场,对多元化消费需求的响应和满足能力不足,保障处于比较低的层次,难以为投保人提供全方位、针对性强的增值服务。企业,民众均反映买不到针对性强、价格合理的保险产品,很多新型风险得不到保险保障。保存在着险市场巨大的潜在需求与没有合适的保险产品和服务的矛盾,短期内无法解决。例如,近年来内地访客在香港保险市场所占的份额节节攀升。内地人之所以到香港买保险,直接的动因是香港的保险产品费率低、收益高、责任覆盖广。香港保单的热销说明,市场并不缺保险需求,缺的是有吸引力的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反观内地的保险产品,普遍存在条款设计不合理、不能满足消费者的真正需要、通过复杂条款对理赔设置障碍,甚至存在大量不公平条款。香港保单的热销现象充分说明有效供给能力不足带来大量“需求外溢”,反映出优化要素配置和调整产品结构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四是“以产品为中心”没有完成向“以客户为中心”的转变
“以产品为中心”还是以“客户为中心”是成熟市场和不成熟市场的鲜明标志,实现这个转变在我国还要很长的路要走。目前真正具有现实意义的是要做好消费者保护工作。
市场不规范,是保险业久治不愈的顽疾。以产品为中心的思想必然忽视投保人的利益,必然出现重视销售、轻视核保、忽视服务的现象,导致销售误导问题层出不穷;核保把关不严格,理赔时再通过各种理由苛难消费者,导致理赔问题久受诟病。销售、核保、服务的问题突出,保险公司很少为客户提供事前、事中风险监测和专业风险咨询服务。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的现象屡禁不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调查表明,“对理赔服务不满意”仍是影响企业投保积极性前三位的原因。保险公司对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追究流于形式甚至有意纵容,严重伤害了行业形象。
二、运用供给侧理论指导保险业改革,加快构建现代保险业三大体系是建设保险强国的必由之路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小康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全面发展的社会。对车险、企财险、家财险、责任险、巨灾险等财产保险业务,对长期寿险、健康险、养老险、护理险等人身保险业务以及新型的保险财富管理业务都具有强大的拉动作用,为保险业带来了巨大的市场需求。经济社会的进步丰富了保险的内涵,保险需求从过去的单一型、排浪式、低水平逐步转变为多元型、个性化,高保障。保险业要进一步发展,就必须能够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就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供给侧改革的理念为指导,用改革的办法破解保险业运行中的结构性矛盾,从重速度规模向重质量效益转换,以构建现代保险服务体系、现代保险市场体系、现代保险制度环境体系为抓手,加快推进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发展。其中,现代保险服务体系建设体现的是供给侧改革的方向:通过以“客户为中心”优化保险资源要素配置、提高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通过产品创新与服务创新,解决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风险保障、形成国家稳经济、保民生的安全通道,提升保险业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的能力。现代保险市场体系是现代保险经营主体、组织方式、市场分工的有机组合,重点是解决市场需求和市场供给主体的结构性问题,重在提升保险业的市场活力和产业发展动力。现代保险制度环境体系是构建现代保险服务体系和现代保险市场体系的基础和保障,重在为保险业发展提供系统、完整的法律制度环境。
保险供给侧改革的突破口是构建现代保险服务体系,核心是创新保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式,提高供给质量、提高效率。
在新一轮深化改革进程中,要进一步提高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渗透程度和服务能力,其关键是构建现代保险服务体系。调查显示,在保险业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优先方向中,选择“保险回归保障,提高保障程度”列第一位。要通过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提高产品供给的质量和效益。具体方式要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抓住新经济的浪潮优化供给,满足投保人的爆发式需求,善用保险机制作为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难题的工具和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是围绕重点领域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
创新是当今发展的主题。保险业要以自主技术创新为牵引,以新思维、新技术、新模式增加保险产品的横向创新,创造出更有市场、更低成本、更有竞争力的产品。同时,要提升保险服务的纵向创新,深化“主动服务”,延伸“服务链条”,从根本上提升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水平。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要围绕民生重点领域展开,特别是要大力发展大病保险、农业保险、巨灾保险等,引导保险机构支持精准扶贫、就业创业、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支持设立基层保险服务网点。
二是通过模式创新运用保险机制服务新经济发展
模式创新是对资源的组织方式进行大幅度的调动,重构产业结构、用户体验和流程关系,形成新的利益创造组织方式。保险是一种多元化、全过程的融管理与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工具。把保险机制用好了,用活了,可以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难题。例如,我国正处于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重大技术装备发挥着龙头引领作用,而我国一直存在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力、不顺、不畅的痼疾,用户不敢、不愿用首台(套)设备已是公认的“老大难”问题。首台套重大装备保险机制突破传统,以险种组合和领域组合形成大数法则,由保险公司针对重大技术装备特殊风险定制综合险,装备制造企业投保,中央财政适当补贴投保企业保费,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发挥保险功能,降低用户风险,加快了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在首台套重大装备保险机制中,充分发挥了保险的杠杆作用,不仅破解了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应用的难题,还成倍放大了财政资金效用,达到“四两拔千斤”的效果。
三是运用互联网+思维催生保险企业新的生产力
保险业供给侧改革要瞄准新产业、新业态等新经济领域蕴藏的保险需求,组织实施保险创新行动。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可以带来新机遇、新生态、新的运营模式和发展空间,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就保险业而言,互联网保险不仅实现了保险公司的直接销售,传统代理模式的人力成本也大幅缩减,最终将体现在保费的降低上。更进一步说,互联网保险不仅改变了营销方式和销售渠道,更重要的是倒逼保险企业产品设计、经营理念乃至商业模式的改变。因此,互联网+保险对行业的改变是革命性的。互联网+思维在保险业的应用,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在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把运用互联网进行的创新深度融合进保险业,全面提升保险业生产力,构筑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要鼓励保险公司围绕互联网开展商业模式、销售渠道、产品服务等领域的创新,积极推进保险公司线上线下的融合发展、积极发展互联网保险专业公司,提升互联网保险为经济社会各领域创新提供风险保障的服务水平。
三、保险供给侧改革的着力点是完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核心是深化改革,培育供给服务需求的新动能。
商业保险作为市场化的基本制度安排,一种有效的经济杠杆,要在市场经济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就要深化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培育发展新动能,增强行业持续增长动力。着力点是学习西方现代保险制度、结合中国实际、优化顶层设计,加快完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保险市场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格局。恢复和激发市场活力,倒逼保险公司转化市场观念、提升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从而提高经营绩效,给利益相关者交出满意答卷,依靠竞争实力树立起各自的品牌。
一是大力发展新型保险市场主体,与商业保险公司形成相互补充、相互制衡的结构体系。保险组织作为保险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主体,是保险市场的微观基础和发展要素。加快建设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求的保险组织体系,对于深化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相对于一般商业保险公司,当前应大力发展相互保险组织、自保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组织具有互助性、非营利性、人合性等特点,特别适合保险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与我国现在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基本社会制度及传统文化相匹配,可以解决商业保险公司不适合、不愿意参与的领域和项目、可以解决无险可保的难题、全面提升社会风险治理水平,与一般商业保险公司相比具有明显的制度性优势,可以形成与股份制保险公司合理分工、有效竞争的局面,促进股份制保险公司提高服务意识、降低运营成本。一般来说,专业自保公司可以通过对业务发展的深刻理解提供个性化、覆盖广、承保能力强的保险产品;可以通过参与理赔过程,提高理赔效率;可以节约保险销售的中间费用,稳定和降低保险成本。发展相互保险组织、自保公司有利于丰富保险市场组织形式,促进各类保险市场主体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只有再保险公司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才能直接分散风险,真正排除巨灾保险、农业保险、扶贫保险的发展障碍。
二是重点发展特色型、专业化、区域性保险公司。当前中国保险业发展方式粗放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市场主体没有形成差异化发展理念,缺乏专业经营能力,同质化程度偏高。为了扭转这一局面,必须引入一批基因优良、基础扎实,专业特色突出、贴近客户需要,一起步就坚定走差异化发展道路的新型保险公司。“十三五”时期的中心工作是按照 “新国十条”所明确的现代保险服务业的主要发展领域,推动设立相应的专业性保险组织,在原保险领域,重点推动设立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科技保险等专业保险公司。在再保险领域,重点发展区域性再保险主体、保险联合体。在保险中介领域,培育一批龙头型保险中介机构,发展一大批小微型区域性专业代理机构。加快培育第三方精算所、保险大数据平台、风险评级和咨询等创新支撑机构。
保险供给侧改革的关键点是夯实现代保险制度环境体系,核心是抓好风险防范,夯实供给侧改革基础。
完善的制度环境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是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础,也是现代保险服务业的重要标志。具体来说,必须健全现代保险监管体系和法律制度体系,秉持诚信立业,规范运营、培育先进保险文化,为保险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基础,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环境。
一是健全现代保险监管体系
健全现代保险监管体系,要着眼于保险市场安全稳健运行,不断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监管信息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抓好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效率。应以偿二代的实施为契机,提高监管效能。坚持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统一,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统一,完善公司治理、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三支柱”监管制度,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二是要加强消费者保护工作
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是践行“为民监管”核心价值理念的根本要求。消费者保护工作要立足于抓源头,抓根本,注重工作关口前移,努力构建事前的预防性保护、事中的过程性保护和事后的救济性保护环环相扣、无缝衔接的全方位保护体系。加大保险产品条款费率公平性、合理性审查,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机制。着力解决销售误导、理赔难等消费者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完善保险消费者教育机制,加强风险提示工作,培养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合法、高效行使维权权利。
三是要培育先进的保险文化
要充分发挥先进保险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在新一轮的体制机制变革中,统一方向,凝聚力量,激发创造。把“最大诚信原则”作为保险业的价值基础,让诚信经营和诚信服务成为全行业的自觉行动。必须强化保险行业文化内部建设,力促保险行业文化在基层落实转化;在此基础上,向外部传播保险行业文化,力求保险行业文化在社会的传播创建。北京保险研究院正在研究和推动有关部门成立网络保险栏目和CCTV保险频道,就是要加强保险宣传、保险品牌建设。大力推动保险文化建设,争取十三五期间保险市场需求的集中释放,为经济新常态下社会风险的有效管控、为保险业能够持续稳定高速发展奠定基础。
全行业应自觉运用供给侧改革理论指导实践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保险业应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在“十三五”时期完成保险强国目标的根本措施,加快构建现代保险服务体系、现代保险市场体系、现代保险制度环境体系。保险机构是行业变革创新的主体,各保险机构应充分认识到供给侧改革对于行业发展、机构壮大、培育市场、服务社会的重要意义,真正确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在产品开发、服务提升、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化改革,转型升级,抓准、抓住社会的风险保障需求,真正实践发展方式的转型和结构性矛盾的实质性调整,才能更好实现自身的发展目标,同时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
北京保险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赵立平博士
(本文作者介绍:北京保险研究院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打造的支持保险业改革和发展的高端智库。)
责任编辑:孔瑞敏 SF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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