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水产品上市须持身份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 07:46 新京报

  实行全程追溯,半年3次抽检不合格产地将实行区域退出

  本报讯(记者 廖爱玲) 市民在市场上买的鱼虾蟹等水产品今后将可实现全程追溯。昨天上午,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全国率先发布《加强北京市水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的意见》,从今年11月1日起,“身份证明”不全或不符的水产品不得上市销售,半年内出现3次检测不合格的水产品产地将实行区域退出。

  体检 水产入市票据不全禁卖

  市食品安全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屡次在水产品养殖、储运过程中检出致病菌、违禁药物和其他违法添加的化学物质。

  此次出台的《意见》规定,北京和外埠的水产品进入北京市场,不得含有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致病菌,必须经县级以上具有检验资质的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部门检验,每批次水产品最大应以车为单位提供出境县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地证明;进口水产品必须提供报关单。票据证明不全或票据证明与货物种类不符的水产品不得上市销售。

  批发市场销售水产品应向零售环节提供《北京市市场销售凭证》,并与检验证明和产地证明一同登记备案,零售环节则向消费者提供销售信誉单或信誉卡,保证实现全程追溯。

  挂牌 柜台经营水产需公示产地

  同时,商场、超市和市场内经营水产品的柜台或摊位将实行挂牌公示经营,制作“水产品公示牌”,标明品种、产地信息,并索要进货渠道的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地证明复印件供消费者查验。未履行进货验收制度和委托检测制度,以及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未能及时通报而延误防控措施的市场主办方和商业企业,将追究其责任并记入企业信用监管黑名单,提高其违法失信成本。

  监控 将定期检测批发市场水产

  市工商局市场处处长李异说,按照新规定,北京市各大水产品批发市场将建立监控点,并定期对水产品经营户销售的水产品抽样检测。经营水产品的商场、超市、市场对抽测中不合格的水产品要立即停止销售,对半年内出现三次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水产品产地实行区域退出,不得进入北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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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蔬菜3次抽检不合格半年禁进京

  本报讯(记者 廖爱玲)昨天,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时还发布了对蔬菜的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意见,也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实行。其中特别规定,3次抽检不合格的蔬菜将按品种和产区退市。

  《意见》中同样要求外埠和北京基地蔬菜进入市场销售应出具基地证明及产品质量证明,方可入市经营。批发市场要查验蔬菜产品经营者的产地证明、产品质量证明、产品标签和标志。

  据介绍,不合格蔬菜将实行品种退市和产区退市,而销售不合格蔬菜的进京基地和企业,市农业局、市食品办将通报当地省市级主管部门,由当地主管部门对基地和企业进行整改,半年内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的蔬菜品种和产区、基地,6个月内禁止其产品进入北京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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