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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瓶费争论由来已久 北京消协3月15日前解决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0日 07:09 新京报
目前正与相关行业谈判,以后还将逐步针对其他不合理收费进行点评 本报讯 酒店禁止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费的问题,近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昨天,海淀团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教授王玉梅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作为一个消费者,我也希望带上自己的酒去饭店,一是表明自己请客时的心意,另一方面是担心饭店提供的酒的质量”。对此,北京市消协相关负责人透露,将力争在今年3·15之前把“开瓶费”问题彻底解决。 “开瓶费”争论由来已久 关于开瓶费的问题,社会争论已久。一直以来,很多餐馆酒楼都在店堂里贴出“禁止自带酒水”的告示,或声明如自带酒水需要收取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的开瓶费,并逐渐形成一种“行规”。他们的大致观点是,如果不准酒楼谢绝自带酒水、加收开瓶费,将影响餐饮业的良性商业行为。消费者自带酒水会增加酒楼的成本,比如占用就餐位置,增加酒具损耗等等。 去年12月,北京首起开瓶费案件宣判,消费者王先生自带酒水获支持。今年1月10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市消协或消委会首次发表联合声明,公开炮轰餐饮行业“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费”的行规。而中国烹饪协会则认为收取开瓶费是合理的。 有望在3·15前彻底解决 昨天,北京市消协秘书长张明对此透露,在终结不合理房贷律师费之后,消协的下一个目标和工作重点就是“自带酒水”问题,“我们将集中精力,力争在3·15之前将此不合理收费彻底解决,目前与相关行业正在谈判中。”张明指出,酒店禁止自带酒水于法于理都是说不通的,这种不公平规定的主要原因是餐饮行业所提供酒水的暴利,迫使消费者接受高价酒水,在实质上构成了对消费者的不公平交易。而通过行业联合或企业间串通单方面做出的不允许自带酒水的行业规定,是对不特定多数消费者设定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促使企业形成行业性垄断,涉嫌价格联盟,使消费者无法自主选择。 今年关注奥运相关消费 张明还表示,今年是2008年奥运会的前一年,引导节约、合理的消费理念很重要,消协将针对奥运服务所涉及的相关消费领域各种不合理现象逐步展开行动,开展消费教育。同时,在旅游旺季到来之时,还将逐步针对旅行社对老人小孩加价等不合理收费进行点评,适时发表消协观点。 2007现场调查 事实上,在市民身边,一些有争议的收费还在个别领域存在。比如,一些旅行社对老人和小孩加收费用,部分民航对打折机票不退款。本报记者近日对此进行调查,并听取了相关行业、消协和人大代表的意见。 旅行社:老人小孩要加收费 现象:很多旅行社在老人、小孩参加港澳游或新马泰出境游时,都要加收额外费用,加价费用一般在300元-800元之内。 消费者听到的解释是,当前各家旅行社“港澳游”和“新马泰游”报价的团费已经低于或等于成本,如果取消加价,那就必须提高团费。 声音:“对老人小孩加收费用是没有道理的。现在,老年人有退休证、老年证,在许多地方都可以获得优惠的服务,为什么在旅游时反而要加价,这是让人难以理解的。”———崇文团人大代表严性慈 老幼购买力低难以提成 旅行社业内人士分析老人儿童跟团加价原因 记者从凯撒国旅、国旅总社等数家旅行社了解到,目前,京城旅游市场上老人儿童跟团必须多加费的情况并不鲜见。 “主要是一些小旅行社,为了吸引客人开出成本价、甚至比成本还低的价钱,行程中再靠强制购物、自费项目拿提成。”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旅行社国内部经理说。 以冬季北京市场上颇受欢迎的海南双飞5日游为例,各旅行社标明“纯玩团”、“精品团”等字样的产品,价格普遍在3000元左右。而“普通团”或标明“有购物”的产品,价格则在2500元左右。这两者的行程基本没有差别。 “老人和孩子没有购买力,带这样的客人就不可能从购物中提成,所以就要加团费。”一位业内人士介绍,一般加价以行程天数而定,大致在数百元左右。 “消协点评” 市消协秘书长张明指出,老人、小孩跟团旅游时被加收费用涉嫌价格歧视。旅行社单方规定老人、小孩参加旅游须加价,明显对他们是不公平的,而且旅行社此行为也犯了大忌,是对中国人尊老爱幼优良传统的违背。 每位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所享受的服务基本是相同的,老人、小孩也没有得到额外的服务,仅仅是因为年龄的差异,旅行社就对其另行加价,明显存在价格歧视,同时也有强制交易之嫌,消费者已失去了自由选择的权利。旅行社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并不是先考虑如何拼服务,而是以价格战进行低水平竞争,导致旅游在低质低价中恶性循环,既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又不利于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这也反映出旅游市场发育的不成熟。 航空公司:对打折机票不退票 现象:电机销售人员聂先生原定于1月4日从北京返回杭州公司,以8折的价格购得1月4日返杭机票。因奶奶突然离世,他不得不取消行程,电话打到航空公司准备改签,“他们说打折机票不能改签,只有全价机票可以在一年内任何时间改签,退票就不用说了。” 声音:“航空公司对打折机票规定了严格的条件,由于是否买全价还是打折机票,是由消费者自己选择的,所以这里面有消费者自愿的成分。也不完全是公平不公平的问题。“———海淀团人大代表王玉梅 乘客享折扣也要接受条件 国内航空公司对低于4折特价机票一般不退票 游易航空旅行网副总裁王一力介绍,目前国内航空公司对低于4折的特价机票一般不再办理退票。对于特价机票来说,在销售的时候航空公司和机票代理商都会提前告知旅客特价机票是不能退的。 一般的观点是,特价票是在特定条件下出售的,消费者在接受特价票的同时,也应接受所附带的条件。 对于退票收取退票费,民航法也有相关规定,由于旅客在购票时占用了有限的资源,如果退票要承担一部分的费用,但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目前各个航空公司只能自己规定。 王一力表示,旅客购买机票占用了航空公司的资源,收取一定的退票费也是应该的。他认为,目前唯一不是特别合理的就是,退票手续费的凭证目前还是各个航空公司自己的凭证,应该把退票的凭证统一成国家的,这样对于规范市场也比较合理。 “消协点评” 市消协投诉部有关人士介绍,民航服务中的一些不合理霸王条款,消协已经连续两年进行过点评,去年由北京牵头天津、哈尔滨等十省市进行的民航消费体察活动中,消费者对退票服务满意率较低,多数消费者认为民航票务存在退票麻烦、手续费收取比例过高。 个别航空公司“特价机票不得签转、不得变更、不得退票”的规定,这是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是不平等的格式条款。销售打折机票,不能因为价格低而否认消费者的权利,花几折的钱买的就该退几折的钱。 -近期部分领域收费调整 ●1月10日,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对外宣布,2007年铁路春运各类旅客列车票价一律不上浮,以后春运也将不再实行票价上浮制度。 ●1月14日零时起,国家发改委决定适当降低汽油价格。 ●1月18日,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发出通知明确,春运期间公路旅客运输票价也不再上浮。 ●1月21日起,按照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所下发的通知,适当降低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 ●1月23日,北京市消协、市银行业协会、市律师协会,叫停了个人购房贷款过程中银行委托律师却向消费者收取律师费的不合理现象。 2007民调两会 本报网上调查显示,逾九成反对收取开瓶费 “饭店酒水售价高得离谱” 本报讯针对普遍存在的酒店禁止自带酒水、老人小孩旅行加价、打折机票不退款等现象,昨天,本报联合新浪网推出相关调查,截至昨晚9时许,调查显示,逾九成被调查者认为餐馆“酒店禁止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费”不合理。 针对上述调查结果,中消协律师团团长、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表示,有关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应充分考虑这一民意,尽快制定出一个对消费者和餐饮企业都能接受的规定。 他认为,消费者之所以要自带酒水,根源就在于酒店酒水售价高得离谱,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因此有关行业协会应该对餐饮行业制定一个酒水价格的指引行业自律规范,将酒水定在一个让消费者和酒店都能接受的价格。 同时,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周泽指出,“解决交易性不合理收费问题需要多管齐下”。他认为,有关职能部门在对垄断性服务进行定价时,要充分地听证、论证,做到合理定价,加强对垄断行业的监管。 从民间来讲,消费者权益组织应在商品和服务定价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对消费者个体维权提供支持和帮助。 专题统筹:本报记者 廖爱玲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廖爱玲 刘洋 相丽丽 王卡拉 郭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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