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KTV春节后交版权费 南京K歌价格不会走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2日 11:00 扬子晚报

  一直风声不断的KTV使用音乐作品收版权费,最近逐渐明朗。从2月开始,湖南省和福建的福州均将开征卡拉OK作品版权费,全国统一的“卡拉OK版权费权利许可使用合同”1月31日已运抵长沙。一旦开征,计费起始时间为中国音像协会公布的1月1日。记者昨天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江苏的开征计划也已经提上了日程,春节后就将开始收费。目前KTV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收取版权费是必须的,但焦点在于,是否在12元的标准上根据地方情况进行调整?另外春节过后,消费者K歌是否要加钱了?就这些人们关心的问题,记者昨天采访了各方人士。

  风声篇

  音协春节后动真格

  节前出台收费办法

  春节后中国音像协会江苏省联络站负责人许大寅告诉记者,江苏联络站在去年12月23日就正式成立。最近,该站正在与南京市版权行政主管部门、娱乐行业协会进行沟通。他表示,按目前的进程,最迟在春节前将会出台执行办法,收取费用则要等到春节后开始,收费计算时间还是从 2007 年1月1日起。在中国音像协会网站上,记者看到了该协会授权

维权的音像公司及其签约歌手的公告。签订授权协议或文件的第一批音像公司达到了50家,还列出了它们的部分签约歌手。

  记者也就此采访了南京市新闻出版局版权管理处杨处长,她说,对KTV收取作品版权费涉及到了权利人、使用人、社会公众三方的关系,根据著作权法,版权行政主管部门将从中起到利益平衡、关系协调的作用。南京的版权费征收的具体时间表待定。

  南京收费肯定低于12元

  据悉,中国音像协会湖南联络处负责人表示,在长沙对保护版权积极、优先自觉缴纳版权费的KTV业主,可以将“12元每间包房每天”的标准调低,最大下调额度为20%。许大寅也介绍,目前全国省会城市基本都是按每包间每天12元的标准,为了鼓励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如KTV主动交费,或者是行业协会会员的,会根据交纳时间等情况给予折扣。

  针对记者提出的有不少KTV业主认为12元太高的问题,南京新闻出版局版权管理处杨处长说,各地情况不一样,南京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几方坐下来好好协商再确定。杨处长表示,南京的收费肯定要低于每房每天12元。

  探访篇

  南京一年能收五千万

  K歌价格不会走高

  记者昨天走访了几家位于新街口附近的卡拉OK店。有店员表示,目前他们收取费用还是沿用2006年的收费标准。容纳四五人的小包间价位在80元/小时左右,6-8人的中包间价位约为110元/小时。当记者就春节期间的收费标准和优惠活动进行咨询时,几家店的店员均表示具体的细则可能还要等几天才能更新。一家卡拉OK店的服务人员就往年的经验告诉记者,春节期间的收费标准肯定会较平日有所变动,大年初二、初三之后是消费旺季,所以,年后价格应该会上涨。关于征收版权费,这几家卡拉OK店均表示还未得到开始缴纳的消息。

  不过消费者也不用担心因收费而带来“欢唱”价格飙升,行业人士告诉记者,即使成本提高了,能否涨价还得要看市场接受程度,KTV行业竞争激烈,如果店家交了版权费,消费者唱歌的价格也会根据不同情况如经营现状决定,不一定会提高。

  南京年收五千万

  虽然KTV都表示,不会在收取版权费后转嫁给消费者,但毕竟KTV将增加一笔不小的成本,这对将来的该市场竞争态势、消费水准都将起到影响。业内人士估计,南京目前连郊县在内的KTV已经达到将近500家,包间量有12000个。如果按每个包间每天收12元计算,一年收取费用达到5256万元,这个费用是非常惊人的。现在KTV业主已经得到了共识,即使用音乐作品就应该交版权费,但希望费用能合情合理。另一方面,KTV行业已经进入薄利时代,大型的KTV场所经营也不乏困难的,收版权费将推动竞争加剧和不同档次的卡拉OK店区分定位。

  质疑篇

  目前方案仍不成熟

  盗版现象无法解决

  关于版权收费,版权拥有者也有话要说。拥有12万首歌曲版权的中唱公司负责人杜开林对记者表示,卡拉OK收费符合国际娱乐行业管理惯例,是保护和鼓励著作权人和音乐版权人创作权益的具体措施,绝对应该收取。不过目前执行这样的方案他个人认为时机还不成熟。

  杜开林认为,卡拉OK收费目前实施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收费标准和收费主体的合法性问题。此外,收费标准也欠合理性。比如笼统地按12元标准收取,没有考虑包间面积大小、容纳消费者人数、包间消费使用率、曲目被点击次数,点击何人的问题;忽略了每个歌舞厅都有大舞池和表演厅的收费标准。

  此外还有人提出,这种收费形式是否会掩护盗版的合理性。目前全国卡拉OK厅使用盗版CD、MTV现象比较严重,如果只管收费,不管曲库的版源的正、盗版,那么就完全失去了实行收费是为了保护版权的真正意义。通过已公布的收费方式收费,要想真正做到保护版权,有一定的难度。

  八万过期歌咋处理

  另外杜开林表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对音乐版权人或著作权人的作品保护期为50年。据统计,中国有七八万首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老歌,这部分歌曲严格意义上说是不该收取版权费的,但仍有市场需求,又该怎么处理?如果按照目前的方案这类歌曲也被纳入收费范围,明显是不合适的。

  探讨篇

  建议两种方式规范收费

  卡拉OK收费工作投资多、工作量大,需要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著作权人和音乐制作公司,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才能圆满完成。杜开林认为收费管理应该市场化运作,比如由投资者向版权人购买卡拉OK音乐版权,由投资者制作大容量曲目库或音乐模板,同时建立宽带点播系统,分地区的逐步对各家卡拉OK厅进行免费音乐宽带点播系统接入,送到每个包间后,自然将经营者原有的设备和碟片淘汰,再由投资者与电信运行商合作建立计算机统计系统,将中央曲库的歌曲通过宽带点播方式销售给卡拉OK厅的消费者,实现自愿选择消费和自愿付费。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购买版权的方式自己制作MV,一首歌可由三个或二个以上歌手演唱或乐队演奏,实行明码标价。歌手和乐队会根据自己的知名度、人气指数提出点唱自己的每首歌曲的版权费用,消费者根据自己喜好或自愿付费进行点击,这样消费者有一定的选择空间。行业协会相应收取很少一部分管理费用。日本、韩国以及西方大部分国家都在使用此类方法,收取版权费。

  -链接

  饭店使用MTV今后也要交费

  今后饭店也要为使用音乐作品付出成本。中国音像协会江苏省联络站人士表示,所有从事经营的场所使用音乐作品,都要交纳版权费用。目前第一步工作是针对使用比较多、频率比较高、依赖性比较高的KTV,第二步将逐步过渡到酒店等其他使用音乐作品的经营场所。至于饭店的收取标准,和KTV相比不会有太大变化。饭店的使用终端比较少,而且多数饭店现在已经淘汰了卡拉OK设施,但只要使用该协会会员委托管理的曲目MTV,就要交纳版权费。  实习生 田娜 管小峰  本报记者 薛蓓 徐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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