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方证券前后三任总裁3月1日被深圳警方逮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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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 15:30 和讯网-《财经》杂志 | |||||||||
阚治东 刘波 郭元先被捕 本刊记者 于宁 龙雪晴/文 2006年3月1日,原南方证券总裁阚治东,原南方证券总裁、董事长刘波,原南方证券总裁郭元先被深圳公安机关逮捕,涉嫌罪名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来自上海、深圳的多位可靠消息来源在3月3日晚间向《财经》证实了上述消息。据闻,深圳市警方曾就逮捕与否研究数日,最终作出了肯定的决定。阚治东是在上海被深圳警方拘捕的,随即被带回深圳。 阚治东等三人被捕消息突然传出,令其周围人士颇感诧异,“大家原本以为南方证券的事儿已经过去了。”此前,南方证券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士仅至部门负责人一级。3月2日,当惊闻消息后的亲朋好友们给阚、刘等人打电话询问时,两人手机均已经关机。 这是2004年1月2日南方证券危机全面爆发并被行政托管以来,原公司最高领导层首次被立案侦查,也是中国近年来被清理整顿的特大型证券公司中,第一次严肃追究公司高管刑事责任的司法行动。分析人士认为,在南方证券被托管的两年中,包括原公司自营业务主管孙田志在内的一批中层人物被捕,在业内也曾掀起不小的波澜。然而,因公司出现问题年深日久,“掌门人”多有更迭,“不追究高层人士”似乎已成为一种默契。 或正因为此,南证整顿似已尘埃落定,阚治东、刘波和郭元先——前后数任公司最高层人士被捕,在业内的震撼将十分巨大。接近监管当局的消息人士称,此次阚等被捕,与中央高层坚持对问题证券公司高管依法问责的指示精神相关。 阚治东是中国证券业的元老级人物之一,1990年出任申银证券公司总裁,直至1997年因使用银行资金操纵股价而被迫离开申银万国证券公司。1999年起,阚复出,任深圳市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年6月21日,再被任命为南方证券总裁。 刘波和郭元先均为阚的前任。刘波自1998年6月至2002年2月任南方证券总裁,郭元先自1997年3月至2002年2月任公司副总裁;2002年2月,刘波升任南方证券董事长后任总裁。仅四个月后,“刘郭配”即告瓦解,在阚治东当月接任南方证券总裁的同时,原深圳发展银行行长贺云出任南方证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 与阚治东相似,贺云同样有“前科”在身。贺于1997年之前任深圳发展银行行长,因深发展动用3.11亿元巨资直接炒作公司股票,受到证监会查处,贺云被撤职处分,并被认定为金融证券市场禁入者,禁入期五年;直至2002年6月方始期满,当月即复出主持南方证券。 当2001年国内股市步入跌势之时,南方证券仍然大举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许诺客户高达10%以上的收益,同时调集巨资炒股。2001年下半年起,股市急转直下,南方证券庄股亏损严重,之前以高息融集的委托理财资金日益成为巨大的包袱。在左右腾挪难以力挽狂澜之时,向有“猛人”之称的阚治东在2002年6月出任南证总裁,被外界视为“临危授命”。 阚上任之初,大张旗鼓压缩委托理财业务。但“压缩”意味着归还客户巨额本息,此种情形下,阚做出的“惊人之举”,即是大举挪用客户保证金偿还委托理财客户的投资本金。 至2003年10月,南方证券爆发大范围信用危机,委托理财客户纷纷上门索要投资本金和收益,南方证券生死悬于一线。当时,南证客户保证金存款约为80亿元,委托理财规模也约在80亿元。 2004年1月2日,在举棋不定数月之后,中国证监会宣布即日起对南方证券进行行政托管,同时央行总计向南证发放87亿元再贷款,主要用于客户保证金的支付。事后经南方证券接管小组清查,公司的整个“窟窿”总计超过200亿元。 一年后,2005年4月29日,证监会最终作出取消南证证券业务许可、责令关闭的决定,并将其行径正式定性为“挪用巨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南证随即进入行政关闭后的清算阶段。 南证清算启动三个月后,2005年8月1日,建银投资宣布与南证清算组正式签订资产收购协议:在承接央行87亿元再贷款的前提下,建银投资以3.5亿元的价格接手南证74家营业部和投行业务,并将在此基础上成立一家新的证券公司。 2005年9月28日,在原南证基础上重组形成的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的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投证券)在深圳宣布成立,南方证券正式退出市场舞台。 另一方面,南方证券规模庞杂的非证券类资产,自2005年5月以来一直处于清算阶段。《财经》获悉,目前,对于南证的行政清算已近尾声,数日前,有关部门曾在深圳开会商讨最终处置方案。 南方证券是行政关闭的最大一家证券公司,此后,更有成批证券公司接受类似命运。而阚治东等三名原南方证券最高负责人被拘,既是南方证券清算行将全面结束、步入最后处置阶段的标志,也意味着全面追究南证相关负责人法律责任的高峰,更可能为证券业整顿的既往与将来树立新的标杆。- 本刊记者郭琼对此文亦有贡献 相关链接: 专题: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