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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六措施加强机构监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 14:46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林东晖

  在日前举行的福建省(不含厦门)辖区证券期货机构监管工作会议上,福建证监局提出要严格遵循《证券法》及其配套法规。

  会议要求按照“突出重点、突出风险、突出防范”的原则,全面加强对辖区证券、
期货和投资咨询机构的有效监管,并从以下六方面加强落实:一是严格实施证券公司股东和高管人员的准入审查和持续监管,排除不适当的股东和高管人员;二是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对证券机构的风险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三是加强对证券机构信息披露的监管,惩治虚假信息;四是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建立投资风险提示机制;五是强化期货营业部客户保证金的安全和营业部负责人的诚信责任;六是全面整顿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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