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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亿元门槛加速券商洗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 14:12 证券时报

  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即将确立 2亿元门槛加速券商洗牌

  □见习记者 王进

  昨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征求意见稿,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体系正式确立。新规则明确提出,从事证券经纪、投
资咨询与财务顾问业务的净资本底线是2000万元,从事自营业务及上述业务的净资本底限是5000万元,如果从事传统的综合类业务即经纪、自营和承销业务则净资本必须达到2亿元以上。业内人士认为,规则的确立将加速券商的整合。

  按照新规则,一些风险高、变现能力差的资产在计入券商净资本时的金额将比现行标准大幅降低,从而导致资产质量较差的券商重估后的净资本大幅减少,预计目前大多数券商可以达到从事经纪业务的底线,部分券商可以摸高到从事自营业务的水平,但只有少数券商可以从事承销或其他创新类业务。2亿元的综合业务底限无疑将相当数量的券商置于尴尬的境地。

  以某家已上市的

证券公司为例。据国泰君安研究员梁静测算,如果按照2004年末数据估算,在采用新标准后该券商的净资本将由5.96亿元减少到0.70亿元,如果没有发生大的变化,该商券可能面临无法开展承销、资产管理等业务的风险。而据业内人士估计,类似的券商占相当大比例,这部分券商的生存空间在新规则实施后将受到严重影响。

  另一方面,资产质量较好的券商受新规则的影响不大。按现行规定,券商自营业务持有的权益类证券按成本价计算的总金额最高可达到净资产或证券营运资金的80%,部分券商自营业务规模已经占到净资产的相当大比重。新规则调低了自营业务持有的低风险品种计入净资本的扣减比例,使自营操作稳健的券商重估后的净资本可以保持相对稳定或有所上升。

  券商净资本的变化将导致业务资格的变化,一些券商失去的市场将被其他券商蚕食。承销业务将快速集中到少数优势券商手中,资产管理与融资融券业务更与净资本较低的券商无缘。业内人士认为,从发展的眼光看,这两个办法的实施将加速行业的分化整合和优胜劣汰,行业的竞争秩序也将得到明显改观。

  不但券商的业务资格面临变化,即使取得相应资格的券商,其开展业务的规模也受到净资本的制约。自营方面,新规则规定,自营业务的总规模不得高于净资本的200%,净资本的放大效应明显。承销方面,新规则规定,单一和合并证券承销以及合并

股票承销分别不超过80%、300%和150%。据梁静测算,如按照2004年末数据,两家已上市的券商单一最大承销额分别可达到37.8 亿元和4.8 亿元。业务规模的限制必然改变券商当前的利润格局。

  采访中,有专业人士认为,新规则实施后,净资本较低的券商开展业务将受到严格限制、甚至退出市场,净资本高的券商则面临业务扩张的机遇,行业的集中趋势将更为明显。此规则的实施将引发行业内高风险券商加速并购、重整以及退出的风潮。招商证券策略部经理黄顺祥指出,管理层2006 年将继续加大券商的综合治理工作,主要思路仍是“扶优限劣,化解风险”,预计以创新试点券商为代表的优质券商将从中受益。

  一家创新试点类券商的总裁不久前曾预言,根据行业综合治理的要求,2006年将有1/3的证券公司逐步退出市场,中国证券业将进入“赢者通吃,强者恒强”的时代。净资本监管体系的确立无疑将加速这一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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