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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威尔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2日 04:2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威尔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3月21日上午10: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4,049,7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9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廖立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易朝蓬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144,049,7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 股。 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刘敬东先生、陈锡明先生、陈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董事候选人表决情况: 第1项:刘敬东,同意票权数:144,049,758票; 第2项:陈锡明,同意票权数:144,049,758票; 第3项:陈宇,同意票权数:144,049,758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易朝蓬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3、法律意见书。 广东威尔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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