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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竞拍地块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用地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2日 04:0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竞拍地块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用地的议案》。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建设浙江生产基地《绿色环保特种膨化饲料生产线技改项目》。该项目建设地址为余姚市北滨江路777号即公司余姚本部内。

  2007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水产饲料生产基地厂房实施整体搬迁的函》。鉴于公司现有余姚生产基地地处余姚市城区北滨江路777号,濒临姚江主河道,周边居民日益增多,已不宜于再进行大规模技改项目建设与生产的实际,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意公司水产饲料生产基地厂房实施整体搬迁;同时,同意公司选择余姚滨海产业园饲料加工地块作为浙江生产基地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用地。

  有鉴于此,为配合余姚市城区发展规划调整的需要,并顺利推进公司浙江生产基地募投项目的建设进程,公司于2007年11月30日参与了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市场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活动,并于近日收到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公司以自有资金成功竞得余姚市国土资源局21号地块(余姚滨海产业园)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司将根据该地块的规划建设进度以及余姚厂房整体搬迁计划,将浙江生产基地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上述竞得地块,并择机将现有余姚水产饲料生产基地整体搬迁至该地块。

  竞拍土地相关情况介绍:

  1、土地位置:余姚市姚北滨海中央大道南侧。

  2、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3、地块面积:59,334平方米,折合89亩(具体以国土资源局实测为准),建筑容积率1.2-1.5,建筑密度32-45%,绿地率15-20%。

  4、受让价格: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陆万五仟元整(¥2536.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经核实后均认为:“天邦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变更,系因地方城区发展规划调整的需要而作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内容均保持不变,故而上述地址变更并未实质影响天邦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现行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人同意天邦股份浙江生产基地募投项目实施地址变更事项。”

  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核查后认为:“天邦股份本次仅变更浙江生产基地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内容均保持不变,不影响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另外,由于目前关于公司搬迁补偿的协议尚未签署,相关费用补偿的具体条款内容以及补偿方式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尚无法判断该事项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1、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公司水产饲料生产基地厂房实施整体搬迁的函》;

  2、余姚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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