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143亿大收购拉开序幕 最高溢价2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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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 02:54 第一财经日报 | |||||||||
收购旗下四公司最高溢价26.2% 本报记者 任亮 发自北京 经过几天的等待,中国石化(600028.SH)拟要约收购旗下四家A股上市子公司的方案昨日终于出炉。据中国石化测算,如这四家目标公司的流通股股东全部接受要约,则流通股部
昨日,中国石化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了以现金要约的方式,收购齐鲁石化(600002.SH)、扬子石化(000866.SZ)、中原油气(000956.SZ)、石油大明(000406.SZ)四家子公司全部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相关事宜。据其公布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收购上述四家公司流通股的价格依次为 10.18 元/股、13.95 元/股、12.12元/股、10.30元/股。 按上述顺序,四家目标公司停牌前一日收盘价分别为8.18元、11.05元、10.71元和8.81元。而据中国石化测算,要约收购价格分别较四家目标公司停牌前一日收盘价溢价24.4%、26.2%、13.2%和16.9%;同时,较四家公司前一年最高收盘价的溢价分别为12.6%、10%、11.7%和14.1%。 在得知收购价格后,一些券商行业研究员表示,溢价水平高于市场预期。按照中信建投石化行业分析师杨伟之前的估计,平均溢价水平在15%左右就很不错了,而以简单明了的现金支付方式,也与市场预期相符。 据国泰君安研究所研究员侯继雄分析,中国石化之所以给出较高溢价水平,主要是希望收购更加顺利,不至于出现第一次收购不成而再次收购的情况。 而天相投资分析师田冬宇也认为,超过预期的收购溢价对于目标公司流通股股东变现很有利,而中石化也可以借此提高管理效率。我国资本市场兼并收购会越来越多,中国石化包括之前中石油收购上市子公司的模式,也会对市场起到很大的示范作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