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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143亿收购4子公司 称与百亿财政补贴无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 18:42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于2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了以现金要约的方式,收购齐鲁石化、扬子石化、中原油气、石油大明等四家A股上市子公司全部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相关事宜。

  中石化收购方案溢价最高达26%

  根据中石化公布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确定的收购要约价格为齐鲁石化10.18元/股,扬子石化13.95元/股,中原油气12.12元/股,石油大明10.30元/股。中国石化财务总监张家仁介绍,假如目标公司的流通股股东全部接受要约,则流通股部分的现金对价总计约143亿元。

  张家仁称,这143亿现金是06年公司年度资金预算中安排的。这与国家对中石化近百亿的财政补贴和去年发行的债券都没有直接关系。

  此要约收购价格对齐鲁石化、扬子石化。中原油气。石油大明的历史交易价格有可观的溢价,比停牌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分别溢价24.4%、26.2%、13.2%、16.9%,比前一个月平均收盘价分别溢价18.0%、19.3%、19.1%、19.4%,比前一年最高收盘价分别溢价12.6%、10.0%、11.7%、14.1%。

  预计四月完成全部收购工作

  张家仁称,中石化计划于2月16日公告关于本次收购的《董事会决议》和《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若中国证监会在公告后15个自然日内无异议,中石化将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本次收购法律文件。要约期于当日正式开始,直至公告后第30个自然日结束。

  根据中石化公告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自《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后30天内,相关目标公司若达到《证券法》规定的下市条件(齐鲁石化、扬子石化和中原油气的流通股东不超过总股本10%,石油大明的流通股东不超过总股本25%),则收购要约生效,要约条件生效后,中石化将促使目标公司立即申请终止流通股

股票的上市交易,并将履行其股票中止上市的有关程序。张家仁称,预计全部工作将于2006年4月完成。

  张家仁指出,此次整合子公司资源,可以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体现双赢原则。子公司可以融入中石化一体化业务结构,消除与中石化之间存在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更给这些公司的流通股股东提供了以合理价格一次性变现的机会。

  中石化尚无明确股改及收购计划

  “我可以告诉大家,到现在,中石化尚无明确的股改计划。”在中石化今天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张家仁肯定地说。

  当有人问及“国资委曾要求下属企业今年6月之前完成股改,您对这个怎么看”时,张家仁委婉地回答,这个“应当由证监会来定”,他说,“我们此次收购就是得到了国资委和证监会的批准。我们给中国的资本市场作出了贡献,向市场注入了143亿元资金。”

  中石化下一轮整合计划将在何时推出?上海石化是否会进入下一批名单?对此,张家仁的回答是:“收是肯定要收的,但还没有计划,有计划的话一定会像今天这样及时告诉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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