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董事会批准收购四家A股上市子公司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 17:2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15日电 (记者安蓓 韩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15日召开董事会,获批以现金要约的方式收购旗下齐鲁石化、扬子石化、中原油气、石油大明四家A股上市子公司的全部流通股和非流通股。 根据中国石化公布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收购齐鲁石化、扬子石化、中原油气、石油大明流通股的价格分别为10.18元/股、13.95元/股、12.12元/股、10.30元/股
中国石化表示,此次收购对其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通过整合子公司资源,中国石化可以进一步加强内部的统一管理、充分发挥战略决策、资金使用、投资管理、营销网络等方面的协同效应,提高管理效率,这符合中国石化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体化能源化工公司的战略目标。 此外,整合子公司也是兑现中国石化上市时对资本市场及投资者的承诺,有效解决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问题。(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