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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董事会批准收购四家A股上市子公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 17:2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15日电 (记者安蓓 韩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15日召开董事会,获批以现金要约的方式收购旗下齐鲁石化、扬子石化、中原油气、石油大明四家A股上市子公司的全部流通股和非流通股。

  根据中国石化公布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收购齐鲁石化、扬子石化、中原油气、石油大明流通股的价格分别为10.18元/股、13.95元/股、12.12元/股、10.30元/股
。如目标公司的流通股股东全部接受要约,则流通股部分的现金对价总计约143亿元。

  中国石化表示,此次收购对其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通过整合子公司资源,中国石化可以进一步加强内部的统一管理、充分发挥战略决策、资金使用、投资管理、营销网络等方面的协同效应,提高管理效率,这符合中国石化建设具有国际

竞争力的一体化
能源
化工
公司的战略目标。

  此外,整合子公司也是兑现中国石化上市时对资本市场及投资者的承诺,有效解决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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