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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股东持股锁定期之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 02:49 中国经济时报

  袁名富

  热点聚焦·关注创业板“临产”(二)

  不设股份锁定期,控股股东、自然发起人或者风投卖出股份,将造成二级市场股价的波动;而设立股份锁定期,又会阻碍风险投资的良性循环

  创业板的诞生指日可待。

  创业板的风险控制一直为管理层及市场参与人士所关注,其中,控股股东及其发起人的持股锁定期是风险防范的重点。然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尚未提到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持股锁定期问题。于是,有人猜测,在创业板中,是不是不设持股锁定期了?

  赞成:不设锁定期鼓励风投良性循环

  “创业企业的前期投资存在很大风险,好不容易等到上市,如果还规定3年或其他期限的锁定期,就失去了创业板的意义和作用。”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股份锁定期问题,和君创业总裁李肃说,为了鼓励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更好地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和风险投资,规定越松越好。很多国家的创业板,对公司股东的股份流通性的规定都比较宽松。”

  他称,否则会阻碍风险投资市场的发展和壮大,对创业板市场的完善也不利。

  IDG创业投资基金初始合伙人熊晓鸽曾表示:“一般都希望能快些退出,必须形成良性循环,以便拿这些资金去寻找新的投资目标。”

  反对:无锁定期会增加风险

  业界普遍担忧,创业企业虽然有很大的成长性,但风险性也很高,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份属全流通股,对拥有绝对多数股票的控股股东、自然发起人或者风险投资公司,在没有设立股份锁定期的情况下,只要企业一上市,那么它们就可将其持有的股份全部卖出。这样,既获得巨额收益,又逃避继续经营企业的风险。但由此也必将给创业板市场本身的运行及投资者带来巨大风险。

  对此,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副所长王国刚认为不必过分担心,“对大部分自然人股东尤其是公司的创始人股东来说,他们持有的大部分或全部股份在一定时期内是不可能也不会卖出的。可能会有因为某种条件所迫的人急于将手中的股份在一上市后就卖出。另外,对绝大多数创业企业来说,在创业板上市的目的,不在于获得原始股份套现的出路,而在于为多年艰辛努力的事业寻求一条快速发展的路径。”

  李肃认为,在企业上市后,一些风险投资或部分公司发起人退出,基本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因为上市之前,控股股东或主要发起人的股权相对于风险投资公司来说,存在控股和公司管理上的优势。

  “但会影响到该公司在二级市场上的股价波动,对维持股价会有一定的障碍。”李肃说。

  “是否存在风险,最主要的是投资者看不看好这个板块。最主要的是要吸引一批高质量和优良盈利记录的企业来上市,比如美国的纳斯达克板块就做得很好,有无锡尚德、百度这样的企业去上市。”李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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