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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湘源:以退为进股改新路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 11:15 证券时报

  □黄湘源

  对于中石油整体收购旗下三家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权之举,虽然有人指为“回避股改”,但这可能是一种“吃不到的葡萄就说是酸的”心理而已。且不说此举给流通股东带来的实惠非一些G股所能比拟,而且其整合资源以便未来整体上市的积极意义也不是一般的小改小革所能比拟。难怪海外有的观点反而认为,这是在中国股市总市值中占有巨大比例的石油
企业“参与股改”的开始。来自《华尔街日报》的一篇评论援引分析师的意见说:这将成为中国政府宣布股权分置改革进入最后阶段的前奏。

  根据中石油的公告,此次要约收购,旨在解决收购人与三家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减少和进一步规范收购人作为被收购公司的控股股东与被收购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也就是说,中石油无非是通过对旗下资源的重新整合,为下一步的整体上市扫清障碍。让现有三家子公司退市,是为了换取未来的整体上市。

  先退市然后再整体上市,这是一种正常的资源整合方式,也是一种重新上市的方式。不要说国外,就是在我国,不久前发生的TCL案例,人们应还没有淡忘。不同的只是TCL囿于制度限制,在以整体形式重新上市时仍然保留了

股权分置的形态。而在股改的条件下,中石油的整体上市如果没有市场承受能力方面的顾虑,本应该不再会有制度性的全流通障碍了。想必这也是国外的分析师称中石油此举反而是“参与股改”的题中应有之义。

  从道理上讲,此次股权分置改革本来就不是“自古华山一条路”,其所要解决的非流通股如何进入流通的问题,应该并不限于一次性的进入全流通。让原来按股权分置方式上市的非流通股先随被收购的流通股一起退市,再按全流通的方式重新上市,同样不失为一种采用以退为进的二次方式实现全流通的有效途径。在某种意义上,如果大股东都能像中石油一样以相当的溢价比例收购原有的流通股,那么,这种二次方式比之于用对价方式换取流通权的所谓一次方式来讲,也许还有一些无可比拟的长处呢。比如说,补偿到位———尽管收购价的溢价部分未必能充分补偿流通股东此前所蒙受的全部历史损失,但这是流通股东可以实实在在拿到手的;再比如说,流通权到位――尽管大股东仍然存在保持一定的控股权的需要,但其拥有的流通权从其重新上市的那一天起已合法存在,是否将所持有的股权全部进入流通交易是可以由自己做主的了,不像股改获得的流通权还要受“锁一爬二”或更长承诺期的约束。

  “条条大路通

罗马”。通过对价方式实现一次性分阶段的全流通诚然是目前股改的主要方式,但通过资源整合方式实现的先退市后整体上市或重新上市又何尝不是一种有效的补充呢?或许,这正是国际视野所谓中石油“参与股改”的本意。

  (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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