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司股改方案亮相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 11:06 证券时报 | |||||||||
唐钢股份对价折合为每10股送3股,国通管业每10股送2.7股 本报讯(记者 万鹏)本周进入股改程序的唐钢股份、国通管业今日公布股改方案。其中,唐钢股份拟采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支付对价,折合为每10股送3股,而国通管业则直接送股,送股比例为每10股送2.7股。
唐钢股份公告称,公司拟以目前流通股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4.8107 股,非流通股股东所持非流通股份以此获取上市流通权。上述对价水平若换算为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方案,相当于每10 股流通股获送3.0 股。 公司控股股东唐钢集团还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上述限售期满后24个月内,在法律法规允许和国资部门许可唐钢集团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前提下,唐钢集团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减持股份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如有违反承诺的出售交易,唐钢集团将把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唐钢集团还保证,若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国通管业股改公告显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拟向流通股股东支付810万股股权作为对价,以换取所持非流通股股份的上市流通权,方案实施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2.7股。公司前两大非流通股股东巢湖市第一塑料厂、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还承诺,所持有的原国通管业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4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证券时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