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股权分置改革补偿无主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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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 09:13 中国经济时报 | |||||||||
袁幼鸣 前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至此,事关股权分置改革全面铺开的原则指引与操作规定只缺国资委文件一个。国资委文件滞后,文本意义上的规定虽需字斟句酌,尚不难给出,怎样制定中石化这样公司的对价方案才是难点。
到目前为止,股市改革固然存在这样那样的瑕疵,需加以纠正,但整体进程还算顺利。下一步“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国资大股东出资人对流通股股东的补偿力度是否符合已经成型的市场预期,无疑更为关键。 非流通股股东对股改的态度是会受到“话语”影响的,何况在国内的语境下,于一些老谋深算者那里,所谓话语权,最大权重就是向强势一方游说。一段时间以来,经过一些人目的昭然的努力,有利于维护非流通股股东既得利益、鼓动他们打小算盘的说法广为流传。因此,为股市改革前途计,不得不对似是而非的言辞加以驳斥。 于种种阻挠通过非流通股东适当补偿化解股权分置的说法中,看似最难驳倒的是“补偿无主论”,代表性表述为“从2001年到现在,这个股权已经变化了这么多,谁受损失了,你补偿给谁?……”。言说此论者总是十分地顾盼自雄,而主张补偿的人往往也觉得这还真是个问题,一般说到“这属于流通股股东内部的事”就说不下去了。 “补偿无主论”恶劣影响在于煽动一种欠债不还的机会主义情绪。既然补偿对象不是真债主,民资大股东自然会想到不补偿或尽可能少补偿,而国资大股东更有理由不补偿,因为就算承认自己占了流通股便宜,补不对人,不如把资产留下来继续属于全民所有。建立在“补偿无主论”基础上,更可怕的说事结论是:不补偿反倒才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该高论的论证方式为:补偿引发新的投机之风,好处被利益集团套取,过去已经受过损失的散户跟风而入,最终将“吃二茬苦,受二茬罪”,不补偿才是为广大中小投资者好! “补偿无主论”真能成立吗?如果认定股改“补偿无主论”能成立,那就相当于认为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用清欠了那样荒谬! 有兴趣者不妨建数学模型予以研究,这里只讲逻辑框架:制度性弊端导致了股市大熊市,股市投资者割肉离场,好比农民工拿着欠薪白条离开建筑工地。如果一个农民把白条打折卖给一位城里人换取返乡盘缠,那与割肉而出的股市投资者更接近。试想一旦做出分期分批兑现农民工工资的安排,怀揣白条农民工自然会回城兑付,如死捂股票的投资者;卖出白条的农民工也可能返城,从白条市场中再买回白条,当然,此时白条交易价格可能已上涨,农民工将多付一笔令人同情的“交易成本”。这同股改试点启动后的情形何其相似!股市二级市场类似一个农民工白条交易市场,能说因为农民工已经离城回家,部分人甚至把白条卖了,便债主不清,不予清欠吗? 对农民工的不公正导致了民工荒,谁都知道股权分置改革也是在股市濒死之际进行的。看似不可思议,自宣布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条件成熟以来,一些人一直以种种方式反对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胡搅蛮缠的背后其实藏着他们关于资本市场的制度设计。 事情分缓急,在此先不对当下中国正泛起的所谓“精英主义”思潮于资本市场的表现作剖析。驳斥股权分置改革“补偿无主论”之后,需要提醒非流通股股东及出资人的是,站在旱地上的人操作“话语”,说了也就说了;如果听者上当,给出的对价方案低得离谱,致使市场做出强烈反应,那是要直接承担损害股市改革罪名的。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