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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武汉证券及4高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9亿受审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 10:31 新华网
新华网武汉9月6日电 (记者 周梦榕) 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9亿余元,已被责令关闭的武汉证券及其原董事长李永宽,原总经理范洪,原副总经理陈业高、陈萍,近日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武汉证券及其原董事长李永宽,原总经理范洪,原副总经理陈业高、陈萍等涉嫌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01年6月,武汉证券完成增资扩股后,李永宽先后与新股东上海维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魏武(另案处理)等人决定,授权武汉证券资产管理中心下设的上海管理总部(负责人魏武)和武汉管理总部(负责人为陈萍),以武汉证券为平台,以委托理财的形式进行融资。据查,2001年12月至2005年8月,武汉证券在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情况下,对外承诺保底或支付5%至11.5%不等的固定收入,分别与兰州结算中心等22家企事业单位及15名个人签订了58份协议,对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6.9亿余元人民币,其中未兑付资金余额为4.2亿余元人民币。 武汉证券成立于1988年,曾是全国较早成立的券商之一。证监会去年8月以“挪用客户账户上的资金”和“超出业务许可范围经营证券业务”为由做出处罚决定,取消武汉证券的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其关闭。 法庭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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