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3日 05:56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闫忠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贵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19-048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9年10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2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闫忠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海量数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海量数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可以对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申请解除限售,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152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降低融资成本,同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票据、保函、信用证、信托、抵押贷款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19-049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9年10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米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核,审核后认为: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7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海量数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要求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0)。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19-050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数量:121,520股

  ●本次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量数据”)于2019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海量数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简述

  (一)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7年10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17年10月31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7年10月31日起至2017年11月9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7年11月10日以监事会决议的形式出具了《关于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7年11月16日,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17年11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18年1月11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6、2018年3月8日及2018年5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总股本107,339,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174,240元,转增42,935,6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50,274,600股。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8年7月4日实施完毕。

  7、2018年9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及授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并确定以11.78元/股授予7名激励对象17.36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18年9月20日。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18年10月19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2018年10月22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9、2019年4月25日及2019年5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总股本150,435,600股(已扣除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12,600股限制性股票)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547,916元(含税),共计转增60,174,24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210,609,840股。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9年7月11日实施完毕。

  10、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解锁比例为50%,解锁数量为511,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5月14日。

  11、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6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4.36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6月26日,公司收到了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2,600股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并于2019年6月27日予以注销。

  12、2019年10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解锁比例为50%,解锁数量为121,52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情况

  ■

  二、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根据解除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时间安排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完成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1,52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说明和具体安排

  1、授予日:2018年9月20日。

  2、解除限售数量: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1,520股。

  3、解除限售人数:本次符合条件的解除限售人数为7人。

  4、激励对象名单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

  注: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上表中的股票数量均为权益分派后股数。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核,审核后认为:7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等级均为“B”及以上,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海量数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五、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核,审核后认为: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7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要求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手续。

  六、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7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限已届满,解除限售期限条件已成就,解除限售对象及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19-051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武汉市三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藏科技”或“标的公司”)。

  ●投资金额: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数据”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海量战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基金”)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向标的公司增资,增资后海量基金将持有标的公司10%的股权,公司间接持股10%。

  ●本项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风险提示:

  (一)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到主管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二)标的公司因受到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量基金于2019年10月22日与童甫、上海联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飒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梁琳、陈峰(以上各方统称为“标的公司既有股东”)在武汉签署了《宁波海量战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武汉市三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海量基金以人民币300万元认购三藏科技新增注册资本66.67万元,溢价部分233.33万元记入三藏科技资本公积。

  (二)公司已于2019年10月21日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海量基金对三藏科技增资的事项。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因本次增资协议签订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0条的规定,公司连续12个月内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对外投资金额为4,399万元(包括此次对外投资),累计达到披露标准。

  二、增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已对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协议主体一:

  名称:上海联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9年9月30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上海市崇明区庙镇宏海公路2050号(上海庙镇经济开发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瀚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协议主体二:

  名称:上海飒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8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上海市崇明区庙镇宏海公路2050号(上海庙镇经济开发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瀚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协议主体三:

  童甫,男,中国国籍,任职武汉市三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

  协议主体四:

  梁琳,女,中国国籍,任职武汉市三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首席技术官。

  协议主体五:

  陈峰,男,中国国籍,任职宜昌市伍家岗区善记会计事务所,经营者。

  除本次交易外,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武汉市三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MA4KQU1W41

  注册资本:6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童甫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7年1月24日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1号软件产业1.2期光谷企业公馆B6栋4层02号

  经营范围:各类科技成果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科学研究与开发,管理咨询,市场调研;大气污染、土壤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的治理服务;节能领域、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及技术服务;软件产品的开发、销售、数据处理;专用设备、环境检测和检测仪器仪表、环境治理设备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安装、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和销售、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设计及施工;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增资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三藏科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增资金额及增资方式

  经各方一致同意,海量基金以人民币300万元货币出资获得增资后标的公司10%的股权。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66.67万元,其中新增的66.67万元全部由海量基金认缴并实缴,海量基金出资中的溢价部分233.33万元记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

  (二) 增资安排

  海量基金在本协议正式生效后一周内向标的公司指定账户支付100万元定金,标的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完成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股东变更、章程变更手续后定金自动转为增资款,同时剩余增资款人民币200万元在一个工作日内向标的公司支付。

  (三) 增资后标的公司治理

  本协议约定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标的公司暂不设董事会,仍由童甫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海量基金委任一名监事,如后续经股东会决议三藏科技设立董事会,则由海量基金委任一名董事。

  (四) 增资后投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海量基金按本协议约定完成对标的公司增资后,海量基金即成为三藏科技新股东,海量基金依照法律、本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

  2、海量基金完成本协议约定投资后,除按公司治理约定委派相关董监高人员外,作为股东享有对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知情权和监督权,有权取得公司财务、管理、经营、市场或其它方面的信息和资料,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建议并听取管理层关于相关事项的汇报。每自然季度结束后30天内,标的公司应向海量基金提供财务报表(如后续第三方审计中对相关报表进行调整的,应在审计报告完成后一周内提供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并将公司重大发展事项及时通报给海量基金。

  (五)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或未能及时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承诺与保证的,均构成违约。

  2、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就其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范围为守约方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该损失金额应包含律师费在内等各项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六) 争议解决

  各方因本协议的签订或执行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标的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 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并经标的公司股东会批准即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做出对三藏科技进行增资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本次对外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三藏科技进行增资事项尚需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具有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相关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此外,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因而客观上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三藏科技的经营状况,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保证公司投资安全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其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0条的规定,按照连续 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除本次对外投资之外,公司12个月内累计对外投资4,099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香港海量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港币,按照10月4日汇率折合人民为2,734万元。

  八、备案文件

  1、《宁波海量战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武汉市三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

  2、海量数据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公司代码:603138                                             公司简称:海量数据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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