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冯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季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海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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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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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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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与年初数相比减少56.14%,原因为基建项目支付现金较多所致;
2、短期借款与年初数相比增加,原因为本报告期有借款,去年无借款;
3、预收款项与年初数相比减少367.22%,原因为之前预收款项在本期发货开票后,预收账款与应收账款对冲处理所致;
4、预付款项与年初数相比增加90.59%,主要为本期投标保证金增加,且与对方签订协议周期较长所致;
5、应交税费与年初数相比减少110.2%,原因为年初所得税和增值税在本期支付所致;
6、其他应付款与年初数相比减少51.42%,原因为款项到账期支付所致;
7、在建工程与年初数相比增加163.85%,原因为基建项目持续投入进行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与年初数相比减少63.63%,原因为部分项目已经摊销完毕,故降低;
9、管理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7%,原因为工资、福利、社保基数均上涨所致;
10、财务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22.07%,原因为承兑汇票贴现息和银行贷款利息所致;
11、利息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30.58,原因为承兑汇票贴现息和银行贷款利息所致;
12、利息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69.78%,原因为今年银行结息较高所致;
13、资产减值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299.34%,原因为今年应收账款账龄增加所致;
14、资产处置收益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94.57%,原因为去年处理固定资产所致;
15、投资收益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00%,原因为去年银行理财收入而今年无理财收益所致;
16、营业外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600.2%,原因为长期未支付款项及政府补助结转所致;
17、营业外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7.37%,原因为去年同期捐赠支出和固定资产报废所致;
18、所得税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81.47%,原因为子公司税费增加所致;
19、收到的税费返还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72.92%,原因为本报告期软件即征即退和所得税返还增加所致;
20、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5.62%,原因为本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1、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3.4%,原因为本报告期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2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26.96%,原因为本报告期由于基建项目购进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23、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1.12%,原因为本报告期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初,冀凯科技拟在山西忻州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智能高效采掘装备产业化项目,经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冀凯科技之子公司山西冀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在山西忻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该项目,项目预计一期投资额为人民币4.30亿元。受山西忻州经济开发区土地指标影响,智能高效采掘装备产业化项目推进缓慢,后公司终止在山西忻州经济开发区实施该项目并重新选址作为项目实施地。鉴于山西冀凯已不具备后续实际经营的可能性,经2018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山西冀凯。经公司反复调研,充分论证,并经2018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冀凯科技投资设立山东冀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确立山东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项目实施地,由山东冀凯实施该项目,项目变更事宜已经公司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智能高效采掘装备产业化项目尚处建设期。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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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冯 帆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91 证券简称:冀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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