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08月23日 06:09 证券日报

原标题: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3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2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2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36元,共计募集资金27,463.92万元,坐扣承销费用2,547.1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916.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和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33.9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882.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7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38.18万元,累计使用4,613.24万元(其中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2,236.24万元),2019年半年度收到的保本理财产品收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51.23万元,累计收到的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58.94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028.4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7年3月24日及2017年4月14日分别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制定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18年4月26日及2018年5月14日分别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向控股子公司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借款,用于该公司年产1,800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上述会议同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要有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截至2019年6月底,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3,5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与三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设了5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于2018年4月24日会同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公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鉴于原“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实施主体已变更为公司,公司就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19年6月13日会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另有共计13,500.00万元用于暂时购买理财产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新建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是对本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间接影响。本公司非常重视研发创新,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还将催化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处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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