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3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并于2019年7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首次公开披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拟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布前6个月内(即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7月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拟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不存在内幕信息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除内幕信息知情人外,有部分拟激励对象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在策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有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除内幕信息知情人以外,其他核查对象并未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筹划工作,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披露前未知悉公司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不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拟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均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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