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注册制不躁进也不宜迟缓

社论:注册制不躁进也不宜迟缓
2018年02月25日 21:33 一财网

  社论:注册制不躁进也不宜迟缓

  作为资本市场领域最重要的改革方向,注册制一举一动都能引发广泛关注。

  2月23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建议股票发行注册制授权决定期限延长二年。随即,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施行期限届满后,期限延长二年至2020年2月29日。

  注册制可以说是当前资本市场改革中最受关注的问题。自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推进注册制改革,数年以来,监管层频频发声欲推进注册制改革,甚至通过授权决定为注册制改革清除法律障碍。刘士余上任伊始即提到,注册制改革是方向,但不可以单兵突进,需要配套制度和法制环境先行完善,而相关配套改革需要过程。此次延长授权决定,其意即在于此。

  的确,证监会近年在完善市场制度、健全市场机制等方面,为稳步实施注册制改革创造了较为有利的条件和环境。但目前在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交易者成熟度等方面还存在不少与实施注册制改革不完全适应的问题,如果现在实行注册制,可能会让一部分绩差公司甚至骗子公司上市,从而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从投资者的角度来讲,A股仍然是“散户市场”,占比较大的散户投资者并不具备定价能力,对于新股的辨识度比较低。在上市公司方面,由于目前信息披露制度仍不健全,部分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善、不准确等现象,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此外,A股退市制度尚未实现常态化,自2001年资本市场建立退市制度以来,截至目前共计94家公司退市,远远小于每年上市新股数,与成熟市场相比亦有不小差距。

  在现行审批制下,发审委对上市新股进行严格审核,目的在过滤掉不符合上市条件的“问题”公司。不过仍然有一些此前上市公司蒙混过关,上市之后立即出现业绩变脸。如果现在实施注册制,不进行严格审核,那可能会让更多类似的骗子公司上市,这对于二级市场来说,难免构成不利因素。

  更重要的是,目前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不够健全,即对一些违法者、造假者的惩罚力度比较低,造假者的违法成本不高。就最近来说,A股就出现不少问题公司,如最近股价暴跌的乐视网獐子岛等等,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因此实施注册制要非常谨慎。

  诚然,在A股自身“土壤”尚未修复之前,诸如机构投资者主导作用不够、个人投资者“投机”思维较重以及监管层时而“缺位”、时而“越位”等现象客观存在,贸然推出注册制,难免会引发市场波动。然而,这些不应该成为延缓市场化改革的借口,而是要将这些“压力”转化为推动改革的“动力”。未来,完善资本市场法制建设,让监管有法可依,上市公司有法可循,同时加强机构投资者建设、做好个人投资者引导与教育、完善信披机制,都是方向所在。

  此外,监管层未来还需要放开“对指数、对投资人的盈亏负责”的理念,最终达到筹资人公开透明披露信息,保荐机构对信息的完整负责,投资人要对自己的钱负责,让行政之手主要从事事中、事后监管。

  总之,新股发行制度是关系重大的一种改革,改革是为了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是为了引导投资者价值投资理念。既不宜躁进,也不应过于迟缓,目前监管层的审慎态度是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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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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